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两个人聊了很久找工作的事。聊完之后,叶岭之心里也有底了,眉梢都带着喜色,越发期待新阶段的新生活。
抱着猫咪揉来揉去。
黎曜看着叶岭之星星眼地看着猫咪,觉得这幅画面倒是可爱,怎料下一秒,那傻大个子竟想要下嘴亲猫,他才连忙出声阻止:“不可以!”
“它以前是流浪猫,接回来还没洗过澡呢!”
叶岭之便瘪着嘴把猫放下,然后屁颠屁颠地凑过来亲亲贴贴抱抱他最喜欢的和最喜欢他的黎曜。
60、七夕
◎每次都是奔赴◎
叶岭之找工作相对顺利,一周之内相继约了好几个面试,也有到手的offer,只是觉得不太合心意,这回不想再草率决定,要谨慎选择。
从外面奔波一天,公交地铁来回倒,回到家时总是风尘仆仆的。
他回家早,总赶在黎曜下班之前,回到家第一个迎接他的是那只猫。叶岭之想给它起个走心的好名字,便临时叫猫猫,叫着叫着顺嘴了变成了毛毛,顺嘴了就懒得再改了。猫咪从此拥有了一个不走心的名字——毛毛。
叶岭之买了宠物沐浴露,打算给毛毛洗澡,谁知那只好脾气的猫,喉咙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竟顺着裤腿爬上去,站到他的肩膀上,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然后猫咪一把把他眼镜都打歪了。
伤害不大,侮辱性倒是很强。叶岭之不敢给它洗了,囊中羞涩,还是咬咬牙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做了个简单的检查,虽然很瘦,但万幸的是很健康。
先洗了个澡,又打上了疫苗。
洗完澡之后,才发现猫咪的不对劲。是只灰色的猫,之前的颜色是脏的太均匀了,以至于没看出来,还没觉得脏。是美短的颜色,长了貍花的样子。耳朵也不是寻常猫咪的立耳折耳,微微翘着,有点像卷耳,但又卷的不完全。
宠物医生看着它,纳闷了半晌,这到底是个什么猫。
在家的时候,叶岭之明显把注意力从黎曜的身上转移了很多,像只大型犬一样追着猫咪到处跑。这让黎曜有些吃醋,总觉得又给自己请了个情敌回来。可他又不敢接近猫,只好远远地看着他俩玩耍,顺带生生小闷气。
比起热情过头的叶岭之,毛毛更喜欢看起来很“高冷”的黎曜,于是想尽办法亲近他。
那天晚上,叶岭之看着黎曜赤着脚站在沙发边,毛毛正站在沙发上仰着毛绒绒的小脑袋看他,下一秒它一歪头就蹭过去了。
谁想,黎曜躲闪特别快,毛毛蹭了个空,整个猫都不好了。
歪着头傻愣着,一动没动。
叶岭之看见这一幕,刚开始还觉得很有趣,咯咯地笑了一会儿,黎曜见状不想理他,扭头钻进书房研究电影去了。过了好一会儿,叶岭之才像后知后觉似地,他跑到书房门口,问道:“你是不是不喜欢猫。”
黎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地说:“还行。”
“你怕猫?”
黎曜抿着嘴,皱着眉,犹豫了一下:“不怕。”
叶岭之太了解他了,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在逞强。“真的怕吗。”
“我说了不怕。”黎曜不想理他了,小声为自己辩解,“我要是怕猫,怎么还会把它抱回来养着。”
叶岭之忍不住回忆,以前在洛医上学的日子,每次遇到流浪猫叶岭之就挪不动腿,要是猫愿意让他摸,那基本上都得耗上一刻钟或半个小时。每次这种时候,黎曜也不恼,乖乖地站在他身后看着,虽不上前,但从未表现出任何反感的情绪,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去买根火腿肠......
难不成他一直是在隐忍?
“是因为我才......”叶岭之忍不住猜想。
黎曜好面子,立马否定道:“才不是。”
叶岭之过去抱抱他,蹭蹭他的脸颊,内心复杂:“要不我把毛毛送走吧。”
“别胡说。”黎曜嗔道:“那猫也够可怜的,也不知道是被人丢了,还是走丢的,在外面流浪了那么久,毛都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不容易被人收养,才几天就被送走,这次有了新家,如果再被......”
“留下吧。”黎曜说。
叶岭之把黎曜搂在怀里,“可是你......”
“如果你对家庭的规划与期望里有一只猫的存在,那我会尽力的去适应。”黎曜停顿了一下,“脾性喜好都要相互磨合,我也不希望你因为我放弃喜欢的事物,都互相迁就吧,因为和你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情。”
两天后的七夕,那天是工作日。
叶岭之穿着干练,早上出门时还被黎曜简单地整了下头发,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之后,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在黎曜公司楼下等他下班,远远地看上去温和清朗,气质过人。
黎曜在楼上时就看到他了。越是临近下班就越坐不住,三番五次往窗户前面凑,装作不经意似地偷瞄,还忍不住拿出手机想拍下来......他“异常”的举动引得同事忍俊不禁,纷纷过来调笑他,“下班后,要去和男朋友约会呀~”
韩烨来黎曜的公司参与《蝴蝶刀》的选角,他虽是当红流量,但看好他的并不多,更多的是等着看他“好戏”的人。这不正要轮到他试戏的时候,突然就出了点小意外,还是黎曜机智,救了他的场。
下班的时候,韩烨本想请黎曜吃个饭的。听到他同事们的说笑时才意识到,原来今天是七夕呀。他给黎曜道过谢后,顺着黎曜的视线看过去,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青年很是显眼。
韩烨内心酸涩,再看向黎曜时,眼里盛满了羡慕,不过那羡慕没有持续多久,在坐上地下车库中那辆玛莎拉蒂的那一刻便消散了,目光变得空洞而又冷漠。有些路是他自己选的,说起来,他也并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