淮南道,冀州。
一抹璀璨的蓝光猛地炸开,瞬间驱散周围的黑暗。
这里是宋家禁地,也是老祖宗闭关的地方。
距离老祖宗上一次露面已经过去了近百年,很多人都认为老祖宗已经死亡,甚至因为这个猜测导致过宋家内部数次动荡。
此时此刻,当璀璨的光芒冲破阻碍,再度将天空照亮后,宋家每一个人都陷入惊骇和狂喜之中。
“老祖宗还活着。”
宋家之主喜极而泣,立刻跪到地上,“有什么需要儿孙做的,还请老祖宗吩咐。”
“我感受到了……宋家血脉的气息……汴州……太平府……去把他带回来……”
苍老的声音在家主脑海中响起,很快便再次归于沉寂。
——
——
金塔山高约千米,周围拱卫着数座同样高耸的大山。
山上草木茂盛,怪石嶙峋。每到春暖花开之际,虫飞蝶舞,鸟兽齐鸣。
这里曾是野生动物的乐园,也是猎户和采药人的宝地。很多人以此为生,也有很多人在此丧命。
直到数百年前,一位大德高僧驱逐野兽开辟山路,并在山巅建立金塔寺,金塔山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此时已经黄昏,山顶一座大殿巍然伫立。
灯火通明,金碧辉煌,尽显奢华与腐靡。而在山下的小路上,则是众多摆摊的小贩。
甘甜的水果,浓香的花朵,翠绿的蔬菜,以及很多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
宋思往前走了几十米,发现很多摊位上都有同一种水果。
形似葡萄,通体黑色。捏在手里软软的,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甜气息。
“这是什么?”
宋思蹲下身子,对卖东西的小贩问道。
“兄弟别装了,选择这个时间上山,还能不知道这是啥?”
小贩脸上浮现出“我都懂”的表情,挤眉弄眼,怎么看怎么猥琐,“别跟我说你不是专程来赏花,只是单纯的路过。”
“赏花?”
宋思满脸迷茫,这山上到处都是嶙峋的怪石和粗壮的大树,就连杂草都非常稀少,哪来的花?
“吆,还真是路过啊?”
小贩上下打量宋思一番,不由得啧啧称奇。
金塔寺久负盛名,前来赏花的人络绎不绝。特别是大晚上前来,没点小心思谁都不信。
“这叫碧霜果,是金塔寺的大师分发下来的。”
话说到这里,小贩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以前靠着家里的几亩薄田,辛辛苦苦一年也就勉强糊口。但自从种植了碧霜果,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不仅能够吃得饱穿得暖,偶尔还能称几斤肉。”
“金塔寺的和尚发下来的?倒也是造福百姓的好事。”
宋思点点头,捏了一粒果子放进嘴里。
柔软,细腻,轻轻一咬,香甜的汁水立刻喷射出来,令人忍不住心生欢喜。
不仅如此,当汁水下肚后,宋思感觉一丝丝微弱的气流在体内流转,最终在腰部左右汇聚。
“难怪叫碧霜果,这帮和尚取名还挺直接。”
宋思感叹一声,留下两枚大钱,将碧霜果连篮子一起带走。
路上的小贩很多,前来赏花的人都会买一些碧霜果。
看着来来往往的形容,宋思突然想起了前世印度的旅游景点。
千篇一律的小吃街,毫无新意的风景。闹哄哄,乱糟糟,谁去了都得被狠宰一刀。
古代人没有经过商业化风气的污染,民风相对的比较淳朴,应该不会出现那种恶心人的情况。
太阳慢慢落下山坡,天色也逐渐昏暗。宋思转了一圈,发现路上的行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夜晚摆摊,碧霜果,赏花……”
宋思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难不成……”
“是不是我想的那样,去看看就知道了。”
从山下走到半山腰,宋思发现两边竟然有很多看上去完全相同的建筑。
正门全都敞开,嘈杂的声音和饭菜的香气扑面而来。
“好家伙,还真是旅游景点?”
宋思满脸错愕,心中突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这一趟估计真得被狠宰一刀。
“这位施主,金塔寺的客房已经满了,还请在附近的民宿住上一晩,权当做积德行善了。”
一个小沙弥拦住宋思,十分客气的说道。
“积德行善?”
宋思眉头微皱,住民宿和积德行善有什么关系?
“这些民宿都是山下百姓开的,住宿和酒食都非常便宜。在这里住一晚,既给百姓赚了钱,又免去风餐露宿之苦,岂不是积德行善?”
小沙弥双手合十,笑着说道。
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小沙弥站在道路中间,清凉的风吹动宽大的僧袍,颇有种潇洒不羁的味道。
这样的帅小伙就算不去闯荡江湖,快意恩仇,也应该找个知书达理的姑娘成亲,当和尚实在浪费。
“是这么个道理。”
宋思点点头,“明天就有客房了吗?”
“寺内的客房只允许住一晚,诸位施主天亮后就要离开。”
“那好吧,我就住一晚再上山。”
“多谢施主体谅。”
小沙弥行了个礼,转身拦住另外一个想要上山的人。
随便找了家民宿进去,宋思懒得看菜单,直接喊道:“来一壶好酒,两只烧鸡,三条红烧鱼,四斤熟牛肉。”
“客官稍等。”
伙计招呼一声,立刻去后厨准备。
等了差不多半盏茶工夫,酒菜就上齐了。
宋思一边吃喝,一边思考金塔寺的事情。
这金塔寺的和尚似乎和传言不同,不仅发下碧霜果的种子,还帮助百姓在半山腰开民宿。自己只赚信众的香火钱,其他方面全都留给百姓。
仅凭这一点,就比前世印度的那些寺庙和道观强了几百倍。
但另一方面,隔三差五就有香客或是在寺内出家,或是在附近失踪,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这金塔寺恐怕不是个简单地方,究竟是龙潭虎穴,还是销魂魔窟,明日一探便知。”
宋思将念头放到一边,专心对付桌子上的酒菜。
不得不说,老板的手艺相当厉害。普普通通的食材,做出来的菜每一道都很符合口味,当然也可能跟宋思不挑食有关系。
菜吃光,酒喝尽,被子一蒙,入睡入睡。
喜欢我在妖魔世界以杀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