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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霍格沃兹:带着伏地魔穿越子世代 > 第64章 喝酒那点事儿

简云同样回以一个疑惑的眼神:不是说好要把奇洛给我当助教吗?怎么现在他人变成麻瓜研究学的了?

邓布利多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

韦格比拿着托盘就要走,简云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加隆,放在韦格比手中,微笑着说道:“麻烦你了,韦格比,一点小小的酬劳。”

韦格比惊喜地将那枚金加隆紧紧握在手中,那双大眼睛眼看着又盈满了泪水:“哦,尊敬的简教授,您真是个好人,这都是韦格比应该做的,您居然还给了我酬劳,您实在是太好了。”说完,他便开心地离开了房间。

简云端起一碗酒酿鸡蛋,轻轻地搅拌着,看着沉在碗底的酒酿慢慢浮了起来。他解释道:“大晚上的,不宜多吃糯米这类不易消化的食物,酒酿鸡蛋可以活血暖胃,对身体更有益处。”

邓布利多听了简云的话,点了点头,然后也端起了另一碗酒酿鸡蛋。

“搞错了搞错了,这碗才是你的!”简云拿着勺子只喝了一口就感觉到了不对,太甜了些。

他还特意告诉韦格比他那碗少放点糖。

邓布利多闻言放下学着简云搅拌的动作,接过那一碗。

“这并不是很甜。”邓布利多摇了摇头,“还没有椰奶甜,味道十分奇特,有大米和酒的香味。”

“太甜了就掩盖住酒酿的香味了。”简云飞速解决完自己那碗,喝完只觉得胃里暖烘烘的。

“您平时还是少吃那么甜,当心糖尿病。”简云忍不住提醒道。

“没事,有圣芒戈呢。”邓布利多毫不在意的摇摇头。

“那您先吃着,我先回去把教案补完。”简云无奈的耸耸肩,下周估计要忙死了,又是月考又是过节,这个周末他得先把工作准备好。

十月的最后一天是万圣节,他打算在万圣节晚宴之前带太极社的崽子们玩一趟培养培养感情,相当于团建了。

晚上正好碰到塞德里克来办公室问问题,简云直接把事情说了,让他回去统计一下有多少愿意参加这次团建活动的同学,所有的费用都他自己出。

塞德里克眼睛一亮,团建活动,那就是又有好吃的了?

“好的,教授,明天上午我就把统计结果告诉您。”

“嗯,好,如果人多的话,星期天我们就在黑湖边上玩玩。”

……

一夜好眠,简云第二天早上起来去看太极社的孩子们晨练。

邓布利多和斯内普那边已经不需要他去陪练了,他们两个也能打的有来有回。

斯内普忙的时候早上也不一定能打得上一套太极。

“教授,人数我已经统计完了,这次团建大家都想来。”塞德里克把统计好的结果递给简云,转身和里德尔带着大家开始热身。

“好,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星期天下午咱们就在黑湖边上集合。”简云点头。

“好!!!”

简云看着他们一个没请假,心里多少欣慰。一两次请假无所谓,能坚持一个多月,还是很难得。

他以前跑课间操还经常找机会偷懒呢。

晨练完,他也没去礼堂吃饭,直接去了海格那里。

他的果园有两天没去看看了,菜地和果园连在一起,离霍格沃兹原本的菜地有很远的距离。

在速速生长药剂下,有些菜已经长出来了,像鸡毛菜这种半个月就能吃一轮的,除了需要留种的,都收割好几轮了。

至于明天团建用得上的菜他要提前去准备好。

十月开始,趁着温度降的还不是很低,简云陆陆续续撒了很多菜籽下去,他最期待的辣椒苗已经移栽好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辣椒苗已经长出了小小的花蕾。

空间里的泡椒就剩最后一小坛,周末给里德尔准备完泡椒鸡爪估计就没什么了。

在几位教授的强烈要求下,菜地里没有使用除草剂,凡是夜游被抓,违反校规的小巫师,一半关禁闭,一半丢地里捉虫除草。

“嘿,简,你来了?”海格正牵着牙牙要往禁林里去。

“我去菜地里摘点生菜,明天带孩子们团建,用得上。”简云揉揉牙牙的脑袋,拿出一条拇指粗的肉干,“来,牙牙,张嘴。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去禁林了?”

“护树罗锅们的树倒了几棵,我得去看看情况严重不严重。”海格牵着牙牙和简云挥了挥手,急匆匆的往禁林里去,“哦,对了,你之前移栽的花儿有开的了。”

能开花最好,简云笑笑,不枉他往花园砸了一整瓶营养液。

用魔杖收了一筐嫩绿的生菜叶子,他又去海格屋里搬了一小坛子酒酿。

海格的小仓库都快变成他的了,里面一小坛酒酿,五大坛米酒。

酒酿和米酒差别还是挺大的。

酒酿以其浓郁的糯米香甜和淡淡的酒香着称,口感绵软细腻,入口即化,余味悠长。

既是美味的甜品,也是烹饪中的绝佳调料。它被认为具有温中散寒、活血化瘀的功效。

明天要用到的肉类食材,腌制时全部都会用到酒酿。

而米酒清甜爽口,带有清新的米香和淡淡的果香,它可以直接饮用,或在烹饪中用于去除鱼腥味。

它具有养胃、促进消化、调理气血、补养元气的功效。(女孩子们可以每天小喝一点哦,能促进血液循环,有助于缓解痛经和月经不调)

简云为自己的酒量考虑,并不打算让这几坛米酒发酵太久。

想起往事,他就咬牙切齿。

师父七个徒弟,有六个不能喝的,还有一个酒蒙子。

他很不幸的就是不能喝的其中一个。

自打大师兄一杯国窖让他昏睡了三个月,简云就再也不沾那些高浓度的酒了。

犹记得三师姐喝醉了之后,拉着他的手说大黄什么时候长这么高了。

哦,大黄是三师姐捡回来的一只狗。

就简云那一杯倒的量,唯独米酒能在他心里占一席之地。他讨厌大部分酒的口感,尤其是白酒和啤酒。

明天要用到的食材简云花了两个金加隆拜托韦格比帮他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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