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成阳问:“什么演出?”
“脱衣钢管舞。”林研神情淡漠地看着他,“感兴趣么?”
这时候穿着性感身材火辣的女人从后台出来,酒吧内掌声与喝彩声此起彼伏。她来到舞池中央,抓住那根闪着银光的钢管,在音乐的烘托下跳起了妩媚多姿的舞蹈。
顾成阳的脸色变了,他不由分说地去抓林研的手:“跟我回去。”
“骗你的。”看着他一脸凝重的表情,林研瞬间失去了逗乐的兴趣,随即看向台上的方向,“八点有个乐队演出,我负责打鼓。”
实际上林研和这个乐队的人不熟,这间酒吧的老板与他是旧相识。
那个家财万贯的精英律师,在三年前承包下了这座酒吧,后来因工作出国,直到最近才回来,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重组当年的乐队,邀请林研过来演出。林研如今不喜欢干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但碍于情面不得不答应。
因时间匆忙,林研与乐队排练磨合时间都不到两天,他告诉顾成阳最终的演出效果并不会好到哪去,让他不要抱有期待。
比起钢管舞,乐队演出倒是让人尚可接受,可林研对于这场演出兴致缺缺,让顾成阳一眼就看出了他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因为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林研绝不能接受音乐上有瑕疵。
酒吧里的灯光幽暗,门口有人进进出出,顾成阳极力将林研挡在自己身前,避免外人接触。
“你如果不想演就跟我回去,干嘛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林研眯了眯眼,耳朵里嗡嗡的:“你怎么知道我不想演?”
过去顾成阳常跟他说的话就是“做你想做的事情。”
因为他知道林研最烦别人的控制与摆布。如果是林研想做的事,他绝不会是这种敷衍的态度。而此刻他几乎把“我不想干”写在了脸上。
顾成阳上一次见林研露出这样的表情,是在为他和佩奇录那首《疯人乐园》的时候。
“不用,成年人的世界哪有想不想的。”
林研无声地呼了一口气,心情却莫名舒畅了,看顾成阳的眼神都莫名变得顺眼起来。他余光瞥见酒吧内一对路过的男女狐疑地盯着两人所处的位置,于是立刻拿出口罩给眼前的人戴上。
“干什么?”
顾成阳满脸疑惑,却并没有阻止他的动作。口罩是小一号的,戴在自己脸上有些紧。
“就这么想被别人认出来?”林研瞪了他一眼,语气揶揄,“你现在可是大明星。”
由于嘻哈音乐受众面小,顾成阳在圈内爆火,年前录的几个国名综艺也还没有播出,如今大众知名度还略显一般。
顾成阳一本正经道:“没有人会认得我。”
“别说了,”林研指着酒吧内最角落的座位,“要么回去,要么低调去坐好。我没时间和你瞎掰扯。”
乐队演出是从八点开始,台上的乐手与主唱还在调试设备和话筒。林研将绑在后面的头发拆了,又将卫衣的帽子扣在头上。他把口罩给了顾成阳,自己就只好用头发和帽子尽量遮住面容。
站在舞台中央的主唱是个小个子女生,看见林研立刻走到他身边,操着糯糯的闽南口音,小声道:“老师……我们擅自调换了位置真的没事吗,老板不会骂我们吧。”
林研看了她一眼,说:“就算有事也和你没关系。”
“可是我唱歌真的不好,待会儿演砸了怎么办啊?”
“你只管唱就行了。”林研坐在原本属于她的架子鼓前,把鼓槌拿在手里转了一圈,低着头尝试各个鼓的音色,“如果他不付你报酬,告诉我,我去找他要。”
舞台的灯光暗下来,在演奏开始前原本喧闹无比的酒吧进入的短暂的安静。
前奏与第一段歌词只有吉他与合成器,台上的主唱似乎并不熟练,声音青涩又颤抖。
直到进入第二段,鼓点才响起来,所有乐器声音接踵响起,弱化了主唱颇有瑕疵的声音。
林研什么乐器都会一点,比起钢琴,架子鼓并非他擅长的。四年前他与顾成阳开始筹备他们人生中第一场livehouse演出时,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他们决定采用现场伴奏而非放录音带。可因为资金有限,专业鼓手收费高得吓人,林研一气之下就打算自己练。
那时经常在酒吧演出的还有一个乐队,和他们关系还不错,林研蹭了他们的排练室,借了乐器学了两个月的鼓,学到那十多首歌的每个鼓点都烂记于心。接近演出日期的时候,他们已经排练到无比默契的程度,可最终那场演出还是取消了。
这仿佛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后来顾成阳再也没有唱过两人合作的歌曲。
正如林研所说,这并非是一场完美的演出。可顾成阳还是鼓起了掌,正当他等待第二首歌时,却远远地看见林研站起身从台上离开了,径直走向了舞台一侧没有灯光照射的地方,直至整个人融入黑暗。
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乐队演出被迫暂停。
“过来。”
站在暗处的人朝他招手,语气里带着不可拒绝的命令。
林研将鼓槌放好,朝这个说话的人走去,很快就受到了劈头盖脸的质问。
“我这么用心为你准备顶级的音响和乐队,你却让那个鼓手去唱歌?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面前的人身姿挺拔,穿着考究的白衬衫与西装裤,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举手投足间尽显精英的特质。
“你只让我配合乐队排练,没规定我一定要唱歌吧,秦律师?”林研没有正眼去瞧他一眼,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放进嘴里,语调漫不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