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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浪漫青春 > 芳草觅天涯 > 第四十二章 试探与信任

王谢和礞石总共说了三句话:

“你是在给莫公子抹黑拖后腿知道吗?”

“戏弄弱小是你师父教你的医道?”

“不敢在医术上和我拼吗?”

三句话,端端正正击中礞石最怕的地方——他拖累了主人,他愧对敬爱的师父,还有他自己的本领:真、是、逊。

“总有一天我要打败你!”礞石吼。

王谢轻飘飘回答:“喔,你要敢作敢当的话,就先给小康洗一个月衣裳,让大家看看你的决心。”

甩甩袖子,撒下解『药』,翩然出屋。

留礞石一个人攥紧了拳头。

见王谢一脸轻松地从屋里出来,莫公子便知道事情了结了:“多谢重芳最后给礞石留了情面。”

单独拎进小屋说话,没打没骂,确实是给足了面子。

王谢摆手笑道:“哪里,他是天涯的人,我能罚他已是逾越,就让他给小康浣衣一月罢。”

“也好。”

尘埃落定,各自散去。

礞石老老实实给莫公子磕头,承认自己一时头脑发热,莫公子见他确实诚恳,淡淡道:“你尽管听王先生的话,莫小瞧他本领。”

“是,公子。”

“歇息罢。”

“是,礞石告退。”

待礞石离开,莫公子看向菲菲,菲菲自觉上前道:“公子,水已备好。”

莫公子微微点头,缓缓转入房间之后的孔雀屏风。

屏风后面满满一桶热水,菲菲道声“儹越”,便动手帮着莫公子一件件褪去衣衫,扶着人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用湿布巾为莫公子擦身,小心翼翼避开绷带。

莫公子半闭着眼睛,不说话——他都这么明显暗示过王谢了,为什么还是被误会成要对小康下手?

回想在于飞庄外那第一眼,他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语气。见到那人卖力的捕捉灰衣,为一只鹦鹉放下身段,他不敢看那人的眼睛,更不忍心说出什么试探。

借尸还魂这件事,不找个由头,他怎么开得了口?王谢不做回应的话,又怎么能让对方慢慢接受?

唉,慢慢来,这只是第一天,他还有时间示好,还会创造机会与王谢多多接触!

王谢回到自己房间,礞石这一折腾,是自己行事,还是莫公子试探手笔,要看看自己对小康的重视程度?前者没关系,区区一个『毛』头小子,不可能在他这儿翻出什么浪花,不足挂齿。

但若是后者……幸好在宴席间,对方看小康的眼神,没有杀意,如果不是掩饰得太深一直无法察觉,想来小康还是安全的。

自己暗示知晓对方身份,对方之镇定是自己未曾料想过的,心思可谓深沉,看他对属下对旁人说话如此云淡风轻,对着自己,那神『色』就从希冀到失落,变幻如此明显,若不是自己早有计较,怕就是被对方演技设计哄骗入彀。

他显示了自己医术以外的能力,就不信莫公子不动心招揽,但凡招揽,必有甜头。

唯一难以把握的,就是——笼中这只瞎鹦鹉。

对着一只禽类,他到底怎么判断这是不是燕华啊!

在大门口咋一听鹦鹉叫“阿小”的时候,王谢真真是吓了一大跳。

王谢最厌恶别人拿燕华说项,尤其竟然暗地调查了他的小名——岂不知,这便是破绽所在?燕华平素对他的称呼,除了后来你我相称外,便是“少爷”,玩笑起来会叫“少爷师父”,“阿小”是最最少说的。他到是想让燕华多叫叫他“阿小”,燕华自己说过一时叫不出口的。

王谢随意逗弄着鹦鹉,心里不住盘算,看来小世子对他调查得挺细。

小世子名帖后面附着那张『药』方最后四味『药』:“燕窝华灰木,当归薏苡仁”,每味『药』材名里面挑一个字,合起来是“燕华已归”,打从一开始看到『药』方,王谢先是大喜若狂,兴奋劲头一过便心存怀疑,原因无他,实在故弄玄虚,想引起他注意。

先用『药』名扰『乱』他思绪,再突然出现这么一只鹦鹉,想拿燕华吸引他,是要他做什么?借着亲近的机会招揽他卖命不成?

他是不愿意相信一只只会叫“阿小”,其他话会说但有限的鹦鹉就是燕华,最有可能便是小世子驯养结果。或者小世子的目的是藉由燕华向他示好?

况且,他的燕华不是还应该在雷少夫人肚子里么。

——但若真的是燕华,他猜错了怎么办?

