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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现代言情 > 年代,小医生的精彩人生 > 第20章 留下病人

秦耕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病人并不是钩端螺旋体病。

虽然门诊和赤脚医生都给他诊断为钩体病,但秦耕仅仅一眼,就否定了钩体病。

“有伤口吗?”秦耕还没开始检查就先问了。

“有哇,脚上有一个伤口,竹签刺破的,化了脓。”病人的父亲是一个30来岁的农场职工。

“嗯,我初步诊断,他是患有脓毒败血症,还有感染性休克。很危险。”他回头看着邹晓渔,说,“我们现在最好的抗生素是什么?”

穿越过来的秦耕还没有完全适应70年代,此刻的抗生素用到哪一代了,还需要问一问。

“先锋5和先锋铋。”邹晓渔和小学生一样回答问题,他自己不觉得,但在一旁的护士都感觉到了。

秦耕回头对护士徐红说:“准备250毫升0.9%生理盐水,加先锋铋0.2,静脉滴注,生理盐水250毫升,加多巴胺200毫克,静脉维持,开辟两条静脉通道。”

护士徐红疑惑地看着秦耕。

“有疑问吗?”秦耕问。

“两条静脉通道?”徐红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医生,一个人身上,打两处吊针,她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

秦耕第一反应是准备吼护士,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问吗?你执行就得了,哪有这么多问题?

但很快,他就忍住了,这是勐养医院!

于是就有了耐心地讲解:“是这么回事,病人现在休克了,抗休克和抗感染都很重要,必须同时进行,所以,建立两条通道是有必要的。懂了吗?”

这句“懂了吗”才出口,秦耕后悔了,这说话的语调太像教授秦耕了。

徐红还没反应过来,旁边邹晓渔医生先说话了,“噢,懂了。”

秦耕也没等徐红的反应,说:“再配一组红霉素,接先锋必这一组。必须联合用药。”

邹晓渔赶紧记下来。

“秦耕,跟着你,我学了很多知识。”他真的是恬不知耻,自己毕业5年了,竟然折服于一个才毕业的秦耕膝下。

更加恬不知耻的是秦耕,他竟然没有反应过来,他此刻沉浸在前世的教授身份中,理所当然地接受邹晓渔的膜拜。

徐红疑惑地朝他俩看了几眼。

秦耕根本没有在意,他收起听诊器,说:“邹晓渔,重点关注这个病人,每半个小时看一次生命体征。徐红,这个病人,你们护士要15分钟巡查一次,注意生命体征,有异常,及时报告。”

秦耕又对病人家属说:“哦,你们是他父母亲吧?跟你们说,你们儿子得的是脓毒血症,有休克,按医学规矩,下病危了,有生命危险,你们也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懂了吗?”

父亲急切地说:“那要不要转院,转到县医院,或者是州医院?”

“转院?”秦耕哑了。

转院?

按照常规流程,下级医院的病人,转上级医院,那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此刻,我秦耕是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医学的二级教授,一级主任医师,比县级医院的医生高明不知哪里去了。

让他转?良心说不过去,他应该留下来,只有留下才有最大的生机。

不过,又有另一种风险,留下来,万一死了呢?

这是一个艰难的两难选择。

还没有来得及决定,邹晓渔说话了,他大声说:“你们家属想转院,那当然是最好了,大医院有更好的设备,更好的医生,和更好的药品。转吧,转吧。”

病人的父亲听医生这么说,当然就下决心了,说:“好吧,那我们马上转院。”

秦耕急了,大声说:“别慌,别慌,现在不是转院的时机。要转院,也得等感染控制了,休克纠正了才能转,现在转,凶多吉少。”

邹晓渔不解了,“感染控制了,休克控制了,还转毛线啊!”

秦耕淡淡地说:“本来,病人就不应该转院!在我这里治疗,机会大得多。”

邹晓渔摇头说:“人家人民医院设备好一些,药品也先进一些,医生的技术水平也高一些,我还是觉得,转院比较好。”

秦耕苦笑着说:“脓毒血症需要什么设备,根本就不需要特殊的设备,药品,有了先锋必就差不多了,再高级的,无非就是万古霉素,这药,也不是一开始就可以用的,但是等到需要更改的时候,其实已经迟了。至于医生水平,嘿嘿,这个,我就不好多讲了。反正一点,权衡利弊,至少暂时不要转,也不能转!”

说完,秦耕狠狠地瞪了邹晓渔一眼。

邹晓渔被这一眼吓着了。

最后,病人家属也不敢提转院的事,先度过危险期再说。

......

钩端螺旋体病发病依然很猛。

勐养是重灾区。

勐养医院扛下了90%的重症病人的治疗,只有少数被送往县医院治疗。

而勐养医院,表现最好的是秦耕和邹晓渔这一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病人死亡,连重症的也很快变成了普通病例,出院也比另一个科室快了4天。

别的医生都有些扛不住了,医生护士连续病倒了几个,最后不得不进行大整合,两个住院科室变成一个科室,每班安排3个医生上班。

8小时一个班。

3个年轻医生负责两个8小时班,三名老医生负责一个8小时班。

重新分组,分成两组。

邹晓渔第一个举手,“我要和秦耕一个组。”

孙洪亮身材矮小,人也长得猥琐。身高不足一米六,消瘦的身材让他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

他的脸色苍白,没有一点血色,像是长期营养不良。

一双小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着,透露出狡黠的光芒。他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像是被老鼠咬过一样。

他总是穿着一件不合身的旧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衣服上还有几块明显的污渍。裤子也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皱巴巴的,裤脚还磨出了毛边。

脚上的鞋子已经破了洞,露出了脏兮兮的趾头。

他是因为吃了秦耕的腊肉之后,在自由组合时,选择了秦耕。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属于年轻人,要连续16小时上班,扛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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