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商角徵羽,宫氏家族共分为四门嫡系,以宫为姓,以商、角、徵、羽为名,象征着宫氏内部不同的职责。
商宫专注于兵刃铸造,角宫负责家族营生和在江湖中的斡旋,徵宫擅长医、毒、暗器,羽宫则防卫统领宫门上下,确保安宁无虞。
而宫门虽隐居旧尘山谷,却不代表真的退出江湖。
宫尚角,角宫的宫主,江湖上公认的宫门年轻一辈中武力和谋略最强之人,
在他的带领下,大量的金银财宝和名贵药材涌入宫门。
不是没人想过拦截,当年宫门遭遇无锋袭击,遭受重创,实力大减,自然没人瞧得起一个刚刚及冠的少年,即便他再有勇有谋,也双全难敌四手。
但抱有这样想法的人,这些年都死于他的刀下,
四周,树木稀疏,虫鸣不绝,夜风摇曳,似野鬼呜咽,令人毛骨悚然。
这荒凉之地杂草丛生,周围竟还散落着不少尸体,其流淌出的鲜血,落在了经过重压而倒塌下来的荒草上,在夜色的遮掩下,隐隐约约,瞧的不太真切。
但那铁锈般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无声的诉说着不久前,这地方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月光穿透云层,
一男子站立其中,他手持的长刀,还挂着几滴血珠,在朦胧月色下,更显得触目惊心。
他身着一袭黑衣,外披一袭刺金绣纹的斗篷长袍,身姿挺拔如松,气势威赫,侧脸轮廓英挺,眸子漆黑,睥睨漠视,伴随着与生俱来的贵气,叫人看了大气也不敢喘。
“角公子,”宫尚角向来爱洁,金复上前一步,从腰间掏出一方洁白的帕子,双手递给了他,“刺客已全部歼灭,侍卫受伤十人,都是些轻伤,货物并未有任何损伤。”
宫尚角接过,他的手骨节分明,随着帕子的轻拂,长刃上的斑斑血迹逐渐淡去,露出原先的寒光凛冽,也照射出他眉眼间的锋芒毕露。
“吩咐下去,整理好货物,即刻启程。”
金复俯首听命,“是,角公子。”
宫门外的所有事务皆由角宫全权掌管,近些年,宫氏一族的财势与日俱增,其富饶之景,远胜往昔执刃掌权之时。
此等繁盛之景,无疑要归功于角宫的宫主宫尚角,正因此,他在宫门的地位极为尊崇,手底下的人对其更是唯命是从。
途径墨城,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且大多是江湖中人。
宫尚角并未选择继续赶路,此次,他日夜兼程,就是为了墨城的“云顶之巅”。
墨城有一座云顶山,因高耸入云,其巅触天,其基接地,云雾缭绕,时隐时现,特取此名。
“云顶山”虽说是墨城的一绝,顶上的风景绝美磅礴,但攀登之路,艰难异常,寻常人根本不敢踏足其上,因此名声不显。
可今时不同往日,若是它的名头加上“月华剑仙”四个大字,其意境与分量就大大的不同,倍增辉煌万丈。
如果说,宫尚角是江湖人人尊敬的人物,那么“月华剑仙”,则是所有江湖人所追捧崇拜到极点的存在。
茶馆酒肆,高谈阔论,语气中俱是对“月华剑仙”的崇敬与仰慕。
清风派少主,千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也是天下闻名的“月华剑仙。”
十一岁,挑战各大门派的掌门人,未尝一败。
十二岁,游历四方,与各路域外中原的高手切磋交流,并广结好友。
十三岁,以一敌十,孤身一人击杀江湖十大臭名昭着的恶人,彻底名扬天下,成为无数人心中追求的目标。
十四岁,独创传世剑法,剑光所至,无坚不摧,并传女不穿男,唯有清风派的女子才可习得。
因她一人,天下的女子纷纷向往习武,拜入清风派门下,为获得此绝世功法,利欲熏心者也纷纷送女入学。
至此,江湖局势转变,女子“篡位夺权”已是常态。
到了现在,年仅十五便成为了众望所归的武林盟主,武林中新生一派的掌权人。
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以女子之身登上高位,并且以一己之力改变了江湖百年的格局,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江湖中闭关多年的老妖怪被小辈们惊动,由此,也拉开了“云顶之巅”比武的序幕。
宫尚角从未见过他们口中的“月华剑仙”,因她萍踪浪迹,热衷去各地切磋,即便他有心挑战,也寻不到人。
此次,“云顶之巅”的消息一出,墨城这偏远之地,顿时席卷一大批武林人士,整个江湖都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亢奋之中。
三个练至百岁的老妖怪对战千百年来难遇的剑术天才。
这样有看头的事情,怎会有人放过。
“要我说,一个小丫头片子,能有什么好武功,不过是靠着那张脸罢了。”
喝的醉醺醺的男子,言语间带着几分迷离,没过脑子直接脱口而出,瞬间,喧嚣热闹的酒肆安静了下来,静得让人心生寒意。
