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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鹰酱刚建国,我成印第安人了? > 第九章 拿野猪皮的剧本

当林墨再度回到河谷的时候,白牛部落昔日的痕迹已基本被抹去,血迹铲掉,房屋修整完毕,殷族人的勤劳,让这片河谷看不出白天还是尸横遍野的惨状。

河谷中心处的图腾柱,也被雕刻成了一头黑鹰驻足欲展翅翱翔的神像,因为没有受到白牛神庇护的缘故,原白牛部落的人也都放弃了信仰白牛神,全部改信鹰神。

由于白牛部落的人口太少,这次部落融合竟没有产生太大摩擦,甚至当晚就有白牛部落丧失丈夫的妇人,钻进殷族小伙的木屋,失去丈夫的殷族妇人,拉着白牛部落男人进了草堆。

印第安人在这方面是开放的,狂野的,从不视为一种羞耻,更加快了部落融合。

而且所有女性生下的孩子,都由部落共同抚养,还残留很浓郁的母系社会色彩。

林墨也借这个机会,重新划分了部落结构,以一个家庭为一户,十户为一队,三队为一旗。

他扯下十块布匹,用草汁染成不同颜色,做成旗子,在上面分别写下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汉字,也就是来自殷商文明的十天干计数法。

做完这一系列众人看不懂的举动后,他举着旗帜,站在河谷中央高喊。

“从今以后,鹰神命令你们团结在各自的旗帜之下,旗帜,即是鹰神赐予你们的荣耀!”

不是林墨向往满洲八旗制度,而是如今印第安人实在是惨了点,还处在最原始的部落文明阶段,搞什么制度都无法提高他们的生产力。

唯有满洲的八旗军事制度,有一种让部落文明快速进化的能力。

八旗子弟虽然后来名声不好听,但人家野猪皮当年也确实是靠十三副兵甲起家,团结了跟印第安人一样松散落后的女真野人,多次击败装备和后勤占优势的明军,最后入关坐了龙庭,林墨觉得对自己很有借鉴意义。

把这十面旗帜分别交给十个头人之后,他的眸子透过夜空,有意无意望向了东方。

现在纽约州的联邦政府大楼里,有个名为乔治·华盛顿的老人。

但对方必定想不到,现在的俄亥俄州有个年轻印第安人,默默拿起了野猪皮的满清入关剧本。

对大明来说,入关是指进入山海关,抵达富饶的华东华北平原地区,而放在1790年的北美,入关就是指从五大湖地区南下,进入富饶、先进、开化的北美十三州。

我蛮夷也,但自尊王,不甘卑弱!

这就是林墨心中一点小小的野望,他所理解的华夏文明,哪怕是蛮夷,也总能整点外面没见过的新活,东北亚地区号称全世界的刷怪笼,自己抄八旗的秘籍,来给白人来点小小的震撼。

在划定十旗的过程中,林墨顺便就把跟随来的几个小部落给吞并了,他们没有任何怨言,自愿成了一旗。

林墨还宣布,部落一切财产为公有,一切房屋为公有,所有人按需分配。

同样没有人多说半句,凭借鹰神的威望,已经足以打破一切部落习俗。

最后,林墨编出的一个旗,大概八十多人,要出青壮年战士二十人参加军事训练,也就是说目前能在不伤害部落根基的情况下,最多调动两百个脱产的战士。

这点也是因为北美物产丰厚才能养得起,玉米、土豆的产量高,仅需一个人种地就能养活全家人。

也是在北美种田最爽的地方,自己不用担心蛋白质来源,因为有野牛,不用担心碳水化合物来源,因为有玉米土豆红薯。

众所周知,农业就是工业发展的根基,北美简直就是一片工业化的天选之地。

美利坚之所以能在短短一百多年里崛起,跟白种人的优越性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工业革命碰上了农业天选之地,两者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放在同时期的华夏,想都别想,十户想养活一个卫所兵都费劲,更别提三个脱产职业军人了。

不知不觉,又想远了,林墨嘴角扯出苦笑,文科生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将思绪拉回眼前,篝火冉冉升起,印第安人展现出了乐观豁达的一面,下午埋葬死者,晚上就能在篝火前载歌载舞,就着窖藏的玉米酒,族人们唱着跳着,开始自行推举十旗的旗主。

当然,旗主林墨还是要自己内定的,都任命了殷族里自己的叔伯兄弟。

作为一个好战部落,殷族从小对武士的培养极其严苛,更能信得过。

很快,部落中央熊熊燃烧的篝火前,吊起了一个大铁锅,里面咕嘟咕嘟煮着玉米土豆浓汤。

所有族人排队,长弓亲自负责打饭,所有人包括林墨自己都一视同仁。

在军事统帅的威望下,所有族人都很老实的排队,没有插队和争吵的情况。

现如今,林墨也只能施行这种大锅饭,白牛部落的存粮还够吃半个月,半个月后收割了玉米才会有新的存粮,当然,前提是自己守得住半个月。

但是,眼前一个端着木碗来打饭的娇小身影,无论如何都没法让林墨忽视。

哪怕她的白裙已经灰扑扑,小脸也失去光泽,尝试低下头掩盖自己的发色,但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矜持感却骗不了人的。

毕竟是丘吉尔家族,英国伯爵家族的旁系小姐,后世丘吉尔首相的祖先,也是目前林墨手中最有价值的资产——艾琳·丘吉尔小姐。

艾琳往那一站,白皙细嫩的皮肤便已经跟所有族人格格不入,而那她浅金色的秀发则在篝火下呈现金红色的光泽,闪耀夺目的同时令人难以忽视。

感受到林墨眼神袭来的那一刻,她不宜察觉地身躯颤抖了一下。

今天她可是亲眼看着其他白人战俘的下场,被关在马棚里当畜牲养着...

相比之下,林墨对自己绝对算得上优待了,不仅有马骑,还有草屋住。

原本她是不用亲自来打饭的,但心中对林墨这个年轻酋长愈加浓郁的好奇,让她鬼使神差的想靠近林墨。

话说回来,林墨的样貌无论放在白人还是印第安人中都算极其英俊的,身高一米九以上,身材匀称,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而且印第安人没有穿衣服的习惯,经常暴露着常年狩猎和训练出的结实身子,没有白人的体味,只有浓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

关键是...他跟自己见过的那些白人青年,差别太大了。

短短几次接触,艾琳就亲眼见证了林墨有何等的威望。

他看起来跟自己差不多大,是怎么做到让这么多印第安人臣服的?

他的战斗技能真的如此高超,一个人战胜了几十个拿枪的白人?

尤其是说话时那种气定神闲,她从未在任何同龄青年身上看见过。

林墨的一举一动,都满足了艾琳心中对奇遇的幻想。

十八世纪的欧洲贵族女孩,也大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养在深闺人未识,哪个心里没装着个骑士小说里的异域英雄,十八世纪小说作家的主要受众就是她们。

“你可以不用亲自来打饭,告诉看守你的人就行了。”

林墨上前皱眉说道,有点搞不懂这白皮女人的心思。

但他不敢小觑贵族的心眼,哪怕是十八世纪的贵族!

艾琳脸旁顿时有些发红,总不能说,只有在你身边我才有点安全感?

一天时间也让她明白过来,在这个部落里,自己跟所有人都语言都不通,任何人都可能一言不合对自己动刀子,或者施暴,相比之下,林墨才是唯一能庇护自己的人。

无论如何,现在为了自己性命,都得尽力交好林墨。

她深吸一口气,索性壮着胆子,明媚的看向林墨。

“酋长阁下,您不愿意哪怕跟我闲聊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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