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来便熟门熟路冲老板娘扬帽打招呼,点单都省了,明显全是熟客。
熟到李银有理由怀疑,这镇上其实只开了这一家餐饮店,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好,好到灯牌不写店名,直接作为南塔的“门面”担当。
马克载客进来也默认带他们来这。
当然,李银也看见不少客人会在女人上菜经过时伸手揩油,女人并不做反应,只是娇嗔瞪上两眼,比起警告,更像奖励。
由于两位外来访客,今天大家聊得格外热络。不难听出同镇人对老乔治总能揽客到南塔这事酸溜溜的。
“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也不知道老乔治从哪搞来那么多天南地北的网友去他家住,你们也是在那劳什子论坛跟他认识的吗?问他是什么论坛他也不说。”
这是人家自己发现的财路,肯定不能轻易告诉别人。
薛凡点有心偏袒,打着哈哈替老乔治解释:“是我们背包客专门的论坛,有答题门坎的,不分享景点会被踢出去。”
两人出行,薛凡点向来负责社交。
餐饮店大家也已经接受李银“哑巴”帅哥的设定,并不追究他为什么很少搭话,只是哄笑:“我们这乡里乡下能有什么景点,该不会又是后面无人区那峡谷吧?”
薛凡点来了精神:“所以真的有峡谷是吗!还说有传说!”
“传说?哈哈哈有,那确实有。”
店内又是一阵嘻嘻哈哈,直到有人问:“不过上次瑞典那女的走了吗?这么快来新的。”
“没走吗?”
“好像是没见着了。”
“不知道他们的,可能在老乔治家吃过直接搭奥布里的顺风车出去了。”
于是两人这才知道,原来就在他们一周前刚有其他背包客来过。
薛凡点没考虑别的,只觉得还挺对。
说明老乔治没骗他,他家确实经常接待背包客,经验丰富,靠谱。
李银也不指望他,想问问奥布里是谁。
可门口忽然传来骚动,好几个坐在前桌的客人都在对着什么吆喝“畜生”、“滚开”,其中属那片警反应最大,甚至直接掏出腰间的配枪,“咔哒”一声枪支上膛的声音格外突兀。
薛凡点顿时有些坐不住,起身安抚:“嘿别这样,一只乞食的狗而已!”
众人闻声抬头,只见快餐店门口竟突兀地站着只瘦骨嶙峋的大狗。
那狗一身黑棕相间的粗粝皮毛沾满尘土,脏到打绺,浑身上下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左前胸和右侧腰身甚至还有两道长长开绽的伤口,任谁都能看出他一定是饿极了——哪怕迎着食客不留情面的踢踹,也想凑到桌脚跟前捡点地上的残渣骨头。
荒原漫漫,也不知是从哪来、又怎么活下来的,看着流浪了很久。
只不过他异于寻常的大型骨架并没能让他博得同情、减少威胁性,反而更加穷凶极恶,骇人无比。
面对这么个大家伙,薛凡点心里其实也打鼓,但总归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就这么被射杀在眼皮底下。
所以他想也没想便起身朝片警靠过去,再次安抚:“只是只流浪狗,吃点东西就走了,就让它进来吃点吧。”
和其他人比起来,片警的反应明显有些过激,指着大狗的枪被他攥得死紧。
后来不知是谁混在人群中提了句:“瑞恩以前被狗咬过。”
片警瑞恩立刻敏感听出其中的幸灾乐祸。
像是觉得自己害怕一个畜生让他面子上过不去,下意识向后厨扫了眼,发现后厨老板娘果然也在看这边。
他最后打量了眼面前顶着娃娃脸,站起来却比自己都还高出一小截的亚裔,暗自咬牙把枪收了。
薛凡点稍稍松出口气。
只当没听见耳边“城里人就是爱发善心”的挤兑,径直弯腰冲那狗拍手招呼。
好在那狗也聪明。
就像真的能听明白、看明白,夹着尾巴一声不吭跟在薛凡点身后,看着居然很是乖顺。
期间有人又抬脚往他身上踹,他也不躲,只是低垂着脑袋沉默挨着,离别人餐桌稍远点。
薛凡点看在眼里不好说什么,直到坐回李银身边才露出点兴奋嘀咕:“这不就咱家中华田园,可想死我了,居然能在这儿看见,也是奇了!”
他是很喜欢小动物的。
如果不是孩子这会儿实在脏得没法儿下手,高低搓两把狗头,属于“老乡”见“老乡”,越看越喜欢,啧啧夸道:“看这眼睛多帅,居然是蓝色的,你说我们要不给它带……”
“这不是狗。”
李银垂眸盯向脚边不咸不淡打断,顺手便将他们仅剩的三块土豆饼放到“大狗”面前说:“这是狼。”
薛凡点:“?”
薛凡点:“?????”
第3章
“狗脸偏圆,狼脸偏尖。”
“寻常大型犬的肩高只有50-70cm,为数不多能超过这个数值的品种也和他的外貌特征明显不符,但狼的肩高最低数值就有65,普遍在80-85cm,体长也有105-160,且尾巴呈镰刀状,不会卷曲,比狗长。”
李银说得有理有据。
尽管这狼脏得根本看不真切,出于对好友博闻强识的信任,薛凡点亲近“狗”的身子也明显僵住。
就体型判断,这家伙在狗届确实有些超标……
而他这会儿又像听不懂人话了,只一心一意低头吃东西,也不挑剔土豆饼没有肉,根本不抬头看人。
薛凡点有点接受不了。
毕竟狼可比狗吓人多了!
狗通人性还能相信一下他们不会咬人,对狼,薛凡点可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