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有好几间医馆,就数杏林堂收药材的价格最为公道,林九快走几步带路,径直带着静之朝那个医馆走去。
“你是……大夫?”
静之有些惊奇地看着站在药柜前,年轻的儒雅男人。
只见他一身浅米色长衫,身量高,却又不显瘦弱,一头利落的短发,额前搭着几根刘海,眼镜后的双眼总是带着浅浅的笑意。
不像是个大夫,反倒像个书生。
“怎么?我不像大夫吗?”
静之又上下打量了他两眼,摇了摇头说:“像个教书匠。”
还没待她再看几眼,林九走两步,在她面前站定问:
“仲尧,你父亲呢?”
仲尧笑了笑,朝林九拱了拱手说:
“原来是九叔,好久不见。我父亲说他看了一辈子的病,是时候该“退位让贤”,所以,我只能从省城回来了。”
说到这,他又指了指在林九身后正一跳一跳的静之说:
“那位姑娘有些眼生啊,请问她是……?”
就在这时,一只白嫩的手从林九身后举了起来,她开门见山说道:
“我是九叔的助手,今天是来卖药材的,我没时间炮制,你这儿收新鲜的药材不?”
“收的,你让我看看是什么药材?”
林九见她说话了,却是不好再围着她,于是侧过身子,给她让了条路,脸色却是渐渐暗了下来,双眼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二人,一言不发。
静之见他跟门柱似的杵着,于是托起他背后的药篓子解下。
“放下来,喏,水壶给你拿着。”
她将一篓子药草放在柜面上,对仲尧扬了扬下巴说:
“呐,你看看,都是昨天新鲜采摘的。”
边说着,她又从她自个儿的布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根被布包裹着的70年份左右的人参,放到柜面上说:
“这个,也是我昨天采的,纯正野山参,根须完好,你看看能卖个什么价格?”
仲尧本来正翻看着篓子里的草药,一听说有野山参,他赶紧拍去手中泥土,又推了推眼镜,拿起那根人参细看。
“哦?有这种好东西,九叔你现在才拿过来?”
边说着,他不住啧啧称奇,“人参现在不好采啊,特别是野生的。”
林九沉稳地说道:
“不是我采的,是她采的。”
见他脸色莫名,静之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转过头,满怀期待地问:
“那值多少钱?”
仲尧沉思片刻,方才缓缓对静之说道:
“这篓子药材,给你5个大洋,至于人参嘛,我此处所给价钱为两年一个大洋,此株观其品相约七十年,所以折下来就是35块大洋。
不过,我倒是听说过张员外在找参,他那儿子病弱,就靠参吊着呢,他可就这一个宝贝儿子,你去卖给他的话,倒是能比在我这儿卖多得些银钱。”
静之闻言,一时拿不定主意,遂回头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林九。
她这一眼,看得林九不由挺起了腰杆,黯淡的面色也回暖了不少。
“是有听说过,我知道地方,我带你过去。”
说罢,他轻轻敲了两下柜面玻璃,对仲尧说:
“结账吧,我们还要去其他地方。”
仲尧将药篓子递给店里的伙计,又拿了帕子慢条斯理地擦干净手上的泥土,这才朝林九寒暄一句:
“九叔,难得来一次,不坐下喝杯茶水再走?”
说话间,他的视线从林九脸上滑过,落到静之脸上,停留了几秒。
林九放在身后的手渐渐捏起。
“……不用了,下次吧。”
仲尧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他打开抽屉,数了五个大洋递给静之。
静之没接,她看了垂着眸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林九一眼,跟着叩了叩柜面说:
“放这里,我自己拿。”
仲尧嘴角的弧度变大了一点,他暗暗打量了一下林九的神色,轻轻把五个银元放下。
直到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收回柜台后,静之才伸手去拿钱,然后一脸开心地看着林九说:“叔,走,我们去那个什么员外家!”
林九难得对她露出一点真实的微笑,“好,走吧。”
他一答应,静之头也不回,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医馆,与等在门外头的秋生文才叽叽喳喳说着好消息。
林九见她行动迅速,毫不留恋的样子,莫名松了口气。
“静之姐,你那药卖了多少钱?”
“当当当当!5块钱!”
秋生和文才原本一头雾水,心想五块钱是多少钱,当看到她手心的五个银元时,顿时惊得眼都不会眨了。
秋生:“哇靠,师父看一次风水10块大洋,你这一篓子草就值5个大洋啦?请客请客!”
静之嘿嘿一笑,拿了一个大洋递给一脸羡慕的文才,“呐,谢谢你帮我背药回来,这是你的跑腿费。”
秋生眼红了,“那我呢?静之姐,你不能厚此薄彼啊!”
