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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科幻 > 大晋第一女枭雄 > 第33章 感觉心像是被薛十三的小手手揪住了

小十七也期待的看向薛十三,他眼睁睁地看到薛十三把这把匕首插到了自己的腰上,然后把她那个旧的镶满宝石的弯刀接了下来,递给了小十七。

“你不是一直想要这个弯刀吗?要了好几次我都没给你,这次给你了!”薛十三扬着嘴角和小十七说道。

小十七直接就抱住了薛大姐的胳膊摇晃,告状道:“我不要!我不要!十三姐欺负人!她自己要新的!给我旧的!”

薛大姐被摇晃的头晕,道:“这哪有什么新的旧的之分,我看都挺好的啊!”

“啊啊啊!大姐也不帮我!没有人帮我!”小十七满脸通红的说着气话,“总有一天,我要找到十把宝刀!然后一把也不给大姐!”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然而让小十七没有预料到的是,多年以后,他下了南洋找到了十把宝刀,却将所有的宝刀,全部都给了他最敬重的十三姐。

李高飞听到外面一阵热闹,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这一幕,好奇地走了出来看热闹。

她看到这衣服,挠了挠头问道:“这金玉的衣服,人能穿吗?金是很软的,那要是穿上去,还不一动就破了啊!”

薛十三深有同感,点点头道:“我猜这就是给死人穿的!因为只有死人穿了才不需要动,带到棺材里穿就是了!”

薛四姐瞪了薛十三一眼说道:“呸呸呸!说这不吉利的,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不可能是给死人穿的!”

薛十三指着旁边的人说道:“那你问问他!”

被薛十三指着的这个男人,看了看薛四姐,又看了看薛十三,汉话不太标准地说道:“薛大当家是对的!”

这是一个有着红色头发的年轻男人,身材高大健硕,恐怕有一米九,他的眼睛是深邃的蓝色,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浑身充满了力量和健康。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宽松长袍,腰间束着布袋,脚上穿着皮靴,整体穿着粗犷而豪放,但是又充满了浓郁的异域风情。

不得不说,这是一位外表充满魅力,令人心动的外国帅哥。

“看吧,押金说我是对的!你服不服?”薛十三眼神里带着挑衅,嘴角微微上扬,得意地看向薛四姐。

“你那是瞎猜的,瞎猫碰上死耗子罢了!”薛四姐表情不服气道。

薛四姐与薛十三,常常不自觉的就斗起嘴来。这一次关于金玉衣的争论,最终还是以薛十三占了上风而落下帷幕。

原来押金不是钱,而是个人——这个歪果仁就是她们所说的“押金”。

“这个押金一路上不说话,我以为他不会说汉话呢!没想到他说的还可以嘛!”薛十三有些惊讶地说道。

“他在路上学的,这个人虽然脑子好像慢点,但是学习记忆能力还行。我们路上随便教了他一点,他就记住了,但是学语言哪有那么快的,还是有很多他听不懂的!”薛大姐解释道。

“那你还会说些什么汉话吗?”薛十三问这个外国人道。

“会说。”那帅哥脸上挂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漂亮眼睛真诚地看着薛十三,“我喜欢薛十三!”

???薛十三满脸问号,这帅哥这么直球的吗??

薛大姐听到这话护犊子一般把薛十三拉到身后,说道:“这个是我妹妹,不行!你们乌孙的姑娘很漂亮!中原的姑娘也有很多!你选他们就是!”

薛大姐可不想自己的亲妹妹远嫁!

要是这外国人入赘薛家寨,那她还能考虑一下她和薛十三的事情。

但是这个外国人是乌苏王子,怎可能会入赘呢?她当然不同意了!

薛十三瞪这个红发碧眼的外国人,直截了当的冲他说道:“想得美!喜欢姐,没结果!”

也不知这人听懂了没有,他脸上也没有任何失落的表情,还在眨巴着蓝眼睛的散发着魅力。

这个乌苏王子叫猎亚靡,他说的是自己的真心话,在看到薛十三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自己被这个完美的女子深深吸引了!

和以前他见过的柔柔弱弱的汉族女子截然不同,这个女子有着健壮如牛般的身体,不长的柔顺黑发,如墨一般半扎在脑后,充满了活力和精力!

她的黝黑的皮肤,细腻充满光泽,是最让人看的舒适的颜色!

她脸庞健康圆润,棕色的眼睛微微上翘,像星辰一般璀璨,鼻子小巧精致,嘴唇红润饱满,向下的嘴角似乎像是在撒娇!让她的整个人有一种独特的东方韵味!实在是太迷人了!

再加上他早就了解过薛十三的事情了,在他心中,薛十三本就是一个神秘又聪慧的女子,今日一见,没想到她还有这样迷人的外表,谁人会不喜欢啊!

薛十三刚刚拒绝他时,漂亮的眼睛瞪着他,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她的小手手揪住了,魂儿都要薛十三被勾走了!

如果薛十三知道猎亚靡是这么想的,一定会直呼离谱和荒谬,她都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完美的人类!

过了一会儿,薛八哥摇着扇子姗姗来迟,刺坨和李高飞的饭也做好了。

美食在前,关于丝路上的重要收获(珠宝什么的收获于寨民生计益处不大,不算是顶顶重要的重要收获),还有这个押金的事,众人都心有默契的没有谈论。

他们要等吃饱后再详谈!还有什么比吃饭更重要呢!

今天的菜有羊骨汤,大虾酱,一盘生切的萝卜和胡瓜,主食有米饭,在这样微微寒冷的天气里,吃这些再合适不过了!

羊骨头汤是一早就炖好的,李高飞用一个圆筒状的大铁锅端了出来。

那锅里炖的汤汁浓郁成乳白色,上面有大块大块的羊骨,半隐半现的在汤中,远远就看到,有袅袅的白热气升腾而起。

李高飞拿着一大叠白色大瓷碗,给每个人都发了一个碗。

但这个碗发给大家,不是用来喝汤的,而是用来先啃羊骨头的!

在北方,好的羊都是喝清水、吃青草长大,羊肉是没有一点腥味,吃起来只有满口清香。

今天这个羊就是如此,吃在嘴里只有鲜嫩,羊肉有部分猪肉和牛肉的质感,但羊肉的嫩度,是这两者追马也无法匹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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