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机场的路上,我和陈国志俩人一直都没有说话,不过俩人都知道彼此心里是在想什么。
到了机场后,已经有安叔的人在等着我们了。
一个六十来岁年纪,看上去还挺有身份的人还和我们两个寒暄了几句。
当然,主要是对我们两个所做的事情表示感谢,还顺便透露了说这下要一举端掉缅北的绝大多数园区。
对于这样的消息,我和陈国志俩人自然是高兴的。
毕竟这些年我们两个见过太多太多同胞在这里经历非人的虐待了,我甚至不止一遍幻想,一旦救出这些被困人员之后,应该给这个地方扔下一万颗炸弹,将这里彻底轰平,把这里从地图上彻底抹掉,才算是对那些冤死的人有所交代。
此刻已经是晚上七点,我和陈国志俩人在候机大厅选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着。
过了好一会儿,陈国志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大军,你说……你说我们就这么离开么?”
“是啊,我和你一样,现在也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可陈国志却摇头对我说:“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是我们就这么走,那么……那么秦舒云他们,还有小爪,吴晗月他们……”
陈国志一句话没有说完自己就闭了嘴,我知道他也不敢说完。
但不需要他说完我也能明白他心里是在想什么了。
我和他一样,内心也有担忧,担忧秦舒云他们会不会活不过今晚。
于规于法,秦舒云他们是应该被抓起来审判!
可于情于理,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我知道秦舒云是对我有恩,甚至我更清楚正是他的出现才加速了梁立宏这伙人的灭亡,不知道让泰达园区少死了多少人,在这个关键时刻,或许……或许我应该再给他打最后一通电话!
我手里仅仅的握着手机,看着候机大厅墙上滴答走动的时钟,紧张的手里直冒汗!
陈国志见我犹豫,他自己掏出了手机来。
我立马按住了他,因为我觉得这一步应该我来迈出去,这些风险也应该由我来承担!
于是我咬着牙就拨通了秦舒云的电话!
电话接通之后,我第一次叫了他一声云哥,当然,这也可能是最后一声。
“云哥!”
“呵呵,你小子改口倒是挺快,怎么样,和国志俩人遇到什么麻烦了么,我马上找人去帮你……”
“不,不是,我们两个没事,只是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秦舒云可以算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了,他从我语气里也应该听出不对劲了。
他在电话那头犹豫了十来秒钟,才问道:“你和国志两个人现在在哪里?”
“机场,我们两个现在已经安全到达机场了,是晚上九点的航班!”
接下来的三十秒钟,秦舒云都没有半点回应。
然后忽然用十分冷静的声音问我:“大军你和国志两个人是要回去了么?”
“是的云哥,我们两个要走了,以后可能……可能不会回来了。”
秦舒云长叹了一声,依旧平静的说道:“也好,回去之后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在这边发生过的事情,就不要在想了……”
我打断他说道:“云哥,我们两个是晚上九点的航班!”
他知道我不会对他说太多的废话,所以我故意强调了两次航班的时间!
我听见电话那边传来打火机点燃香烟的声音,他深深的抽了一口继续说道:“九点……九点……大军,这件事情还有的谈么?”
我焦急的对他说:“云哥,没得谈了,九点钟飞机必然会准时起飞,毕竟开飞机的人,是我们都说不上话的,他也不会听我们的!他不会听任何人的!”
“呵呵,明白了大军,谢谢你!”
“你等一下!”
我知道他要挂掉电话了,所以立马喊住了他。
“还有什么话要说么大军?”
我看着墙上已经走到八点的时针对他说:“云哥,我能看到你善良的一面,所以才会给你打这个电话,我是想……是想如果你能过了今晚,那么从明天开始,希望你能选择一种新的生活!”
刚说完,我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了吴晗月的声音。
“舒云,刚才小爪跟我说,他们晚上想在园区庆祝一下,酒菜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我们也早点去吧……”
秦舒云对她吼道:“不,你现在马上通知小爪,让他来别墅见我,立刻!马上!”
听到他说这句话,我终于踏实了一点。
他又长出了一口气,在电话里对我说:“大军,谢谢你打这个电话给我,人生路漫漫,我们以后江湖再见!”
“云哥,我们恐难江湖再相见,我也只想你从现在开始能够好自为之!”
说完我就挂掉了电话!
当然,我说出的好自为之四个字,从我内心而言不光是说给秦舒云听的,更是想说给那些还在做着一夜暴富梦的人听的,只希望以后不要再有一个人,会失落来到缅北这个炼狱!
挂掉电话之后,我和陈国志俩人相视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彼此都知道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飞机在国内落地,我走出机场深深的吸了一口故土的空气。
只感觉整个人就像是受到了净化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感!
随即手机又收到一条信息,是银行发来的,提示我之前到账的两百万已经解冻。
没想到谷老板那边的行动如此迅速!
回到家中,小雪一见到我就钻进我怀里开始痛哭,哭了十来分钟就开始用小拳头猛捶我的胸口。
“你以后再也不许离开我了!”
“不走了,这次回来,我再也不走了!”
三十多个小时之后,我的手机又收到了一条信息,并且还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发来的照片。
打开一看,照片的背景是一片美丽的沙滩。
而照片中间也没有人露脸,只有一个手端着一杯红酒,像是想与我干杯的样子。
看到这张照片我会心一笑。
因为照片中端着红酒的这只手,手指是那么的纤细!(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