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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都市 > 我吃霸王餐:野兽派美食记 > 第12章:茹毛饮血

愤怒的骆驼,被暴虐的卡拉扬胡乱挥舞的石头,打中了它的什么死穴,使得野骆驼僵滞地站在大漠之上,只有眼睛在眨动,但庞大的身躯,动弹不得,就像是一堵挡风的墙。

“我打中了野驼要命的穴位,它不能动弹了,太好了,任杀任宰。”很厉的卡拉扬神色阴沉了下来,口气也一下变得生硬,旋即,一脸得意。

卡拉扬就像一个得胜凯旋的大将军,高兴得有些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又像买彩票中了亿万的大奖。

“真的耶(??w??)y”卡拉梅眼睛烁亮,但她还是有些不太相信,她想,一峰超级大骆驼,力大无穷,轻轻一踩,就会把人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

没有想到,一个无可匹敌的强者,竟然也有脆弱不堪的时候。

被攻击到软肋,再强暴的忤逆奸佞的灵魂,也得跪下。

“这么无敌的野兽霸主,怎么会被哥哥这个十八岁的骚年,轻而易举地干败呢,不会是它武德高尚,是一峰超然物外的得道的骆驼,不跟人类计较,让着哥哥吧。”

卡拉梅死活不相信,就像不相信公鸡会下蛋一样。

“它是野兽,没有文化,德行也不会高尚,怎么会让着我呢。”卡拉扬沾沾自喜地说,“我不知道攻击到了了它什么要命的穴位,就转败为胜,以弱胜强了。”

他颇为自豪。

脸蛋上燃烧着幸福小火苗。

“哥哥你真是天赋异禀,可喜可贺!”卡拉梅欣喜若狂地趁机拍着哥哥的马屁,赞美着自己的哥哥,“那我们赶紧杀了它,把它烤成一只美味的骆驼吧。”

卡拉梅有些迫不及待了,满脸乐开花,她太想像迪拜的富豪们那样,美滋滋地吃烤全驼了,想想都美,美得没有谁了。

“不急,太累了,歇歇。”

稍作歇息的时候,卡拉梅忽然闻到自己身上的怪味儿,才知道自己和哥哥刚才跟野骆驼搏斗的时候,被那不讲武德的家伙,用混合着污物的胃液炸弹,把衣服炸出恶心的味道,现在还脏兮兮的,真让人犯恶心。

“哥哥,我恶心死了,这怎么办?”卡拉梅极端厌恶地皱着眉头,指着前胸花花搭搭,脏兮兮的一片污渍。

卡拉梅是一个爱干净,讲究卫生的俏丽小女生,见不得脏东西,看见脏东西,就会像临产的孕妇一样,会有严重的妊娠反应,甚至开始了孕吐。

“呕呕……呕呕呕……呕……”

“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

卡拉梅像只弯腰躬身的大虾,不住地呕吐,吐得翻江倒海,不亦悲乎。

好生难受。

呕吐会传染,妹妹剧烈的呕吐,让卡拉扬心里泛潮,也有了妊娠反应,像孕妇一样呕吐起来:“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

“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

“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

兄妹二人,比赛着呕吐,他们吐得翻江倒海。

“打住,别……吐了。”卡拉扬忽然强忍住着,喊着,自己停止了呕吐,对妹妹说:“赶紧找水,把身上的污物都洗掉。”

卡拉扬向四周看了看,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沙丘。

“那里有水,都是干旱的沙砾漠野。”卡拉梅也渐渐止住了剧烈的呕吐,叹了一口气说,“在这里找到水恐怕比登天还难。”

“这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总带着这一身污物吧,多恶心啊。”

卡拉扬扬叹了一口气,看看四周,忽然一乐说:“我们就地取材吧。”

“就地取材?取什么材?”

“沙子。”

“傻子,什么傻子?”卡拉梅痴傻地问。

“不是傻子,而是沙子。”卡拉扬指指地上的沙砾。

“沙子可以当水吗?你傻啊。”卡拉梅脑壳有些发懵地说。

“你才傻。沙子完全可以当水。”卡拉扬瞪了不开窍的妹妹一眼说,“还愣着干什么?”

卡拉梅一听,讥笑着对哥哥说:“你竟然说沙子可以当水,那么,你渴的时候为什么会喝水,怎么不喝沙子解渴?”

