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认识一个小乞丐,他是丹州的,他告诉我的。”实在是不会说谎,叶小清索性破罐子破摔,“我其实之前就知道丹州水害了,可我……”
“没告诉你”四个字被她咽回了肚子里,因为她瞧见,孟奕安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皱着眉,唇角没了春风一般的笑意,月光落在他面上的,是寒霜,这让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你生气了?”她张了张口,小心翼翼地瞧着他,想问又不敢问,“我惹你生气了吗?”
孟奕安垂下眼眸,不语。
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他一直是笑意融融,叶小清还是头一次见到他生气的模样,她不知道说什么,也根本招架不来,一下子慌了神,话语间也慌了,“我没告诉你丹州水害的事……你生我气了?魍”
她忽然有些歉疚,瘪了瘪嘴,拧住了眉头,“对不起……没跟你说是我的错,你别生气了,你骂我一顿吧,打我也成……”
她说着,看到孟奕安抬起了手,她以为他当真要打她,连忙视死如归地闭上了眼睛,可迎接她的不是疼痛,而是发顶上轻柔的抚摸。
这让她多多少少有些意外,她犹疑地掀开眼,眼前,孟奕安还是轻皱着眉,但面色柔和了一些,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手轻抚着她柔软的发,替她梳理着乱发,话语间还是无奈多一些檎。
“丹州水害之事,有何可气……”他闭上了眼睛,长睫轻颤着,他摇了摇头,“我气的,是你有伤在身,还四处乱跑。”
听到他的话,叶小清始料未及,不由得愣住了。
“你想救那些流民,与我说就好,为何要胡闹。”他睁开了眼,眼眸中带了些担忧神色,“若是被侍卫抓住了,你免不了受皮肉之苦。”
叶小清望着他,兴许是他眼眸像潭水中的明月倒影,或许是他的担忧神色真切,竟让她看了一眼便陷了进去,心中有一角忽然柔软了起来,柔软如绒羽,这般感觉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他当真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她有些晃神,丹州水害这般严重的事,她都敢隐瞒不说,他居然毫不埋怨,甚至只字未提,他关心的,只有她脚踝那处并不算很严重的伤口。
不耽误走路,并不算疼痛的伤口,却让他这般挂心。
叶小清心中忽然有些说不出的歉疚,她从未对眼前这个男子展露过真心,而他却将所有的心思尽数放在她身上,就算他只将她当做宋君仪,还是让她觉得分外感动。
她只是个冒牌货,却顶着别人的身份,享受着属于别人的关切,这些都不是她应得的,但让她不知不觉深陷其中。
孟奕安依旧望着她,目光深深,“我不想你有一点闪失。”他终是松开了眉头,缓缓勾起了唇角,笑得温和,却有些苦涩,“我已经失去了你一次,绝不会再失去你第二次。”
似是受了蛊惑一般,叶小清鬼使神差地摇了摇头,坚定地说了句:“你不会失去我的啊。”
话刚出口,她就有些后悔了,她不该随便说话的,但孟奕安听到她这句话,唇角的笑意加深,抚着她头发的手移到了她脸颊上,拇指蹭了几下她的脸颊,柔声道:“剩下的事交给我,你回去休息,可好?”
流民之事本就是叶小清心头记挂的头等大事,如今听到他的许诺,她心里的石头也总算是放了下来。
她舒了一口气,随即咧开嘴明朗一笑,眼睛笑成一条缝,爽快应了一声:“好!”
…………
永昌的夏日不同别处那般燥热难当,除开阳光灿烂的正午,其余时间都是微微凉爽。
今天云彩很少,风和丽日,蝉趴在树叶上不停地叫,拂柳榭中,林思源一手拽着干净整洁的衣裳,一手挠着头,他盯着脚上崭新的鞋子,目光顺着裤脚往上看来,最终落在缝制的一丝不苟的袖口上。
他已经许久没穿过这么干净整洁的衣裳了,一时间还有些不习惯。说起来,他以前也是个讲究的人,虽说不是极其爱干净,但沐浴是必不可少的,哪像现在一样,都数不清多长时间没好好洗洗了,说身上没长虱子他自己都不信。
他想着,抬起了眼睛,偷偷看向对面坐在凳子上抖着腿的叶小清。
今儿一大早她风风火火赶到城东找他的时候,他还缩在干草堆上睡觉,昨晚他担惊受怕了一整夜,天蒙蒙亮才睡下,可还没睡安稳,就被匆匆赶来的她一把拎起来了。
“二狗子。”她拎着他的衣领,满脸激动之色,眼睛都发着光,“跟姐姐走吧!”
