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间来到八十年代中后期,伴随着我国的发展逐渐开始转型。
各项生活物资,已经不再像建国初期那样贫乏了,而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以张浩为核心的二代领导人,也是逐步开放了个人生产经营的权限。
换句话说,那就是个人也可以成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了。
当然了,个人或者几个人合伙进行生产的公司类型,只能进行部分规定内的项目,而剩余的项目,仍然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
自此,企业改革也是正式开始了。
同时,为了配合企业改革的大势,国家也是顺势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
国资委由人民政府领导,级别为四级,和最高检以及最高法同级。
按照规定,企业分成三种,即个人独资公司、国资控股公司以及完全国资的国企和央企。
比如粮食、石油、兵工装备等关乎国计民生和国防工业的产业,由国家完全持股。
剩下的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轻重工业,则是由国家控股51%。
最后便是一些不太重要的产业,则是由私人或者集体控股。
也是因此,很多原本的国家控股的企业,也是迎来了改革。
初步计划,企业改革从86年启动,一直到91年,总计五年的时间,完全改革完成。
首先,便是企业注册资金和企业业务的限制。
根据企业规模,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超大型企业。
首先是微型企业的标准。
公司从业人员20人(不含)以下,或年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
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中的任意一条,便是微型企业,而微型企业,对于公司股权结构,没有任何的要求,就算是个人独资企业,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再之后,便是小型企业。
小型企业要求是所在公司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10万元及以上。
符合上述两个标准的企业,便是可以被视为小型企业了。
关于小型企业,实际上也是可以个人独资的,但聪明人都明白,到了这一步,再想要个人独资,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大做强了。
然后之后就是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的要求是,所在公司的从业人员要达到300人及以上,且公司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就会被划分为中型企业。
而中型企业,不能个人独资,且最大持股个人的股份,不能超过公司所有股份的50%以上。
一直到这里,都属于是国家不太干涉的领域。
而这些公司所能够涉及到的产业,基本上也都包含了轻工业的几乎所有方面以及部分重工业。
再之后的大型企业和超大型企业,就必须要采取国资入股的方式了。
大型企业的标准是:公司从业人员达到2000人,且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
最后的超大型企业的标准则是:公司从业人员超过人,且公司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当然了,这个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五年,由人大和政协对标准重新进行核定。
大型企业之中,单独持股人的股份份额,不得超过10%,超大型企业之中,单独持股人的股份份额,不得超过5%。
当然了,以上的所有标准,实际上都是针对的新成立的企业。
而针对之前就有的企业,则是由国家出面,对部分不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进行国企改革。
就以京州市光明区的大风服装厂为例。
大风服装厂,成立于建国初期,一开始,自然是完全由国家控股的国企。
之后,在90年的时候,正式开始国企改革。
其所有股份,由国家控股51%,剩余的49%的股份,则是全部按照岗位和职务,由大风厂的全体员工进行持股,并由员工持股委员会进行代持。
员工只有分红权,而没有股份买卖的权利。
而剩余的由国家持股的51%的股份,则是通过寻找职业经理人或者说带头人的方式,由职业经理人或者带头人代持这些股份,并享有其中最多5%的股份分红权。
而这,便是为什么蔡成功能够掌控大风厂51%股份的原因所在。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风厂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私企,而是属于国有控股的企业。
所以,当时想要处理大风厂的问题,非常棘手。
而当时山水集团在做的事情,则是变相的在侵吞国有资产。
如果一个处理不好,光明区政府,也是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的。
如果大风厂真的破产,这个窟窿就要由光明区来填补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哪怕山水集团要在大风厂周边地块投资几十上百亿,最终也没有让孙连城选择放弃大风厂。
也是经过了这个事情,让张扬看到了孙连城的一些坚持,看到了他的党性原则,这才选择其成为同路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而实际上,蔡成功只是大风厂的职业经理人,他的收入,主要是由那最多5%的分红以及作为职业经理人的工资构成的。
如果工厂连年亏损,国资委或者企业内部的员工对职业经理人不满,是可以通过持股委员会,通过投票的方式,把职业经理人换掉的。
而这也是改革的关键和重点所在。
既然工人阶级还在当家做主,那工人阶级就有权利把领导开除了。
而上一章林国伟的公司,按照20年企业规模的标准进行判断的话,也是只能被判定为中型企业,毕竟,虽然林国伟的企业总市值能够达到20亿,但是,其年营收,也就两个亿多一点,而且,因为是高科技公司,其员工的数量,也是只有不到一千人。
而按照20年新出台的企业规模标准判断,只有年营业额超过5亿,公司员工超过2000人,且总市值超过50亿的公司,才算是大型企业。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原本林国伟的企业是不太够格被国资委看上的。
也是好在林国伟他们公司在研究的产品,属于是高精尖材料方面,所以,为了保护本土产业,林国伟的公司最终才被国资委看中并且注资。
也是因为这样的企业改革,所以,如今的全国范围内,虽然也有亿万富豪,甚至有身家超过数百亿的超级富豪,但是,却是没有任何一个千亿富豪。
因为超大型企业的最高持股比例,只有5%,想要成为千亿富豪,企业总资产基本上要达到两万亿以上。
而实际上,市值超过万亿的企业,别说持股5%股份的股东了,就连能够持股超过2%、3%的股东,都基本上很少了。
国家实际上,也是在用这种方式,配合工资标准来平衡贫富差距。
所谓的人均收入水平,至少全国一半以上的人,是可以达到这个标准线以上的。
而按照《企业工资标准实施办法》文件之中的规定,按照公司的性质不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年收入折算到月的40%-60%不等。
这种法规的出台,也是在保障企业用人时的工资赋予,不会太过低。
而且,这种方式,实际上也是在逼迫企业向贫困地区转移产业,从而带动当地的产业发展水平。
就比如之前的金山县,要不是因为金山阻碍了交通,恐怕不少公司都会跑到金山县去,毕竟,能够节约工资成本。
就算是企业会以一个较低的工资聘用员工,却也是在为当地提供就业和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
正常情况下,这种方式,一个是,就算进入一两个企业,通常也需要五到十年以上,才能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到和其他地区差不多的水平,从而保证了企业能够保持一段不短时间的各种成本优势。
而另一个,也是提高了贫困地区的就业率以及收入水平的。
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模式了。
商人毕竟都是逐利的,也不能要求太多。
只是,公司或者工厂的设立,有着其必然性,要经过用人成本、交通成本以及其他的成本进行综合之后,才能决定最终到底落户在何处。
也是这样的缘故,各地的发展水平,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拉平了不少。
有的地方有人力成本低的优势,有的地方有交通优势,总之,这已经是上级(实际上是我)暂时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平衡方式了。
而企业的改革,永远在路上,永远都要持续的进行,什么时候停止改革了,什么时候也就走进死胡同出不来了。
正如我们国家的发展一般,永远在路上。
而这些,也需要法治、道德、教育水平、人民素质等方方面面持续发展,没有尽头可言。
法治、道德、教育水平、人民素质等方方面面的持续发展,也必将带着国家继续向前。
【等会我得去亲戚家吃饭,晚一点还有一章讲教育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