卡拉梅不知道是假傻,还是真傻。

她也是一个杠精。

“别偷换概念,沙子是沙子,水是水,但是有的时候沙子可以有水的功能。”卡拉扬见妹妹还是不明就里,就冷笑一声,即刻当教练,一边示范一边说,“来吧,我们试一试。”

卡拉扬说着,弯腰抓起一把沙子,用滑溜溜的沙子,洗着自己身上的污渍。

“嘿嘿,你还别说,滑落的沙子,竟然可以把污物带走了。”卡拉梅一看,沙子完全可以代替水,乐起来,学着哥哥的样子,赶紧用沙子洗自己身上野骆驼喷溅的脏物。

他们不一会儿,就把身上的污物洗干净了,但是还留下了野骆驼污物的痕迹,用鼻子闻一闻,腥臭味儿,似乎没有了。

洗干净了身上的污物,该干正事儿了。

“我们开始杀驼吃肉吧。”卡拉梅笑吟吟地说。

“好,我这就杀它。”

卡拉扬兴高采烈的说着,弯腰捡起了丢在沙地上的锋利的带着锐角的玻璃,这锋利的玻璃,就像刀子一样锋利,只要用它划开野骆驼的脖子,很容易就会把它杀死。

“嘿嘿,你这庞然大物,落到我的手里,也是活该。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留下你的遗言,说吧。”卡拉扬对野骆驼说,“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哑巴啦?”

“它没有文化,不会说话。”卡拉梅耻笑着哥哥,觉得哥哥就是鸡对鸭讲。

“哦,我到忘了,你不会说话。”卡拉扬自嘲地说着,苦涩地一笑,“我开始做好事儿了,我这就送你上西天去取经。唐僧师父的取经队伍,多出一峰骆驼,也不错。”卡拉扬沾沾自喜地说着,挥手,就要拿着尖锐的玻璃,冲着野骆驼的脖子狠狠刺去。

卡拉扬有些轻微的洁癖,怕骆驼的热血溅出来,溅他一身,他本能的侧开身,让喷洒的野骆驼的血,在自己身上洒少一点儿,喷得浑身血呼刺啦的,也不好看。

他很讲究堂堂仪表。

“慢着。”妹妹这时候说话了,阻止了卡拉扬杀驼。

“你怎么了?你不是想吃烤骆驼肉吗?难道你想救它吗?”

“不是。”卡拉梅鼓起勇气说,“让我来杀它。”

“你行吗?你是女生。”

“女生怎么了,女生就是这个世界上的铿锵玫瑰,我能行。”

“你确定能行?”卡拉扬还是有些担心,她可曾经是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小姑娘,看见血,还会晕血。

“我们女人伟大得很,都能把这个世界生下来,杀死一峰骆驼,小小意思,不足挂齿。”卡拉梅使劲儿点点头,表达着自己的企图说,“你都杀过鸡,杀过狗,还杀过猪,我什么也没有杀过,我只是拍死过微不足道的蚊子。”

“蚊子那么小,杀着不过瘾,跟这大只的骆驼没法比。”卡拉梅说着,向上挑挑自己乌黑油亮的眉毛,小嘴吧啦吧啦地说嗨了,“我要杀这只骆驼,给自己壮壮胆儿,也创造一个美女杀戮的奇迹。”

“你真有胆儿杀它?”

“真有胆儿。”

“来吧。”

卡拉扬很欣赏妹妹的勇气,他卡拉扬的双胞胎妹妹,就要有杀狼弑虎的意志,杀戮有时候就是最好的成长。

“给!”卡拉扬把那尖利的玻璃刀,递给了妹妹,想让她体验一下杀野兽的刺激的快感。

卡拉梅拿着玻璃刀,向慑住魂魄,傻傻站在那里,不得动弹的野骆驼走了过去。

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面对野骆驼也显得居高临下,她漂亮的眸子,其眼底满是邪侫之气,像个女豪杰一样,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还有些藐视的意味。

卡拉梅看见了骆驼的脖子,还摸了摸骆驼柔软的脖子,有些惋惜地说:“这里好像比较柔软,那么,我就从这里开杀。”

卡拉梅说着,举起了玻璃刀,狠狠的就要刺过去,野驼就要喷血,命丧当场。

血溅五步。

“不!”卡拉扬忽然声嘶力竭地喊叫了一声。

卡拉扬的喊声很大,把拉梅被吓了一跳,她住手了,惊愕的望着哥哥卡拉扬说:“怎么了?为什么不让我杀它?”

“这不科学。”卡拉扬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

“什么科学不科学,杀驼跟科学有屁的关系。”

“有关系。”卡拉扬面有难色,“这里有禁忌。”

“有什么禁忌?”