宫尚角眉眼冷了下来,他这人最厌没有本事,还出言不逊的人,正待动手,却晚了一步。
那男子吓得脸色一白,酒醒了大半,哆哆嗦嗦得不行。
他不是江湖人士,不过是听多了一群人吹捧一个小小的女子,心生不忿罢了。
这天下是男子的天下,何尝轮得到女子当家作主,酒意上头,这才把真心话说了出来。
他本以为会有人附和于他,到时候,再开些下流的玩笑,喝着美酒,岂不快哉。
可….. 只听一声惨嚎,
原是他的舌头被人硬生生割了下来,
“就凭你,也配这般说她。”衣着华贵,一看就是世家公子的少年冷冷道,也正是他割了那男人的舌头。
这个世界,江湖独大,朝廷势弱。
皇帝虽贵为九五之尊,实则如同傀儡,朝政皆把持于权臣手中,腐败成风,不堪一击,所以面对江湖高手的挑衅和叛乱,往往只能束手无策,自然,也无人敢管这种闲事。
更别说此人还是罪有应得。
“月华剑仙”的追随者众多,男女老少皆有,在这种场合敢讲他们仰慕之人的坏话,真是嫌命长了。
“这次饶你一命,”少年冷冷道:“下次可没那么好运了。”
那男子直接跪地磕头,连滚带爬的跑了。
“这种货色真是到处都有,”一个黄衣女子眉眼含怒道,“难道忘了剑岳宗他们的下场吗?”
宫尚角不动声色,
剑岳宗,三年前还算在江湖中有头有脸的门派,后面可谓是贻笑大方。
“月华剑仙”十一岁挑战各大门派掌门,未有败绩,但有人却说她胜之不武,理由很可笑,因为她长得过于好看,导致掌门分心,才一时大意输了比武。
原先是没人信这些话的,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简直无稽之谈,但不知为何,这流言越演越烈,只有一个人出来反驳,那是一个盲僧,武功高强,德高望重,亲口认证“月华剑仙”武功无人能敌。
然后…..阴差阳错,流言更加肆意。
十一岁的小姑娘,就算再厉害,又怎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要么只能好好讲理,做无用功,要么就戴上面具,重新打一遍以证清白。
但“月华剑仙”又岂是寻常人可以揣测的。
光天化日,她仅凭一人,一剑,剑锋所过之处,在那高高耸起的刻着“剑岳宗”三个大字旁刻下了几个遒劲有力的字迹——
吾之姿色,诚然倾城,然君所言,实属放屁!——阿初留。
她收剑入鞘,
若只是这样,剑岳宗忍气吞声派人磨平字体即可,毕竟此事他们也有三分理亏。
可怪就怪在,无人能靠近这块石碑,包括武功最高强的掌门也破不了这道剑意。
这几个字看似简简单单,却被一股强大的剑气所围绕,历久弥新,亦无人能靠近。
因这块石碑建在剑岳宗大门前,拜师学艺的人靠近一步,就会被其割伤,渐渐的,剑岳宗无人问津,逐渐落寞。
至于其他嚼舌根的门派,自然也有,不过只写了三个字——“汝放屁”,连署名都没标,但那如出一辙的剑气,很容易就让人猜出是谁。
至此,阿初一战成名,江湖上的流言蜚语消失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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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悄然来临,
宫尚角为求一席佳观之地,来得很早,可还是及不上那些狂热拥趸者。
无奈之下,他另辟蹊径,轻展身形,攀上一株参天古木,立于树梢,好在,远方景致尽收眼底。
宫尚角向来慕强,一个独创剑法,从无败绩的绝世天才,是值得他尊重的。
剑岳宗他慕名而去,也看过那道具有雷霆万钧,气吞山河之势的剑意,
二十一岁,少年气盛的他尝试去破那道闻名天下的剑气,
可惜,他败了。
二十四岁,他又去了一次,同样是惨败的结局。
剑仙二字,果然不是什么人都担得起的
年幼之时,她便能留下如此厉害的剑气,如今四年过去,实力恐怕已深不可测。
清风派早已归顺无锋,“月华剑仙”乃是清风派的少主,亦是这江湖的武林盟主,好友众多,武功难以估量。
与这样一个人物为敌,宫门自然是要倍加谨慎。
宫尚角要操心的事太多,他的心中涌动着无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策略,宫门内外的琐事、家族的兴衰……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不得不时刻保持清醒,深思熟虑。
然而,
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当看到她踏月而来的那刻,
宫尚角所有的思虑瞬间戛然而止。
【宫尚角爱意值:100-1+1-1+1…./100(达成一见钟情,虐恋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