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热爱洗剪吹的黎曜当时就染了头金灿灿的黄毛。
因为炎热,出汗,被他抓得乱七八糟的,像顶了一头鸟窝。
跟小姐姐达成一致,交易成功时,手也擦干净了,他高兴地从摊位上拿起他看中的那条链子,看了一眼牌子上的卡通小人,表情看起来很满意,他笑着将链子递给叶岭之,那时候的他逆着光,眼睛却是亮亮的,如流光溢彩般:“送你的,这是今年夏天的纪念品。”
那时候的叶岭之或许还不懂什么叫心动。
他呆呆地接了过去,看着黎曜一时间不知作何表情,黎曜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自然而然地凑过来:“这上面画的这个小人是谁呀,看起来有点面熟。”
叶岭之敛眸,轻声说:“小王子。”
——
黎曜又从里面找到了一块钱的硬币,好奇地问道:“这个为什么放在里面,可以花掉吗。”
叶岭之看了一眼就说:“不可以花掉,这是你送我的。”
“我什么时候送过你一块钱???”黎曜有些懵,“我送你这个干什么。”
“这是你捡的。”叶岭之从他手里将硬币拿了回来,“一起走在路上,你捡的,捡到之后,几乎是不暇思索的就塞到了我的手心里。”
那时候他出车祸,住了半年院,还留下了耳疾。
叶岭之庆幸自己大难不死,只有黎曜天真地郁闷以为是叶岭之运气太差,出门遭此横祸。
所以他一捡到硬币,就赶快塞到叶岭之的手里,“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我所有好运都转让给你。”
叶岭之攥着那枚硬币,“这是我的幸运。”
——
叶岭之也从里面挑了一样,他拿在手里炫耀似向黎曜展示,那是一张漂亮的蓝绿色硫酸纸折成的小信封。
黎曜有些害羞了,不用看就知道里面的内容。
因为那是他寄给叶岭之的,伴随着他亲自挑选的一条灰色围巾。那是他在叶岭之的支持下,第二次备战高考的时候,因为是退学复读,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在那个时候叶岭之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信封里面是一张掌心那么大的小纸条,上面只写了端庄秀丽的几个字。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
黎曜看着叶岭之的宝物,酸溜溜地说:“跟谁没有似的.......”
说着他拿出了自己的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从皮质外壳里抽出了一张对折了的,因为经常拿出来看而磨损太多的明信片。
明信片是正面印的是洛城最着名的景点。
叶岭之一看便明了,想起往事有些哭笑不得,“你可不要念出来......”
他越不让念,黎曜就越是要念,可话还说出口,自己就先憋红了脸。
那是初高中时,游戏里他哭着删掉叶岭之的好友之后,收到的来自洛城的明信片。
所以第一次填报志愿时,洛城是他的首选。
洛城医学院不适合黎曜,更不适合叶岭之,可是冥冥之中,阴差阳错的,他们还是在那里相遇了。
黎曜心虚地抬头瞄了眼叶岭之,只见他还勾起唇角佯装生气,下一秒被一把搂入怀里。
呵气打在耳廓上有些痒,惹得黎曜的声音都不稳了,他的气息颤了又颤。
“致我亲爱的小少年……”
——
那天晚上,叶岭之带他去跟朋友吃饭,是他在洛城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
黎曜对他有印象,在叶岭之微信的备注里,他叫隔壁老王。
地点是老王家附近的一家商场,吃的香辣虾。老王的性格跟叶岭之很像,慵懒、随和,在餐桌上很会照顾人,他和叶岭之一起,凡事以黎曜优先。
宾至如归的同时,不会让人感到过分殷勤热切。
他身宽体胖像只亲人的大橘猫。
叶岭之向他介绍时,跟黎曜的手放在明面上十指相扣,表情十分认真:“这是我的爱人。”
老王愣了有三分钟,震惊过后,趋于平淡:“实在没想到,不过,祝你们幸福。”
餐桌上老王讲了很多叶岭之小时候的傻事,逗得黎曜忍俊不禁。
酒过三巡,老王微醺,想到什么就说了起来:“叶岭之这个人,我太了解他了……其实在感情上很认真,他认准的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当一辈子的兄弟,一辈子的朋友。”
“因为围在他身边的人很多,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那类的,什么都不缺,受尽偏爱,所以在这方面,他特别清醒,不图功利,凡事只为真心。”
“宁愿单着,也绝对不会将就着随随便便就跟别人谈恋爱。”
“我挺相信他的眼光的。今天能跟你见面,也是我的荣幸。”
“来,我敬你们一杯。”
随后的几天里,叶岭之带着黎曜一一拜访了他的好朋友们,没有大型聚会,每次见面都是朋友间的小聚,有喝酒的也有喝茶的,有喜欢吃高级餐厅的也有喜欢街边撸串的。
见面没有客套的寒暄,无聊的吹捧。
大家都喜欢聊聊最近的状态,没有见面期间的所见所闻,像是有着说不完的话。
没有大型聚会人满为患的,谁也顾不上谁的窘迫,一共三两好友,一餐下来,总能对彼此有一定的认识。
黎曜知道叶岭之在用他的方式将他 融入进自己的人生里。
十分的耐心地介绍认识新朋友。
老王,超儿,禽兽,赵日天……他的朋友,也会变成黎曜的朋友。他们的以后的人生轨道在有了越来越多相同点之后,大概就会慢慢地进行重合。
直至难以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