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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游戏竞技 > 火星大纪元:末世大富翁 > 第175章 单手扣篮

秸秆大道上,马尔斯拼命奔跑,试图甩掉身后的追兵。

他不是害怕大小胡子,也不是害怕威廉姆斯家的黑衣人,而是忌惮身穿制服的武装警察。

被这些警察抓住,搞不好又要关进看守所,他不想再进去了,一天都不想。

论脚力和逃生的欲望,马尔斯自然不会输给大小胡子和黑衣人。

可是,面对驾驶着巡逻车的治安警察,他跑得再快也是没用。

爆闪的警灯和刺耳的警笛越来越近,道路的前方,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

马尔斯定睛一看,原来是布鲁斯总统的支持者,身着黑衣黑帽的黑色队伍。

他来不及多想,径直冲进了黑色的人流。

“有奸细!”

人群中,一个声音叫嚷道。

刹那间,所有的目光都聚焦过来,齐刷刷地望着马尔斯。

他正在纳闷,才猛然发现,自己身上正穿着一件红色的 t恤。

红色 t恤,是红衫军的战袍,代表的是老威廉姆斯的支持者。

而周围的人,身上穿着的都是黑色 t恤,代表的是布鲁斯总统的支持者。

万黑丛中一点红,如此鲜明的对比,已经不能用格格不入来形容了,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由于布鲁斯总统选举失利,作为他的支持者们,黑衫军本就义愤难平。

如今,正愁找不到发泄的地方,刚巧一个红衣人闯了进来,瞬间点燃了黑衫军的怒火。

马尔斯见苗头不对,赶紧脱掉身上的红色 t恤,谁知一不留神,被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抢了去。

少年将红色t恤举过头顶,一边挥舞一边欢呼,仿佛一位得胜的将军似的。

马尔斯赤裸着上身,被起哄的人群包围,俨然一个丢盔弃甲的俘虏。

情急之下,他脱口而出:

“我支持布鲁斯总统!”

“所以,你就穿了一件红衣?”

“这……其实……是一个误会……”

这种事情,三言两语哪里解释得清楚,马尔斯吞吞吐吐,想要从头说起,可又嫌太过麻烦。

就算他真有耐心解释,一众愤怒的人群也没有耐心倾听,更别说,听完之后,这些人会不会相信了。

“我支持布鲁斯总统!”马尔斯简单地重复着。

“你支持布鲁斯总统,身上却穿着红衣,分明就是叛徒嘛。”

“你身上明明穿着红衣,却口口声声说支持布鲁斯总统,不是叛徒是什么?”

叛徒,绝对不是一个好词;一旦被认定为叛徒,自然也就不是一个好人了。

身为叛徒,无论呆在哪个阵营里面,都是不受待见的。

愤怒的黑衫军越聚越多,纷纷摩拳擦掌,准备惩罚眼前的叛徒。

正在此时,人群中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

“住手!”

马尔斯扭头看去,只见一个魁梧的身影,从黑色的人群中挤了出来,一张胡子拉碴的国字脸,无比刚毅。

他对这张脸并不陌生,不禁惊呼道:

“老雷!”

没错,此人正是美髯公雷伯特,作为布鲁斯总统的“头号铁粉”,如此重要的场合,怎么能少得了老雷呢?

老雷也认出了马尔斯,喜不自胜:

“老马,你偷偷跑来麦城,也不跟老雷打声招呼。”

众人都懵圈了,明明是要惩罚叛徒的,怎么还叙起旧来了?

“老英雄,这个叛徒身上穿的是红 t恤。”一个声音提醒。

老雷向马尔斯使了个眼色,惊诧道:

“老马,你的色盲还没治好吗?”

