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写了。”
“??”
跟着嚎了一夜的527扯着嘶哑的宝娟嗓提醒他:【在,衬衫,咳,衬衫上,咳咳、】
宋鸣舟又感动了。
好系统,不同甘但能同苦。
房门被关上,宋鸣舟费力地下了床,一手撑墙一手扶着尾椎骨,慢慢挪到换衣间。
他夹起崭新的白色衬衫,领口内侧果然写了一串数字。
啧。
还有点骚气。
【对了,小7, 我这是成功选了第二条任务线吧?之前没注意听,你给我说说主要人设。】
他是穿书的。
是反派。
还是对男主攻爱而不得、疯狂嫉妒男主受,从而不断作死找事的无脑反派,扮演的是扁平单一的蠢坏形象,为主角的play增添色彩。
而段浔……
【他是为了男主受上刀山下油锅的惨烈反派哦,和你对应,他是圆形多变的复杂形象,虽然手段残忍阴狠,但他有血有肉,能让人共情。】
宋鸣舟很不满意,反派还有鄙视链?
527骄傲:【当然了。】
527继续滔滔不绝:
【第一条任务线更简单,现在毙了。选第二条的话,你的主线任务是借助段浔的名头狐假虎威、作威作福。当然,还得应付段浔。
你别忘了,段浔是对男主受一往情深的那种角色,他很爱沈卿,而你,处处刁难沈卿找麻烦,所以段浔很快就会狠狠折磨你,你的下场会很惨。】
说到这,527默默给这位天真的小少爷点了根蜡。
门外还没走远的段浔,把这几句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他是反派?
屋内。
宋鸣舟穿好衣服,才发现换衣间门口还放了一根银白色的拐杖,上面还贴了张纸条:杵着它,不丢人。
“……”
宋鸣舟黑脸,扯过纸条团巴团巴就丢进了垃圾桶。
他还需要拄拐杖?
走到门边。
宋鸣舟腿软得直打颤,忍不住思考人生,这做人啊,其实有时候没必要那么逞强,世界那么大,总会有强的。
比如,眼前这根拐杖就是他的强!
宋鸣舟坚定点头,杵上了拐杖,朝着浴室挪过去。
【对了小7,我这一共要完成多少个任务??最快什么时候完成?你查查看。】
也不是他勤快。
就是,不完成任务他回不去啊。
家里还有真的亿万财产等着他继承呢,他可不想被困在一个傻逼小说里当炮灰。
527翻阅剧情:【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你一共需要修正100个跟原主相关的剧情片段哦。】
【除此之外,其他的剧情变了不关我事吧?】
【理论上是这样的,宿主只需要完成原主相关的100个剧情点就行了,一般都是不会太影响主线剧情的,宿主不用担心。】
【哦。我不担心。】
这么傻逼的剧情,影响了最好,他有红眼病,见不得傻逼甜甜蜜蜜。
洗漱完,宋鸣舟杵着拐杖走出门,余光瞥到一个高大的人影正往这边走过来,戴着一顶鸭舌帽。
第3章 是他疯了还是boss疯了?
宋鸣舟没在意,转身朝着电梯那边走。
“站住!”
压低的怒呵声从身后传来,来人抓住了宋鸣舟的手臂,语气阴沉:“你怎么在这儿?”
【宿主,他就是本小说的男主攻,顾厌庭。】
哦。
差点忘了。
这其实是一本团宠耽美小说。
男主攻顾厌庭是典型的贫苦出身,单亲,有个泼妇妈和公主妹,他带着妈妹只身闯荡。
一路开挂、贵人无数。
很快他就摘获影帝桂冠、火遍全网,与沈卿因戏结识,还趁机创办公司,不到三十就建立了全球前几的顾氏商业帝国。
离谱。
比马云一夜变乞丐还要离谱。
而原主,就是男主攻的第一块炮灰踏脚石。
当初顾厌庭刚出道时一穷二白,原主已经小有名气,对他一见钟情后,直接化身王宝钏,倾尽所有为他铺路、助他声名鹊起。
可成名之后的顾厌庭,就遇到了同样苦根出身的沈卿。
他不想沈卿误会,于是对原主避之不及,为了人设,媒体前的一句‘不堪其扰’更是将其推入深渊。
原主被冠上性骚扰的帽子,舆论不断发酵,他身陷囹圄,还被顾厌庭厌弃,以至于后来变成心理扭曲的恶毒反派。
而昨夜。
原主是去找顾厌庭,结果精神恍惚,在半路上一脚踩空跌入湖中。
嗯。
当场就凉了。
重要角色意外死亡,小说世界面临崩塌,所以同名的宋鸣舟被拽了进来,代替原主黑化,修复原主关键的既定剧情点。
宋鸣舟流泪,他可是从小娇生惯养的乖乖,哪里像恶毒反派了?
他恶吗?
说实话是有点饿了。
宋鸣舟摸了摸瘪成片的肚子,朝抓着自己手臂的爪子看过去,眼睛一眯,周身泛起冰冷的气压:“松开。”
“什么?”
顾厌庭似乎是怀疑自己听错了,迟疑了几秒,突然,他的手被猛地一折,剧烈的疼痛从手肘传至脚趾,他立刻疼得弯下了腰。
“废物。”
“你发什么疯?”顾厌庭目光如毒地盯着他,冷呵出声,“为了堵我你还真是费尽心机。我警告你,下次再捆绑沈卿发疯,别怪我不念旧情。”
【宿主,原主前两天在微博上骂了沈卿哦。】
【骂得好。】
想了想,宋鸣舟掏出手机对着顾厌庭拍了几张,然后转身就走,顾厌庭一时有点懵住了。
以前他这么说,宋鸣舟立马就卑微地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