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深夜会面,斯内普算是慢慢参与到食死徒的内部活动。
凌晨两点,伏地魔终于解散会议,让一众食死徒各回各家。
“斯内普,喏,这个给你。”卢修斯掏出一个双面镜,递给斯内普。
斯内普挠挠头:“这是……”
“哈哈,明天好联系啊,你拿着,镜子发光了,你就找个隐蔽的地方和我们联系。”卢修斯摆摆手。
“行啊,谢了。”斯内普点点头,微微一笑。
卢修斯拍拍斯内普肩膀:
“那明天晚上,你就在霍格沃兹门口接应我们,带我们混进去。”
斯内普挑挑眉:“你怎么确信我有这个本事带你们混进去,卢修斯,你好歹也是霍格沃茨学校校董,怎么就不能光明正大的进去啊?”
卢修斯苦着脸:“哪有人偷东西大摇大摆啊。”
他又嘿嘿一笑:“大人认准你的能力,那我自然也是信服的,明晚见啊。”
斯内普摇摇头:“马屁精。”
他心中暗暗发笑,难怪家族名字叫马尔福呢。
斯内普刚转身要走,刚想起要和另一个小组成员打招呼,却看见雷古勒斯蹙着眉,对着卢修斯耳边低语道:
“他是混血巫师,大人为什么要把他招进来?”
卢修斯和雷古勒斯同属纯血巫师家族,卢修斯·马尔福的妻子纳西莎·马尔福是雷古勒斯的堂姐,所以卢修斯是雷古勒斯的堂姐夫。
由于这层姻亲关系,他俩在纯血巫师家族的社交圈子,以及食死徒的活动中,关系比较亲密。
雷古勒斯直接开门见山,他不懂为什么堂姐夫对斯内普的态度不一般。
他俩都为伏地魔效力,在食死徒的聚会、任务执行等活动中常常碰面,有时候也会协同行动。
在之前伏地魔的第一次巫师战争中,一同参与了对非混血巫师的迫害,可这个斯内普,居然是个例外。
明明卢修斯从前都是坚定地维护纯血巫师的地位和利益,这次怎么自降身份,先和混血巫师示上好了?
斯内普五感惊人,雷古勒斯自以为他听不见,实际上他听的一清二楚。
他也不恼,也没有上去与他打招呼,只是放缓脚步,慢慢向外走,想要听听他们讲什么。
毕竟雷古勒斯继承了家族的纯血统理念,自愿追随推崇纯血至上的伏地魔,后来才认清伏地魔的残忍与邪恶,只可惜悔之晚矣,为毁灭魂器,喝下毒药牺牲自己,确实是个真性情主义者。
不过他的弟弟小天狼星,和他还真是阴差阳错,哥哥当了食死徒,弟弟加入凤凰社,不知道他们在战场上对立的时候,情况该有多复杂。
总之,卢修斯长袖善舞,善于操纵利用他人,自然也会发觉伏地魔不可追随,危机四伏。而雷古勒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后,对伏地魔的残暴本质有了深刻的认识。
有了这样的认知,他们俩或许还有脱离的机会。
又听见卢修斯凑近雷古勒斯,小声回应:
“你别看斯内普是混血,既然他被大人招进来,加入食死徒,一定有过人之处,实力不俗。
他现在是我们小组成员,更要好好维护关系,接下来的任务可不轻松,当务之急先把冠冕找到……”
斯内普不自觉微微舒展眉头,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去听,估计也八九不离十了。
卢修斯说得确实没错,他会尽全力寻找拉文克劳冠冕,不管是为了校长邓布利多的嘱咐,还是迫于伏地魔的任务,最终的目的达到就好,实现的过程有时候或许并不重要。
斯内普暗暗赞同,不愧是马尔福家族掌门人,洞悉世事,客观分析,即使他不是纯血巫师,也不会偏见待人,或许上辈子的结交羁绊,便是他们两人的惺惺相惜吧。
斯内普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学校,刚打开宿舍门,便看到猫头鹰卜楞着翅膀飞出窗外,桌子上搁着一封信。
斯内普走上前,打开信封,发现是邓布利多校长的来信,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堆关于小矮星彼得的调查结果。
校长潜入小矮星彼得的宿舍,通过提取他床上的毛发,最终调取了他的记忆载体,他确实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
不过好在他眼疾手快地解决了小矮星彼得,现在也不怕他会向伏地魔举报自己。
斯内普暗暗庆幸,接着往下看,邓布利多校长对他的嘱咐,还是跟进拉文克劳冠冕,在必要时刻将灵影符文石放进去。
他想了想,思考片刻,便将今天晚上的食死徒会议内容,写在纸上,待会寄给校长。
接着他便仔细盘算明天的计划。
首先便要确定格雷女士的位置,她是拉文克劳学院的幽灵,根据系统的提示,她可能会出现在霍格沃兹的厨房,那里位于城堡主楼的楼下。
还有拉文克劳学院的公共休息室附近,毕竟她是拉文克劳学院的幽灵,有时会在与拉文克劳学院相关的区域出没。
拉文克劳塔位于霍格沃茨城堡的西边,公共休息室在拉文克劳塔最顶端。
其次便是要把自己换个身份,至少不能让其他学生老师认出自己。
他站在镜子前,对着黑袍,将其变成一件白色套装,质地粗糙,上衣短袍上有着斑驳的油污渍,和钩线磨损,大概是他想象中厨师的服装。
他系紧腰间的带子,调整了一下领口,接着,他又变出一顶破旧白帽,戴在头上,压低了帽檐,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准备好装扮后,斯内普开始对着自己施法。
他举起魔杖,口中念念有词,随着咒语的念出,一道微弱光芒笼罩了他的身体。
斯内普的面容开始变得模糊,轮廓逐渐扭曲,被一层无形的面纱所遮盖。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黯淡,皱纹也似乎加深了许多,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
现在的他,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没有人能够轻易认出他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