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莹扫过众人,头疼地一扶额道:“你们二人适才在御书房吵得本宫头昏脑涨,这些小事儿没什么好计较的,事已至此,假冒皇子一案才是重中之重!”
轻飘飘地一件小事,就将苏意劫法场的事情掀了过去。
郭安王不肯,还要揪着这点不放,继续借题发挥。
婉莹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一指苏意。
“苏意,你刚不是吵着要重审,还说拿到了一堆证据,直指幕后主使是郭安王,那你就在这儿,当着群臣的面,审审罢!”
郭安王当即心虚:“后主!怎可让她一个女人如此胡闹?她是在污蔑臣弟,想要给臣弟泼脏水!”
“身正不怕影子斜,清者自清!”婉莹不以为意地劝说道:“郭安王你无愧于心,又怎怕她胡说八道?本宫会明辨是非的!”
郭安王心急:“后主……”
“你不信本宫?”
婉莹危险挑眉,郭安王当即语噎。
他狠狠地瞪了眼苏意,随后和萧泽相视一眼,逐渐沉气。
他倒要看看,短短三天,苏意能折腾出什么花儿来!
苏意意气风发地向上一抱拳道:“后主!臣想先证明,胡莲胡氏的举告乃是谎话,犯人确实是昭和太后的亲生子,是我玄朝真正的皇子!”
“嗯,你且详尽说来。”婉莹应下。
苏意立即让人取来胡氏的证词,将胡氏所言,“家籍南重,十年前,不学无术的儿子被虚白带走教导”这一段细细读来。
“据臣所知,虚白只去过一次南重,不是在十年前,而是在五年前。当时,虚白与药王谷谷主的义子林木,一同为南重驱疫。林大夫就在宫外,后主可召他为证。”
郭安王双手拢袖,不惊反讥:“林大夫与你素来交好,更是由你带到京城,亲自引荐给后主,他为你做伪证,也是情理之中。”
“是吗?”苏意笑了笑,“可陈大人还查出来,林氏早在十几年前就嫁到了乔川村,何来十年前与子待在南重呢?”
她眼眸一定:“更何况,她早年守寡,根本就无子无女!多年来,一直在曾经的宫中女官金妙善家做事。此事整个乔川村无人不知,皆可作证!”
郭安王沉默不语。
就说她一个耍枪弄棒的粗俗女子,怎么可能这么快查到胡氏的真实情况。
原来是有陈恪云从中帮忙啊!
也难怪,苏意本来就是陈恪云的恩人。
没有当年的苏意,也就没有今日平步青云的陈恪云。
他不悦偏头,只见陈恪云从文官队列里站出来。
“回禀后主,太子妃所言句句属实!臣可作证!金妙善也可作证,还请后主召金妙善上殿。”
两人一唱一和,斩钉截铁。
婉莹当即宣金妙善进殿。
金婆子金妙善被带入大殿中,端得是礼仪周全,明显是在宫中浸淫多年的人。
郭安王犀利地目光投过去,金妙善一双老眼轻转,自有打算,余光扫过身姿板正、眉眼端正的萧泽时,交叠的手下意识地紧了下。
她朝婉莹一跪,行礼高呼。
在婉莹的质问下,金妙善肯定回答:“苏意姑娘与陈大人所言属实,胡氏确实一直在十年前就嫁入了乔川村,老妇见她手脚伶俐,厨艺不错,就雇她做了厨娘。”
苏意又提醒道:“金妙善,当初就是你替昭和太后接生,太子殿下是你迎到这个世上的。”
“殿下出世便被带出皇宫,你是全天下,除了虚白道长,最熟悉殿下的人。殿下身上的特征,你也当一清二楚!”
金妙善想了想道:“年岁久远,婆子年纪也大了,只记得殿下脚踏七星,除此外也无印象了。”
苏意与陈恪云不约而同蹙眉。
她居然撒谎!
昨日,她明明已经招了,还记得君天佑左耳后有颗痣!
这话对郭安王却有利得很,他迫不及待地再次颠倒黑白:“后主,这滴血认亲可是实证,或许此犯就是胡氏不可告人的私生子!”
“滴血认亲也不见得为实。”苏意讥诮道:“诸位不知,只要在这水碗里动手脚,就能轻易左右结果。还请后主让人依臣之所言,准备两个水碗。”
婉莹给一旁的韩公公递了个眼神过去。
韩公公听命到了苏意面前,苏意附耳叮嘱。
韩公公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悄然退了下去。
不多时,便端了两个水碗上来。
苏意拿起左边水碗,说道:“三殿下乃是良妃所生,这么多年来一直身处宫中,他的身份自然无人可疑。还请殿下、良妃滴血认亲。”
说着,苏意便端着水碗来到三皇子萧泽和良妃面前。
萧泽愣了片刻,还是拿起宫人递来的银针扎破右手食指,将血滴进碗中。
苏意将碗交给韩公公,韩公公又递给良妃。
在婉莹的眼神示意下,良妃了然,拿起银针刺破手指,一瞬不瞬盯着血液滴进碗中,额间几乎要渗出汗来。
两滴血竟是没融在一起!
婉莹一惊,先发制人地拍案而起。
“这是怎么回事!良妃,老三!”
韩公公高声宣布结果,满朝震惊。
萧泽直接下跪在地:“母后!儿臣定然是先帝的儿子,不可能有错的!”
“后主、殿下、诸位莫急。”
苏意出声安抚朝堂,自己已经扎破手指,将血滴进另一个未用过的水碗,随后将水碗递到郭安王面前。
“郭安王,试试?”
众目睽睽之下,郭安王明知她要干什么,还是依言滴了血进去。
两滴血瞬间融合!
苏意故作惊诧道:“呀!难不成,我竟是王爷失散多年的亲闺女?!可我分明是蓝家的女儿,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群臣惊愕间,也彻底恍悟。
这都是假的!
婉莹也莫名地松了口气,适才的胆战心惊还未消散,她愠怒质问道:“苏意,你这是在玩什么把戏!”
苏意抱拳道:“后主勿恼,臣只是行了个小小的技法,让人在这左碗里加冰水,血遇水而凝,就不容易相融。右碗里则是加入明矾,让两滴血更易相融。所以才有了适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