对于她奇怪的行为举止,林思源虽说不理解,但也习惯了,因为她没什么正常的时候。
直到他沐浴之后换上了干净衣裳,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昨夜流民闹事,砸了知县府的喜宴,这事可大可小,至少流民们少说得挨一顿板子,可昨夜永昌王赶到知县府了解过情况后,竟将那些流民放了,每人给了些银两,还找了地方安置他们。
这出乎了知县的意料,但知县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得知难民是从受灾的丹州逃难而来的,他也得大度起来,不能再去计较被破坏的喜宴,而是关注起丹州那边的情势。
丹州官员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害了不少百姓不说,光是隐瞒不报,传到皇上耳朵里,就够那些官员掉好几次脑袋了。
今天一大早,叶小清得知了这消息,不顾困意,立马从床榻上蹦了起来,披了衣裳冲到城东,首先把二狗子接到了府里,还向孟奕安替他讨了个小厮的活做。
此时,她坐在椅中,悠哉乐哉的模样,手里抓着一把瓜子,一边嗑一边打量着换了新衣裳的二狗子,不由得朝他竖了一个大拇指,中肯地下了定论:“好看!”
从她见到他开始,他就是一副邋遢的乞丐模样,脸上也脏兮兮的,不料想,他洗了干净换上干净的新衣裳,清爽的头发乖乖束在脑后,露出了素净的脸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是一个又板正又俊俏的小少年郎。
初来永昌王府,乡下小子见识了王府的气派,林思源本就有些拘束和不自在,他瞟了一眼候在一旁正打量着他的何寒,又看到叶小清竖起的大拇指,顿时觉得脸皮有些挂不住,脸颊烫了起来。
叶小清一向粗糙,没发现他的不自在,她磕了个瓜子,口齿不清地继续夸赞着:“有个词儿怎么说的……嗯对,冰肌玉骨,对就是冰肌玉骨!放你身上特合适。”
这么多四字成语不选,非选了一个形容女子的,林思源面皮都快掉到地上去了,他身子一僵,脸不由得更烫了。
“你说是吧何寒。”叶小清回过头,兴冲冲地问了一句,不过她在看到何寒一脸的嫌弃神色之时,就知道她肯定不会回答,所以转回了身子,“二狗子,你别去当打扫小厮了,以后就留在拂柳榭伺候我吧?”
“伺、伺候?”林思源本来在羞窘中,一听这话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脑中不受控的想到了些什么,
譬如,伺候她穿衣,伺候她洗漱,伺候她用膳,伺候她沐浴……一想到这些,他少年炽热的心砰砰砰直跳,快要蹦出嗓子眼一般,面上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
再也顾不得其他,他果断的拒绝,“我、我还是去打扫……”话还没说完,他扭头就跑,出门之时还不小心撞到了门框,听那声音就知道撞得很疼,但他毫不在意,捂着脑门头也不回地跑了。
身后,叶小清看着他的举动,愣愣地坐在椅中,端着瓜子一脸的迷茫,都忘了嗑。
何寒扬了扬眉,意味深长地抱起了手臂,望着林思源远去的背影啧啧感叹了一句:“……这小子,不老实啊。”
这话说得隐晦,叶小清没听懂,回头迷茫地望着她,本想凑过去,却被她一巴掌推了回去。
“这事我非得跟主子说。”何寒眯起眼睛,似笑非笑地打趣她,“先前你捡回来一只狗就算了,如今又捡回来一只二狗,你这辈子就跟狗有缘了。”
“瞎说什么呢。”虽然这是实话,但叶小清十分不乐意地皱了皱眉,“二狗子他……”
“得。”何寒抬了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头,“多了个人在就多了一双盯着咱的眼睛,这事是福是祸,你自己掂量,我现在是个下人,可不敢乱说话,宋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