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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浪漫青春 > 重生之不负青春时光 > 第112章 校园篮球

胡鸢脱掉外套,放在校园的草坪上,里边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运动其实十分的不便。

还在平时都穿着运动鞋的,回想起自己那会儿打篮球。还是被哥们拉着打的,如今那些同学们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自己鲜少联络。

记得哥们打球的初衷是,喜欢上一个女孩儿,每天拉着自己早起上学去学校操场打篮球,为的保证妹子上学的时候,可以看见他潇洒的身影。

哥们说,女孩子们都喜欢高大的运动员,似乎比较有安全感,如果他不早起来上演这一幕,那么全世界的女孩子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多么单纯,美好的青春记忆,如今大家都从小伙子变成了老腊肉,每天疲惫于各种工作应酬中,已经无心在运动了。

可胡鸢不知道的是,那些围观的女孩子,多半是冲着自己来的。

当然不知道了,他的那个年代,大家还都是比较羞涩的。看见女孩子都会脸红,不像现在这样。

跟郑远开始打起篮球,郑远的个子本身就比胡鸢矮了一个头,十分的不占优势。

胡鸢还天天跑步运动,速度也跟不上。

“漂亮!一个三分球,这么准!”也顾不上追了,直接站着拍手起来。

胡鸢把球递给郑远,让他进球,郑远离篮球框很近,却怎么投也投不进去。

于是便开始教他。

“你先要学会练习拍,拍的很熟练之后,就试着边拍边走随后便拍边跑,先练习一只手,等一只手熟练了,再练另外一只,等到两只都熟练了就一起上。这是基本功。你先练着吧。”

示范了一遍,虽然多年没打,但是运球速度还是十分的快,十分的熟练。

昨天一夜未睡,今天忙着工地,来回奔波,整个人开始有点疲劳。便坐在草坪上休息。

校园的操场,现在看得真的很小,以前觉得很大很空旷,竟然能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

周围来来回回都是青涩的少年,看起来单纯,阳光,无忧无虑。

自己也曾无忧无虑过,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

只见郑远从书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

“给,胡大哥,还没喝过的。我每天都会来练一会篮球,听说会长高,我看你打的很好,难道你长那么高,也是因为打篮球吗?”

郑远也休息,坐在草坪上,看着高年段的人打着篮球。心想,他们打的真丑,胡大哥打的好多了。

“这个嘛,我想有一部分是基因的问题,因为我父母本来就很高,我爸身高178,我妈身高167.我从小就比同龄人高一点。读书的时候篮球也打。现在比我爸高一些。”

“那就是说,篮球真的会长高一点吗?我的父母都很矮,我很怕我以后长不高了。”

郑远听到基因问题,就耷拉着脑袋。

“你现在还在长身体,多运动,会长高的,别着急。”胡鸢打开矿泉水。

喝完之后,拍了拍郑远的肩。

“胡大哥你看,那个正在打篮球的,是我们学校高一的学生,据说还是校草,张鹿她们经常看她打篮球。特别受女孩子欢迎。”

什么?胡鸢立马像操场看去,打的也就那样啊,就这还校草,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脸上可没长青春痘……

直接放下矿泉水,站起身。

“兄弟,我们来打一局怎么样?”

校草看着来人,愣了一会儿,身高比自个儿高,是生面孔,好像不是本校的,不过感觉到了一股奇怪的敌意。

无所谓的摊了摊手。

“那就来吧!”

看到校草跟人家打篮球了,还是两大帅哥,慢着,是不是新转校的高年段学生,怎么自己从未见过。

妹子们纷纷交头接耳,好像长得比校草还帅呢!大家都纷纷的下了台阶。直接走到篮球场边上,要近距离的观看这场篮球博弈。

两人面对面,对视了一眼,大家都屏住呼吸,气氛此时变得紧张起来。

郑远,篮球抛上天,只见胡鸢一个起跳,弹跳力十分的不错,运球速度及其的快。

抢到了篮球,一边熟练的拍打着球,校草直接上来,这才反应过来,开始抢球。

胡鸢只是一个笑。随后转身,直接投篮。

优美的抛物线,看官们随着篮球的移动的方向,都纷纷的期待着进球。

“球进了!”

随后传来一阵阵欢呼声。

“校草,加油!”校草的同班同学也在,看到同学一开始丢了分,开始给他加油打球。

校草抿了抿嘴唇,觉得十分的丢脸。

接下来到校草运球,胡鸢的防守很好,自己都没有投篮的机会。

心烦气躁起来了,只见一个夺球,球又跑到胡鸢的手里。

“兄弟,认真打球啊!”还笑虐了一声。

又是一个优秀的投篮!

“太棒了!老大威武霸气!”

简直是完虐,打了一阵,校草的体力有点跟不上了。直接坐在了地上。

“不打了,我累了,我今天没休息好。”一边说一边大喘着粗气,已是满头大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胡鸢直接拿起自己的衣服,穿起,自己已是手下留情了,没想到这货这么不堪一击,打的真的不爽。

可惜张鹿不在,得琢磨着哪天带她再看一场,看她还敢不敢放学不回家,看着别的男人打篮球!哼!

“同学,你是哪班的啊?怎么从没见过你?”

一个女孩子上前询问,胡鸢特别欢喜,欢喜的不是有女孩子搭讪,而是自己像同学么?意思就是说还挺年轻囖?自己还怕跟张鹿在一起觉得老来着!

“已经毕业多年。”

“请问,我们可以交个笔友吗?我叫王雪。”

“笔友?”

“胡大哥,就是跟你写信,张鹿一天到晚收信来着。现在学校流行这个。”郑远夸张的说。

听到这个,心里又开始不是希滋味儿了,刚才自己在门口已经见识了,就一个放学的时间,就收了两封信,重点是还有一男的。对于郑远说的一天到晚收信是相信的。

“我知道什么是笔友!用你来说,不好意思,我不认字。有事得走了。”

噗~不认字儿!在场的众人直接一个踉跄,这拒绝了简直拒绝的清新脱俗,而妹子尴尬的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

“学姐,我哥名草有主,要不,我跟你写,我认字儿,还没有过笔友呢。嘿”郑远一脸奸笑,喜欢我胡哥的太多了,怎么就没人喜欢喜欢自己呢,看着自己矮小的身材,圆圆的肚子,难道是因为自己太胖了?呸,这是可爱好吗?

“写你的大头鬼!”妹子一跺脚,直接向校外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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