“我没有色盲。”马尔斯傻傻道。

“有病的人,都喜欢说自己没病。”老雷张开臂弯,紧紧搂着马尔斯的脖子,“老马,色盲不是什么大病,偶尔得一下,也死不了人。”

这个暗示已经十分明显了,马尔斯只要承认自己有病,就能够成功脱困。

马尔斯已经是天生残疾,还要再加上一个色盲,他是死活都不肯开口。

老雷见劝不动,就想要蒙混过关,当作马尔斯已经承认了,满意地笑道:

“颜色,非常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区分敌人还是战友,下次千万不要再搞混了。”

“老英雄,他不是战友,他是叛徒。”

“胡说!老马跟老雷一样,都是老布的忠实粉丝,铁粉儿!”

“可是,他穿着一件红 t恤。”

少年说着,便将那件红色 t恤高高举起。

老雷一把夺过红 t恤,板着脸孔争辩道:

“胡说!这分明就是一件黑 t恤。”

正在此时,武装警察追了过来,用高音喇叭向人群喊话:

“穿红色t恤的是犯罪嫌疑人,赶快把他交出来,否则,以包庇罪论处……”

“什么红的黑的,见鬼去吧!”

老雷将手中的红 t恤抛了出去,端端落在巡逻车顶的高音喇叭上。

警察见状,立马改口:“穿肉色衣服的是犯罪嫌疑人……”

老雷一气之下,脱掉了身上的黑色 t恤,扔给马尔斯,拍着毛茸茸的胸脯说:

“老马,你先走,这里就交给老雷了。”

老雷的黑色 t恤,明显要大一号,穿在马尔斯身上,宛如一件宽松的连衣裙。

马尔斯也顾不得许多,穿戴上黑衣黑帽,瞬间消失在黑色的人群之中。

头顶上方,盘旋着白色的无人机,一边嗡嗡叫着,一边投下刺目的光束。

马尔斯低垂着脑袋,悄悄溜进一条僻静的小巷,里面很黑,只有微弱的昏黄灯光,看不到一个人影,也不知道通向何处。

呲溜!

一只黑猫从角落里蹿出,三两下跃上高高的墙头,沿着围墙消失在巷子的深处。

咚咚咚……

前方,传来节奏感十足的拍打声,犹如心跳一般。

路灯下面,站着一个身影:飞机头、招风耳,正用一只手拍打着篮球……

马尔斯一眼便认出了此人,正是小威廉姆斯的死党之一——安东尼。

圈套,这绝对是个圈套。

马尔斯预感到事情不妙,回头望去,果然看到两个黑衣人跟了上来。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马尔斯已经没有退路,只得将心一横,朝着安东尼走去。

安东尼停止运球,将篮球放在指尖上,旋转着:

“你好呀,伙计。”

马尔斯也脱口而出:“安东尼……”

“伙计,谢谢你还记得我,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啊!”

“少废话,你想怎么样?”

“我能怎么样呢?不过是想跟你……切磋一下球技。”

“在摩罗大桥上面,不是已经切磋过了吗?”

“噢,不不不,伙计,我还没有领教过你的单手扣篮呢。”

这是安东尼的老把戏了,明知道马尔斯只有一只手,却偏偏要提出这种极具羞辱性的要求。

遇到这种人,躲是躲不过了,马尔斯也不想再多费唇舌,气鼓鼓地说:

“好,那就来吧!”

“来吧……”

安东尼说着,便秀起了胯下运球,技术十分娴熟。

马尔斯也摆开架势,眼睛死死盯着运动中的篮球,瞅准时机,移步上前……

只可惜,还是慢了一拍。

只见安东尼后仰起跳,轻轻松松,便将篮球投进路灯杆上的篮筐内。

“再来!”

马尔斯说着,便气呼呼地冲上去抢球。

安东尼一个漂亮的侧身,毫不费力,就躲闪了过去。

几个回合下来,马尔斯总是手忙脚乱,屡屡扑空。

最后,他终于还是逮住了一个机会,迅速祭出钢铁手臂,将安东尼手中的篮球成功夺下。

安东尼已经看呆了,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字:

“酷!”

转瞬间,攻守易位,在钢铁手臂的加持下,马尔斯飞身起跳,顺利地完成了一次单手扣篮。

咚咚咚……

篮球穿过篮筐,自由落下,在安东尼的身边弹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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