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眼看上了这对像水滴一样的耳坠,连价格都没看,用手隔着玻璃柜指了指:“就它了,帮我包起来。”
店员闻声嬉笑连连:“先生真有眼光,这对‘泪美人’是采用的纯白和田玉制作而成,清冷美观,而且佩戴玉石对身体也有好处...”
“泪美人?名字倒是不错。”
我不懂翡翠玉石,但也知道纯白的纯是什么意思。
打断店员,问道:“纯白和田玉为什么会夹杂一丝红光?你们店里也没红色物品啊?这和田玉不会是假的吧?”
闻言,店员戴上手套捏起了‘泪美人’。
放在灯光下一边观察,一边疑惑说道:“先生,这对泪美人洁白无瑕,折射的冷光里面没有红色啊?”
在灯光下,我分明看到那丝红光更鲜艳了,店员却说没看到?
还说的这么信誓旦旦?
难道...
普通人看不到红光,只有我们收尸人能看得见?
店员见我沉默不语,她抬起头,微笑说道:“先生,您是不是看错了?我们这里的东西可以追溯到原料开采地,您尽管放心就是。”
“哦...”
我即刻回神。
点了点头:“可能是我看错了,哪里结账?”
“先生稍等,我这就带您去前台结账。”
店员迅速帮我包好泪美人,又带着我去了前台。
服务态度是挺好。
可结账时才知道,这对泪美人竟然如此昂贵!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
距离十万,只有两块钱差距。
我买了这么昂贵的物品,态度能不好吗!
为了让他们态度更好,我打趣说道:“刷十万,两块钱是小费。”
不就是两块钱吗?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都花了,我不在乎那两块。
我很大方,但是店员一分没多刷,说是不好入账。
可我觉得不是不好入账,是店员看不上!
我也不硬给,看看手里的礼物,摸着下巴想着也给谢寡妇买点什么。
我现在虽然不是特别富有,十几二十万还是能拿出来的。
自然不会厚此薄彼。
思来想去,我取消了给谢寡妇送物品的念头。
谢寡妇最需要的是个容身之所。
她那个泥人,不结实。
还是回去之后给她买个神龛,再把泥人换成个小金人,给她弄一身金装好了!
正想的出神,陆晔和秋虹也选好戒指,到了收银台。
我看了看他们手上的戒指,很煞风景说道:“龙凤戒?这种戒指都烂大街了,是不是太普通了点?”
陆晔挠了挠头:“我们没看到特别喜欢的,就随便买一对先凑合着,等我跟秋虹定亲时专门定做一对戒指好了。”
?
我瞪着眼睛有些说不出话。
无形中,我是不是被喂了一把狗粮?
“得得得,你们两个好好玩,我就不奉陪了。”
我没好气的瞪了陆晔一眼,接着跟他们两人道别。
从这里回到我所在的县城,需要八九个小时。
而我身上有伤,估计要开一阵子休息一阵子才行。
辞别了两人,我也不再耽搁。
开车驶上了返回县城的路。
在高速路上行驶两个小时左右,手机‘嗡嗡嗡’的震动不停。
侧眼一看,是罗曼打来的电话。
刚分开不久,她打电话做什么?
怀着疑惑,我连上蓝牙耳机,接通了电话。
“大网红,打电话有....”
我话还没问完,耳机里就传来了她颇为急切的声音:“林枫派了人跟踪你,你小心点。”
林枫派人跟踪我?
“大网红,你把话说清楚点,他为什么要派人跟踪我?”
罗曼说道:“还能为什么?因为你是我的挡箭牌,因为林枫认为,在考核的前一天,是你找人打了他,才导致他没能通过考核!”
“我*!我冤枉啊!”
我大喊冤枉的同时,急忙求救:“大网红,既然知道我有难,你还不快来救我?”
“救你?林枫也派人缠上了我!”
......
“喂,我只是个挡箭牌,何况还有伤在身,你不能见死不救...”
罗曼的声音透着些许无奈:“别怪本姑娘不仗义,本姑娘现在也自顾不暇,能在第一时间通知你就不错了,你自求多福吧。”
嘟嘟嘟...
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丝毫不给我继续开口的机会。
我有点傻眼!
我妥妥的成了大冤种,成了被林枫打击报复的对象!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tmd...
自求多福就自求多福。
和谐社会,文明社会,青天白日,朗朗乾坤!
林枫还敢让人杀了我不成!
真打不过对方,大不了抱着头被打一顿就是了。
心理自我安慰一番,我悻悻收起了耳机。
看一眼后视镜,压低了油门。
限速一百二的高速路,我直接跑到了一百四。
边超车,边看后视镜,时刻注意着后方车辆动向。
跟在我后方的车辆有不少,我确定不了是谁在跟着我。
只能想办法让对方露出马脚。
不多时,一辆白色轿车就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辆白色汽车距离我不算远,也不算近,速度同样很快。
但高速路上有不少人喜欢开快车,不能因为别人速度快就随便怀疑别人。
为了确定跟着我的是不是这辆白车,我又把车速降到了八十,算得上是龟速行驶了。
由于我是突然降速,也瞬间引来了一片鸣笛声,以及别人的怒骂声。
“会不会开车?怎么开车的?”
“马路杀手吗?操!”
一辆辆车从我左右呼啸而过,不满的骂声也被风声淹没。
我毫不在意,只当这些人都有路怒症!
眼角余光却紧盯着后视镜中的白车,看看白车是会超越我,还是会减速。
在我的目光注视下,后方那辆白车也降低了速度,仍然跟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嘿嘿一笑:“老鼠,找到你了!”
接着又把车速提到了一百四,在高速路上疾驰狂飙。
不出所料,后方白车也再次跟着加速,继续吊在我的后方。
显而易见,白车内坐着的,肯定就是林枫的人。
此刻,白车内的人好似已经知道我发现了他们。
他们当下也不再继续隐藏。
明目张胆的追上我,和我并排行驶。
我扫一眼白车。
只见主驾驶以及副驾驶的位置上分别坐着两名男子。
这两人都是生面孔,并没看到林枫的身影。
林枫断胳膊断腿的,想必是没有跟来。
此时,副驾驶上的男子也看向了我。
我们四目相接时,男子向我做出一个开枪的动作。
并且微张着嘴巴似在配音:“呯”!
接着又用手抹一下脖子,对我露出了阴森笑容。
“煞笔!幼稚!”
我心中对男子做出了评价。
并用右手握着方向盘,伸出左手,对男子竖起一根中指,还使劲往上捅了两下。
要不是开着车,高低得用手握住中指捅几下。
还不解气的一字一句骂道:“曹尼玛!”
我不知道男子能不能听到我的声音,但能确定的是,男子能读懂我的口型。
这三个字耳熟能详,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我相信男子一定能猜得出来我骂的是什么!
果不其然。
男子稍稍一愣,面色变得难看。
气急败坏般降下车窗,探出头对我又吼又叫。
车子高速行驶,我在车内听不到他骂了什么。
当然,就算能听到一点,我也懒得理会,更不会看他一眼。
不理不睬,才能让男子的怒气无处发泄。
男子没处发泄,只会越憋越气。
这是气人的精髓。
我气死他个龟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