静之啧了一声,叉腰问他,“那你说说,你帮啥忙了?”
秋生转动着眼珠子刚想硬掰个理由,后脑勺就突然被扇了一下。
“整天就知道给我找事!走了,去张员外家。”
秋生回头,得到林九冷眼一枚,吓得瞬间噤声。
林九走在前头,静之被他俩徒弟夹在中间,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走着,三人小声嘀咕着五个大洋能买些什么东西。
讨论了一会儿,静之这才明白,五个大洋值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那还是挺好赚的嘛。
她想了想,那婷婷岂不是给得太多了?
她现在正值家庭动荡之际,这么花钱可怎么行?
于是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条人参递给文才说:
“喏,给你,你帮我走一趟,送去给婷婷,嗯……就说慰问礼,不然她不收。”
文才应是,兴高采烈地转身就跑,嘴里还不停嘀咕着:“去婷婷家喽!”
秋生凑近一脸震惊地问她:
“你就这么送给她啦?”他指了指自己耳朵又说,“我刚刚可是听到了,这一株值35个大洋,卖给那个员外的话,指不定更多诶。”
静之环着胸,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
“礼尚往来嘛,她给我们也不少,还叫人来修院子了呢,这参…就当做给她补补身子喽,小姑娘家的,母亲早早就没了,父亲也去世了。
在义庄那几天,她的脸色,青白得跟鬼一样,真是可怜。”
秋生站定,怼了怼她的手肘说:
“那你不卖啦?我们还去那员外家吗?”
“去啊,我还有一根!”
“……哇,你哪里挖的,下次有这种好事,请记得叫我一起。”
……
静之没打算动最开始摘的百年老参,她是不需要,但是林九四十好几了,以后总有需要的时候。
她想着,还是她自己炮制好,留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吧。
他们三人去员外家转了一圈,静之净收入50大洋,顷刻间摇身一变,成了小富婆一枚。
于是带着秋生一顿买买买,买了不少衣服,日常用品,跟糕点等。
不知道是她买的东西便宜,还是这一个大洋可真耐花,她和秋生的手都快提不下了,甚至连秋生脖子上也挂了两串糕点才花了2个大洋。
秋生低头闻了闻胸口悬挂着的纸袋说:
“哇,板栗饼刚出炉的好香啊,我能先吃一块吗?”
“真要现在吃?我还打算请你们去酒楼吃饭诶!”
秋生: “真的?!”
文才从远处奔来,一脸兴奋地喊着:
“好耶!等等我!”
跑到静之面前,他狗腿的接过静之手里的东西,放在秋生自行车的车筐里头。
刚要接过她手中的长条形盒子和一个软绵包裹时,静之将这两个东西一把捞回怀里,“不用了,这些我自己拿!”
文才收回手,挠了挠头,哦了一声,一张老脸又笑开了花,和秋生相视一笑。
毕竟,他师父最抠门了。
除了过生日,或者客户请吃酒楼,一般都不会选择上馆子吃饭的。
这回看他们不吃个够本!
……
四人来到酒楼,秋生唤来伙计,叫了好几个肉菜,还想点酒,却被林九阻止。
“昨晚刚吃坏肚子,今日就想饮酒了?!你要是不想活了,师父我送你一程。”
林九又把快下楼的伙计叫了回来,将肉菜撤了两个,换成素菜。
“阿九,好不容易出来放松一下,不喝酒的话,你就让他们吃肉呗。”
文才:“是啊是啊。”
秋生被林九死死盯着,再不敢说话了,只是心里暗自腹诽,他师父可真小气!
林九收回眼神,严肃地看着静之说:
“好运不是天天有,省着点花,况且,自你来了后,他俩什么时候断过肉了。”
静之回想了一下,不由点点头,好像…也是哦。
昨天午饭跟晚饭,不是兔子就是鸡诶。
秋生文才看不能尽兴了,瞬间泄气。
静之指了指椅子旁边的糕点,对着他俩说:
“呐,这些东西大家都有份,回去一起吃呀。”
话刚说出口,那二人垂下的脸瞬间扬起,不一会儿,又开始你拍我一下,我撞你一下,玩闹了起来。
菜上桌,一时无话。
林九跟静之,若没有要事,饭桌上一惯不会发言。
秋生跟文才这会儿嘴巴塞满了食物,埋头苦吃。
就在这时,邻桌的食客突然开始议论了起来。
“诶诶,听说兰桂芳要开告别戏棚演唱会了,就在后天七月十四号啊,你去不去?”