王谢冷笑,横竖小世子也是快入土的人了,再大的谋划,人死了也就夭折了,他不计较……

——不对!王谢哗然而起,上辈子繁『露』山庄的主人可没说过小世子是哪一年出的事,而风依涵曾经提过“少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初见面的时候,礞石也说小世子曾经重伤昏『迷』十几天,会不会……会不会也是重生回来的?既是重生回来,他又会是谁?

王谢慌里慌张撞翻了凳子往门外跑,就要找莫公子问个究竟,冲到半路,夜风一吹,忽然又站住。

他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不怕小世子设计骗他,只怕他这样笃定,换回的最终是一盆冷水。

一向胸有成竹勇往直前的王大夫,遇上关于燕华的事,脑子顿时不敢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明明只要问出“你是谁”,可这三个字重若千钧,硬是说不出来。

王谢转身往回走,一瘸一拐,进屋找到自己的情急之下甩脱了的鞋子套脚上。

如果不是燕华,那好办,敢用燕华名义作弄他,他有的是手段报复。

如果真的是燕华,燕华怎么会变成小世子?一开始又为什么不认我?

就算我公开说他是我良人,就算我以为雷衍水的孩子就是他转世,就算……我比以前丑了些,他也不会不认我啊。

难道是……不能说?

因为怕我不认他?燕华从来都是把话闷在心里,自己一个人担着,这万一……

目光落在鹦鹉身上,王谢有主意了。

于是王大夫房中的油灯,亮了整整一夜。

次日,王谢一早便派人去问莫公子是否已经起身,他昨晚因为烛光毕竟不如日光明亮,不方便查看伤口颜『色』,就没有给莫公子检查外伤,现在正是时机。况且一打照面他便觉得莫公子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也就不急。

至于小学徒们念书的事?有裴回裴先生。

莫公子那边很快回话:“重芳乃信人,何时过来均可。”

照照镜子,苦熬了一夜,明显脸上有黑眼圈,眼中有血丝。王谢带着这副憔悴的尊容,背着自己的『药』箱,兴冲冲探望莫公子去也。

莫公子仍然靠窗披衣而坐,一见王谢,期望之情还没有浮上眼底,立刻被担忧所取代,语气却仍然淡淡的道:“重芳昨日没有休息好?”

“跟鸟儿说了一晚上话,”王谢眉飞『色』舞,“昨天震惊之下口不择言,到是我以小人之心对君子之腹了,在此向天涯郑重致歉。”

莫公子一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无妨,只是先生的气『色』……”

“没事没事,”王谢摆摆手,“我们便开始罢。”

“好。”

菲菲一早预备下水盆布巾绷带等物,礞石紧紧粘在莫公子旁边,盯着王谢。

王谢先解开了莫公子左手的绷带,『露』出愈合大半的手掌和手指,手背一如常人,但是整只手的内侧,皮肤几乎完全消失不见,遍布着斑驳丑陋的暗红『色』,表面不住渗出晶莹『液』体,宛如腐鱼,处处歪歪扭扭,五指指根均有刀割痕迹,食指指根处有一枚半个铜线大小的创口尚未收拢,『露』着深红『色』,隐隐可见白骨。

“这手……”比想象的严重,难为面前这人能忍痛。

“不慎托了一棵起火的树。”莫公子好脾气地解释。

“这痕迹是手指有些粘连,用利器切分开的?”

“是的。”

王谢打量他一眼,道:“抓握。”

莫公子依言握了一下手。

“多几下。”

左手握了三五次,王谢又叫手腕翻转,五指依次轮动等等,看过后心中已有打算。

“看看肩头的伤。”

莫公子从善如流。

他身材十分匀称,皮肤紧致,肌肉隐隐,线条轮廓极为流畅,王谢一圈圈往下解绷带,感觉得到,手底下的身体微微绷紧,这是紧张所致。任谁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还被触碰,都会紧张的,尤其是对于上位者来说更是如此。

王谢上辈子给王爷将军帮主魔教把脉,那气氛真是杀意弥漫,紧张得要命,他手指只要动一动,就有人准备拔刀拔剑。

而在莫公子身旁,除了紧张,竟没有感到半分杀气。

而且渐渐的,僵硬肌肉竟会一点点肉眼可见地放松,在他完全解开绷带的时候,对方竟然完全放松下来,真真不同寻常。

上身创口比手上还要命,尤其是暗红可怖的伤疤还长在脸上,看左边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看右边便一如罗刹恶鬼。

肩头烧伤伴骨折,创口没有感染,真是运气,虽然结了焦痂,已被切开,不会逐渐紧缩影响创口正常供血生长。右胸却不甚理想,满满的红『色』新肉和透明黏『液』之间,更是有块巴掌大的伤口,就像一张狰狞的大嘴,滴着浓黄涎『液』,嘲笑大夫白费心思,拒不合拢,绝不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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