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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武侠 > 别惹那只兔子 > 第四章 鹿妖元吉

声响传来,明舒睁眼。

看向双目瞪圆的梅花鹿。

染血皮毛,配上一双通红瞳孔,加上刚屠鹰后残留的杀气与狠辣。

此刻,明舒模样凶萌又凶残!

小小身躯,煞气十足。

视觉效果拉满,极具冲击力。

四目相对,梅花鹿被吓住,身子猛然僵住,仿佛心脏骤然停止跳动,难以动弹分毫。

下一刻,他迅速反应,转身迈动四蹄,出于本能,拔腿就跑。

直到跑出一段距离,他反应过来,紧急刹车,身子后倾,四蹄摩擦地面,荡起层层尘埃,停下脚步。

“自己跑什么?我可是那只兔子朋友,又不是苍鹰这种天敌。”

“看在以往交情份上,那兔子应该不会凶残到对友鹿下手……吧?”

“按照以往习惯,若是我不回去,她反而会生气。”

念及于此,梅花鹿大着胆子,转身回返,在靠近那片丛林时,小心翼翼,慢慢挪步靠近。

他鬼鬼祟祟地从低矮灌木丛中探头而出,便见那只兔子正坐在苍鹰尸体上,前肢抱着一颗山梨,正在大口啃吃,旁边放着一堆鲜亮羽毛,带着点点血迹,明显刚拔下来。

明舒听到声响,正好转头,跟梅花鹿四目相对,后者身子微微颤抖,可在前者目光压迫下,根本不敢逃跑,磨磨蹭蹭地走出灌木丛。

这只梅花鹿体型健硕,身材魁梧,躯干匀称,头角峥嵘,皮毛顺滑,身上梅花点点,犹如红色锦缎上绣着的鲜艳白花。

颜值不错,威风凛凛,看上去颇有鹿王仪态,一对树杈状的鹿角弯曲向上,弧度优美流畅,更令他比其他雄鹿多了几分迷鹿风采。

可明舒不会被家伙外表迷惑。

———

金玉其外,败怂其中。

正是眼前这只鹿的真实写照。

明舒跟此鹿认识三载,明白他就是个样子货,外强中干,虚有其表。

看上去威武不凡,实际上胆小如鼠,遇到危险,脚底抹油,来去如风,率先奔逃,怂得比谁都快。

一年前,她曾与其结伴同行,前往山林集会,路上遇到豺狗拦路。

对方形单影只,身上带伤,看上去像是争王失败,被伙伴驱赶出族群,合她跟梅花鹿之力,分别攻上下三路,未必不能周旋一二。

明舒磨足擦掌,兴致勃勃,战意昂扬,正准备大展身手,想不到碰上一个连猪都不如的队友。

此鹿贼招呼都不打,丢下她就跑,脚下生风,转瞬无踪,消失在丛林深处,逃之夭夭。

独留下她,跟豺狗单打独斗。

若非她反应迅速,动作迅疾,练得一手精准投掷术,法力加持下弹跳力惊人,有前世学了三年的武术功夫打底,又用新得的茱萸粉,阴了这狗贼一把,恐怕凶多吉少。

好在关键时刻,此鹿折返回来,趁豺狗被迷了眼睛,叼起她,拔腿狂奔,义气没全丢,否则,明舒不仅仅只是揍他一顿,真会跟其绝交。

前世,她是孤儿。

性格孤僻,招人欺负。

正因如此,明舒从小就记仇。

啥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

从六岁起,她就是孤儿院跟学校的著名刺儿头,敢向校霸挥拳,敢跟混混亮刀,大学时又勤工俭学挣学费,课余时间,专门学习了三年咏春跟散打。

就是为了受欺负时,打得对方哭爹喊娘,老祖宗爬出坟头都不敢认。

前世优良习惯,今世发扬光大。

明舒更深谙有仇必报之理。

事后,她用牙齿打磨出数十根尖利竹条,又寻觅此豺狗踪迹,连夜挖坑,插上竹条,盖上枯草,如猎户般布置陷阱。

又故意现身,投掷石子,砸中豺狗眼睛,激怒对方,诱敌深入,成功令其掉入陷阱,被戳破皮毛内脏,痛苦哀嚎中,流血过多而死。

虽说仇敌身死,大仇得报,但经豺狗一事,明舒也看清一件事:

