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之前,现在你佯然变成一个大帅哥了,会有女孩子不喜欢你?”
程煜从一个胖子变成一个身材不胖不瘦的人,总共用了四年的时间。
遥想四年前,他穿衣服要穿最大码。站在体重称上,妥妥的二百多斤。
在班级里,大家有事找他都不叫他的名字,而是亲切的给他取了外号,叫胖子。
那时候,女同学都不愿意跟他说话,男同学也不愿跟他做朋友。
在偌大的班级里,他是一个非常孤独的孤独体。
后来,他喜欢上班上的一个女同学。
女同学没有理会他,且当时她身边有一个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秀的青梅竹马,这让他非常沮丧。
再后来,他生了一场重病,差点丢了性命。
正是这场重病,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再任由自己这样无节制的胖下去了。
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下定决心他要减肥。
减肥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起初,他节食,不吃饭。然后又学着别人吃减肥药,吃减肥餐。
然而除了把自己饿的胃疼,饿的浑身没力,其他一点效果都没有。
最后他放弃了这些伤身体的办法,开始每天跑步,早上跑步,晚上跑步,再加上周末去健身房健身。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长达四年的坚持下,他终于一点一滴逐渐瘦了下来。
现在再也没有人叫他胖子,甚至在公司实习跟周边人说起他曾经是个胖子,大家都不相信。
因为现在的他,与四年前的他相差太大了。
如果不是对他特别熟悉的人,大家都会以为那是两个人。
“有倒是有,不过对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跟他告白的是同一个专业的女同学,对方也不是长的不好看,身材也不是不好。相反,她各方面条件都还挺好的,但程煜对她就是半点感觉都生不起。
本着既然不喜欢对方,就不要伤害人家姑娘的原则,他自然是把对方拒绝了。
听说人家回去哭的很是伤心,对此,他只能表示很抱歉,但仅仅是抱歉。
他总不能因为不让她哭,不让她伤心,而假装喜欢她,接受她吧。
这对她不公平,这对自己也不公平。
许洁顺着问道:“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姐姐我这样的,你喜欢吗?”
许洁撩了撩自己头发,其实自己是怎样类型的女孩,她自己都不知道。
程煜有一种这简直就是送命题的感觉。
像许洁这种类型女孩固然是好,温柔善良,贤惠顾家,找女朋友就应该找这样的,娶老婆更是要娶这样的。
但原谅他心目中对未来女朋友的设想不是这样的。
至于是什么样的,他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
只知道说起喜欢的女孩,他脑海里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一个女孩的身影和脸庞。
真奇怪,都四年过去了,他身边认识的女孩也有很多了,但他对她还一直印象深刻,怎么忘也忘不了。
也不知道现在的她怎么样了,在哪里上大学,有没有交男朋友。
“喜欢啊,只可惜像姐姐这样的好女人,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了。对于简宁哥,我只有羡慕嫉妒的份。”
程煜采用了一种很聪明的说法,要不然怎么说?
直接说不喜欢她那样的?那多伤她的心啊。
直接说喜欢?那好像又违背他内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