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晴朗的周末,一身兔子装扮的余墨坐在了电脑前。
余墨接手高天宇的小说继续写的事情已经公开,但是余妈妈并没有阻止,高天宇的事情给余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所以,余妈妈尽量顺着她的意。
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正好给了她一个倾诉的机会。
主要是每个月的收入实在是非常可观。
“说什么呢,人家才不是钱串子。”
余妈妈把小说的二维码打印了出来,附上书封,挂在了店里,凡打赏一千以上的,送一瓶快乐肥宅水,打赏白银盟主的,将免单一次。
“嗯,你这不是钱串子,你这是钱串祖宗。”
就这样,这部小说得到了比推荐位还要强大的推广。
【这里是高天天的分割线】
成为了白金大神以及女频编辑的高天天,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就是不结婚,但是为了弟弟的幸福,她还是选择了许多优秀的女孩子,让高天宇去相亲。
为了不让高天宇遇上体育部的那个女生,再发生那种涉及到生命的事情,高天天选的女孩子,都是知书达理型的,基本上都是乖巧安静的。
神奇的是,高天宇几乎看不上眼。
高天天也不着急,一日,姐弟俩在街上转悠的时候,碰上了高天天上辈子的老公。
那个因为国家级任务而牺牲的兵哥哥,甚至带上了家公的那种,婆婆躺病床上还没起来呢。
“真的是转了一圈,还是会碰上啊,不知道现在辛苦了哪个菇凉。”
高天天突然很好奇,毕竟,这男人对她挺好的,就是回家少了点,死的快了点。
“姐姐,你看上那个当兵的了?”
高天宇看着高天天一个劲的盯着人家兵哥哥看,就好笑地调侃着她:“难怪那么多男人,姐姐都看不上,原来喜欢的是兵哥哥呀?”
“小屁孩子你知道个啥!”
高天天戳了戳高天宇的脑瓜子,“他只是很像我一个早亡的朋友,我想去确定确定是不是他。”
“行,那你去吧,我就不凑热闹了。”
高天宇一副我才不信你的表情,坐在原地喝奶茶。
高天天算了算时间,距离那个会死人的任务,还有半年多。
“嗨,小哥哥,方便喝一杯吗?”
长期的联谊和各种聚会,让高天天从骨子里透露出一股男人无法拒绝的,风情万种。
兵哥哥明显看愣住了。
两个人相谈甚欢,交流中,高天天得知,兵哥哥一直未婚,而他很快要出任务,这一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所以,他很遗憾。
“明明感觉,我们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了,可是没想到,我们不能在一起。”
“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高天天出于同情,把他会在任务中,和家公一起因公殉职的事情,说了出来。
兵哥哥全身的毛孔都在表达着他的震惊。
高天天没有过多解释,在告别的时候,兵哥哥喊住了她。
“我是你的书粉!我们合个影吧?”
诶?
高天天同意了,兵哥哥用拍立得,拍了两张一模一样的照片,在其中一张的背后,写了一行字,塞给了高天天。
“如果,半年后的任务,我活着回来了,你可以嫁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