某鹿块头大,胆子小。

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

若非昔日自己偷看此鹿吞吐月华,才成功入道,他又是一只食草动物,性格温顺,凭明舒不喜交际嫌麻烦的性子,断不会跟其往来。

而梅花鹿辛苦维持两年的靠谱形象崩塌后,他也破罐子破摔,彻底摆烂不装了,展露出怂里怂气的性子。

经常狗里狗气,偷感极重。

听到风吹草动,就率先奔逃。

———

禽有禽言,兽有兽语。

可也仅限于同族之间。

梅花鹿跟野兔物种不同,明舒入道三年,梅花鹿入道四年,都没炼化横骨,自然无法交流,沟通全靠意会跟比划。

实际上,梅花鹿有名字。

山中榕老给他起名元吉。

前世古代,元吉是鹿的雅称。

食苹咏周雅,祝纲衣汤仁。

幸不主八卦,非关十二辰。

无魂休我欺,掇皮详皆真。

佳哉喻生笔,能与元吉伦。

食苹取自“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唐代李渊第四子李元吉,便有希望儿子得神鹿庇护,吉祥长寿之意。

可惜,野心勃勃,最终不得善终。

明舒死宅,元吉胆小。

若非必要,两者很少见面。

若往来频繁,反容易招来危险。

除了每年山林集会外,只有元吉实在嘴馋或母鹿怀孕时,他才会冒险。

摘取些许野果或挖掘一些草药,放入他视若珍宝的竹篮中,用嘴叼着,前来寻她,换取一些五行草(马齿苋)。

过去三年,明舒虽没培育出灵种,但经过数次改良,五行草种子已出现变化,比普通种子更加圆润,灵气更足。

麦收胎里富,种好是基础。

道理相通,五行草种亦是如此。

因为种好,长出的五行草青翠欲滴,五色绚丽,生机勃发,产量较高,味道也更酸甜可口。

就像是普通草莓与奶油草莓的差别,对食草动物更具诱惑力。

正因如此,便被梅花鹿惦记上。

如今看来,他要么嘴馋了,要么就是又有母鹿怀孕了,这才冒险出来。

收回思绪,将苍鹰翎羽跟野果草药一股脑儿地装进竹篮里,明舒又从坑里刨出碧珠,刚才苍鹰来袭时,她随手埋在地上,如今事情尘埃落定,当然能取出。

至于苍鹰尸体,明舒不打算要。

血腥味太浓,容易招来麻烦,她虽然有时候疯,但不是没脑子。

包括她身上鲜血,都要洗干净。

元吉鼻子微微翕动,一股诱鹿芳香弥漫鼻尖,令其水润鹿眼顿时一亮。

他凑过头去,目不转睛地盯着明舒掌心的碧绿珠子,口舌生津,皮毛抖动,激动不已,冒着被打的风险,伸长脖子,张开嘴巴,打算将此物吞入腹中,动作迅速。

可明舒速度更快,毫不犹豫,用力掌掴,元吉鹿脸都被打肿,头向另一侧歪去,顷刻间眼冒金星。

明舒没停手,又啪啪几掌下去。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最近没见,皮痒了还是给你脸了?

元吉顿时老实,不敢再有小动作。

盯着明舒手中碧珠,他伸出左前蹄,将竹篮往前推了推,意思很明显:

“我这次不换五行草了。”

“改换你手里的东西。”

明舒冷笑,又赏了他一个大比兜,随后指了指后者头上的鹿角。

元吉疯狂摇头。

尽管很想要兔子手里的珠子,可他心里有一杆秤,鹿妖之角明显比那颗珠子更有价值。

最起码要十颗……

不!要二十颗珠子才能交换。

算盘落空,元吉有些沮丧。

明舒对好友的丧气视而不见,轻轻一跃,跳到鹿背上,又爬到鹿头上,搭着鹿角,稳定位置,确保自己不会掉下来。

元吉低头叼起竹篮,迈动四蹄,穿林过草,朝附近小溪跑去。

溪水清澈,流水潺潺。

明舒洗干净自己,又在草丛间打滚儿几圈,用青草香掩盖残余血腥气,还顺便洗了鹰羽上的血迹后,乘鹿返家。

返回兔子窝,她将竹篮里的东西倒腾出来,塞入甬道,带回储藏室,又去菜园,带出众多五行草,放入竹篮。

随后,催鹿离开。

元吉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

明舒却不为所动。

不认为此鹿对她有多深情厚谊,更不认为他是不舍他们之间的友情。

过往交换,此鹿拿了五行草就走,动作洒脱,毫不留恋,渣行明显。

这次一反常态,不过是想卖惨,靠可怜博取同情,好得到碧珠。

他……怕不是在想屁吃!

明舒根本不惯着,转身回洞。

迈动四肢,前往菜园,她运转法力,将碧珠投入一个竹制花盆中。

绿光闪烁,转瞬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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