“我又不爱看戏,我不去。”
爱看戏的人这时动了动耳朵,他莫名转头看了一眼正夹菜吃的静之。
“诶,师父,你不是他的戏迷吗?你去不去啊?”
林九没说话,余光又默默瞥了静之一眼。
见师父不理人,秋生也不在意,他怼了怼静之胳膊说:
“你上回不是说你爱看戏吗?你去不去啊?”
上次说到看戏,她好像都快哭了。
秋生心想,她一定是爱看极了。
静之放下碗,思索了一下,发现没什么要紧事,于是点点头说:
“没事的话,就去呗,反正看戏都是晚上看,不影响你们白天去找墓地就行。”
想到这,她看向她右侧的林九问:
“阿九,你去吗?”
林九还未回答,静之就想起他出门前的那一通犹豫,想说这会儿他还不适应与她单独相处,于是赶紧解释道:
“秋生和文才帮了我不少忙,我请他们一起去看戏,你……去吗?”
林九想去得不得了,这会儿看她这么说,他不禁点了点头答应。
刚点完头,似是觉得这个爱好有损他的威严,他轻咳了两声,端起碗挡住脸喝汤。
秋生和文才倒是高兴得不得了,从饭桌上,到一路上,姐姐姐姐的,叫个不停。
回到义庄后,她收拾好了东西,把额外打包的吃食送去给婴灵后,就拿着那长条形的盒子跟那个包裹,敲响了林九的书房门。
“阿九?我可以进来吗?”
七月十五快到了,林九一回来,就在书房忙着印冥钞。
毕竟,降尸除妖的单子不是常有的,义庄还有三个人要吃饭,所以他们平日里要兼做一些纸元宝,纸人,冥钞,这类祭拜要用的东西来卖一卖,维持一下日常生活开销。
听到她的声音,他莫名压了压嗓子,低沉地说: “进来。”
静之一推开门,就看到他书桌旁,有一张长长的桌子,桌子上一个巨大的滚筒,上头裹着纸,桌面上还有一些印好了的银票。
她有些好奇地走过去看了看。
“哇,四千万,数额这么大,要是真的就好喽!”
林九微微一笑说:
“再大,你也用不上。”
说到这个话题,他有些怅然。
静之挑挑眉说:“不怕,我现在有点小钱了,不慌!”
林九边整理着情绪,边拿着小刀将冥币仔细裁下,这才轻声问她:
“找我什么事?”
静之回过神,将手中的东西一股脑放在桌上的空隙处,“送给你!”
刀锋一顿,林九转头看着那包裹跟盒子,将疑惑的眼神投向静之。
她挠了挠脸说:
“盒子里头是根狼毫笔,我看你的朱砂笔都画劈叉了,所以给你买了根新的。”
“至于那包裹……是件新衣服,我看颜色很衬你,就买了。”
像是怕他拒绝似的,她一溜烟小跑到门口,一脚跨出门框了,才回头说:
“都是小东西,没花多少钱,那衣服……后天看戏的时候,你可以穿着去呀。”
刚一说完话,她赶紧走出去,又把门给他关好,脚底抹油似的跑了。
林九放下刻刀,缓缓打开那盒子,一只棕色的毛笔静静地躺在里头,他轻轻拿起端详了许久,又默默放了回去。
这是她送给他的第一个礼物呢,手帕不算的话。
林九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怦怦直跳起来,那跳动的节奏仿佛要冲破胸腔一般。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那个静静放置在桌上的藏蓝色包裹所吸引。
他暗自思忖,她究竟明不明白…送一个男子衣服意味着什么?
这个念头如同一只顽皮的小兽,在他心底不停地抓挠着,让他心绪难宁。
终于,林九缓缓伸出手去,轻轻地解开包裹上的布结。
随着布结一点点松开,他的心情也愈发紧张起来。
当最后一层布料滑落,里面那件衣服完整地展现在他眼前时,他不禁微微瞪大了眼睛。
这是一件浅黄色的长袍,色泽柔和。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这件衣服,手指刚一触碰到它,便能感受到那柔软滑顺的质感。
如此细腻的料子,质量堪称上乘。
“没花多少钱”,想起她之前说过的话,林九嘴角不由得泛起一抹苦笑。
怎么可能没花多少钱,这样的好料子、这般精细的做工,又怎会便宜得了?
不过是她的一番花言巧语罢了。
一直以来,林九都不太喜欢收受他人的礼物,总觉得欠下人情难以偿还。
然而此时此刻,面对这件浅黄色的长袍,他却发现自己心中竟然没有丝毫抵触情绪,反而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在悄悄蔓延开来。
这种感觉令他有些困惑,为何偏偏对这份礼物例外呢?
是礼物得他的心?
还是送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