“女人杀野骆驼,就会嫁不出去,我可不想让你当一辈子女光棍。”

“什么,你胡说八道什么?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卡拉扬一脸沉色说,“女人禁忌,就是雷区,泥不能杀它。”

“我不相信那个禁忌。”卡拉梅苦笑着说,“我跟它有着深仇大恨,它刚才差点儿把我的头给扯下来,也差点儿把你踩死,它是我们的仇人,你居然说我不能杀它,还有鬼都不会相信的什么禁忌……”

“我来杀了它,这不犯男生的禁忌。”卡拉扬打断了妹妹的话说,“我刚刚说了,禁忌不可违逆,还是我来吧。”

卡拉扬口气坚决,不可以商量。

“不行,我不能不报仇雪恨,我也是一个瑕疵必报的姑娘。如果不杀死它,难解我的心头之恨。我现在就想喝它的血,不想活活的渴死……”

“喝血?这是一个好办法。”卡拉扬被妹妹提醒了,“这样吧,我们口渴得很,当务之急,就是解渴。”

卡拉扬抢过妹妹手里犀利的玻璃刀,他围着呆傻得像尊木桩一样的野骆驼,转了三圈儿,忽然想起了一个遥远的故事,他说:“在非洲西部几内亚北部至马里南部一片沙漠地带,生活着一个诡异的民族——雷迪菜菜族,至今仍过着原始生活。他们以畜牧业为主,主要饲养骆驼。这个民族常将牲畜的静脉割破,抽出一定的血液后饮用,而不是杀死牲畜,待其伤口愈合后还可以再次取血。”

“他们更让人惊讶的是取血的方式,很温柔的,对骆驼的伤害也是降到了最低,只用一个尖锐的东西,在骆驼身上其中一个部位,找到静脉,之后刺破放血,然后血够用了,就用手指堵住伤口,没一会儿,血液就停了,过几天骆驼的伤口就会愈合,完好如初了。”

“你是说,我们喝驼血是吗?”卡拉梅问。

“是的。”卡拉扬想好了主意,对妹妹说,“赶紧找一个碗,或者塑料瓶子。”

卡拉梅闻言,就在身边找,跟哥哥一起找,看看能不能找到碗或者塑料瓶之类的东西。

真是万幸,也是碰巧,卡拉梅在附近找到了一个破碗,烂了一个角。

“这个碗可以。”卡拉梅说着,把破碗捡了起来,吹吹碗里里边的沙子,再用衣袖把碗擦干净。

这个破旧不堪的碗,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哪个旅游者,丢弃在这里的,没有想到这个破碗,被派上了救人一命的用场。

“来,我们开始喝血。”卡拉扬一锤定音地说着,在野骆驼身上寻找到血脉,找到了血脉以后,他把妹妹的碗拿过来,用玻璃刀划开了血脉。

汩汩……

热腾腾的血,带着鲜味的味道,流进了碗里。

野骆驼虽然痛苦,但是它被点了死穴,依然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鲜红的血,源源不断地流进了那个罪恶累累的碗里。

接了多半碗血,卡拉扬用左手按住了伤口,把多半碗血,递给了妹妹:“你先喝。”

“这能喝吗?”卡拉梅微微皱眉,有些不敢茹毛饮血。

她有些晕血。

“喝吧,在这大荒漠,这骆驼血就是琼浆玉液,不仅仅解渴,还顶饿,还能救我们的命,赶紧喝吧,别墨迹。”

在哥哥的催促下,卡拉梅犹犹豫豫地接过一碗鲜红的血,闭上眼睛,一仰脖——

“咕咚咕咚……”卡拉梅喝了起来。

有些血腥,还有些香美的味道,让渴急的卡拉梅感觉到很过瘾。

喝完了血,卡拉梅把碗递给了哥哥卡拉扬,该他喝血了。

卡拉扬又按照刚才的方法,在野骆驼身上换了一个位置,再次用尖锐的玻璃,把它的静脉割破,让汩汩流出的骆驼的鲜血,再次流进了空荡荡的碗里。

驼血的热温,透过陶瓷,慢慢渗透出来。

好温馨的春天的感觉,有些诗情,有些画意,有些意境的迷离。

那个感觉,就像温暖的春风走过手心,让卡拉扬有一种妈妈关怀备至的温馨。

死亡忽然就有了难以忘却的——

沁润着美好的感觉。

卡拉扬看着那碗鲜红的血汁,闻着它温润的鲜醒香气,满脸乐开了花,他知道自己和妹妹死不了了。

有了这碗救命的热烈的驼血,就会助他们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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