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森林的原始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残酷的屠杀,很多部落就是这样灭亡的,但那个长寿部落,不但长寿老人多,他们的出生率也极低,所以那个部落中,大概一半是老人,因此,他们的战斗力很弱。
但让人奇怪的是,那个部落领地,是热带丛林中最好的地方。那一带有甘甜的水源,猎物很多,而且几乎没有毒蛇,也没有猛兽出没,打猎非常容易,而且还没什么危险,更加奇妙的是——那个部落位于两座山峰之间,每时每刻,都刮着四五级的风,气温比其他区域,低好几度,凉爽异常,而且相对干燥,在炎热潮湿的热带丛林中,简直就是一片难以想象的乐土。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种原因,才使部落里的居民很长寿,周围的部落,都称那一带为‘上帝恩赐之地’,当然,其他的部落,也早就对那片区域,垂涎已久,但却没人敢挑战这个部落。这是为什么呢?那个美国的冒险家,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感到很特别,经过深入了解,他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在那个长寿部落,会一种恐怖的巫术,这种巫术,可以杀人于无形。大概在二十多年前,附近曾经有一个部落,想把这个长寿部落灭掉,然后占领那个长寿部落的领地,他们集合部落里、最骁勇善战的一百多名勇士,开始进攻那个长寿部落。但奇怪的是,那一百多名部落勇士,喊叫着杀入那个长寿部落的所在地后,不但没占领那个长寿部落,还神秘的消失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经过这件事后,再也没有部落、敢攻打那个长寿部落了,甚至周围的部落都传说,那个长寿部落的人,是半人半鬼的怪物,所以一般人无论多勇猛,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激起了美国探险家的好奇心,他带了一些厚礼,来到了那个长寿部落,并且买通了部落里的酋长,在部落里住了下来,并且一住就是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与部落里的人,渐渐熟悉了,他了解到,在那个长寿部落里,确实有种惊人的巫术——部落里的一些人,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干尸,那种干尸好像完全没有一丝水分似的,而且这种干尸,又会很快碎成粉末,那种粉末随风飘扬,如果有人身上沾到这种粉末,也会很快变成干尸。但不知为什么,那个长寿部落里的人,却并不害怕这种粉末,他们身上即使沾到,对他们也毫无影响。这件事实在是太怪异了,所以探险家并不相信,但如果这种事不属实,那么长寿部落,是如何打败那些进攻者的呢?并且能让一百多进攻者,无声无息地完全消失?于是,这个探险家想出了一个阴谋诡计,检验部落里的人,是否真会这种巫术。他从那个长寿部落离开,然后从外面运来一批枪,并把这批枪,送到了另外一个部落。他向那个部落,展示了枪的巨大威力,并且教会了他们打枪,他对那个部落里的人说,有了这些枪,就能轻易打败那个长寿部落,占领长寿部落的领地,那个部落果然信了他的话,拿着枪,开始进攻那个长寿部落。而他提前躲在上面的山峰上,观察着这两个部落之间的战斗,但他看到了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一幕——当那个有枪的部落,拿着二十多支枪,开始进攻那个长寿部落时,长寿部落里的人,只派出了一个看起来足足有九十岁的老头迎战,那个老头走路都有点踉跄了。就见那个老头,站在部落领地的入口,见那二十多个端着枪的壮汉来了,那个老头忽然盘腿坐在地上,而那个老头身上的皮肤,很快变干,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了一具干尸。等那二十多人走近时,那具干尸又变成了粉末,随着那个峡谷里的风,那种粉末粘在了那二十多人身上,而那二十多个人,也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了一具具干尸,并且最后也变成了粉末。刚才还活生生的二十多个人,竟然在短短的十多分钟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好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如果不是那个探险家亲眼所见,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事。当这件事发生之后,他当然不敢再回部落了,连夜从森林中出来,然后回了美国,并把这件事详细地记录了下来。当然,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件事,只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有趣的故事,没想到,这件事也和那种‘蛇箭’一样,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却是真的,我竟然在两天内,这两件怪事都遇到了。这难道仅仅是巧合?我觉得并非如此。我们之前了解到——那个张大脚,和美国人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无论是‘蛇箭’,还是干尸,也都和美国有关,因此,我就更加确定,无论是黄七、还是张大脚,他们的身后,可能有美国间谍机构做后盾。 如果做这种假设,很多不可理解的事情,才会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否则,一个小城市的黑社会,怎么会调动那么多资源。还记得吗?在那个秦皇陵所在的小县城中,有各国的间谍,尤其是我们和日本间谍,也就是那个清野和岛田,已经交手多次了,而在这个小城市中,可能也有美国间谍,张大脚和黄七就是美国间谍,因此,才有如此强大的能力。但美国间谍机构,之所以在这个小城市发展间谍,很可能是因为在这个小城里、藏着什么非常重大的秘密。”听完郑旭的这番话后,大家暂时都沉默了。“听你这么一说,我才知道黄七为什么这么厉害了,原来在他们身后,竟然还会有美国的间谍机构,看来我和你们合作是对了”,米医生很有感慨地说。“但我还是感到有点意外——这个忽然变成干尸的人,究竟是什么人呢?早上我们发现的墓碑,还有牙牌,好像和他并没什么关系,他应该也不是那个传说中的涂显,因为涂显是不会用这种方法杀人的。”亥不解地说道。郑旭点了点头:“嗯,我也一直在想这些事,那个墓碑和牙牌,就像是一只令箭——把这种’令箭’,埋在院子里,那个涂显就会如约而至来杀人,但来的却是这种干尸”,郑旭自言自语地说着,她好像是边说边思考。“亥,你从没听说过涂显用这种方式杀人吗?”郑旭又忽然问道。亥摇了摇头:“从来没听说过,据我了解,涂显杀人,都是用刀。”“如果是这样的话,难道那个涂显还会来?而刚才出现的那个干尸,还不是我们最后的危险?”施方有些吃惊地问,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大家都一脸的惊骇。“我也不知道,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保持警惕,迎接各种难以想象的危险”,郑旭坐在沙发上,一脸的平静和坚毅,俊美的脸庞,让她有种特殊的魅力,我从未见过一个女人,如此的智慧、勇敢、果决。无论是在什么行动中,她都是我们的主心骨,而我们对她的信任和依赖,也是无以复加的,即使米医生与我们接触的时间这么短,但他亲眼见到了郑旭的能力,因此,即使他如此狂傲自负,但对郑旭,也已经相当钦佩了。听说我们还可能有危险,大家刚刚有些放松的心情,顿时又紧张起来。我们在忐忑中,警惕地看着院子里的一切,风声依然很大,地上被冷水浸透的棉被,慢慢的被风吹开了,而棉被干尸已经完全变成粉末了,好像一点残留都没有。在忐忑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在大风吹拂下,天也慢慢放晴,久违的一轮月牙,从云团中钻了出来,多日的阴郁,好像一扫而光,我知道,再坚两个小时左右,天就亮了,而最可怕的一夜,也就很快过去了。我们盼望着天亮,就像是在狂风巨浪中航行的人,盼望早点到达平静的港湾一样。这种忐忑不安、高度警惕中的等待,最消耗人的精力。不过幸好有秦晴在,我们虽然不说话,但有时一个互相安慰的眼神,一声轻柔的话语,都让我感到些许的甜蜜和温暖,这也许就是男女之间爱情的力量,无论多么艰苦、危险的环境,只要能厮守在一起,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胡梦和王同一样,两人不时的小声耳语几句,有时还会咯咯的笑两声,但至于说的什么,只有他们两人知道。这种男女间的温馨,让肃杀的气氛缓解了很多。老白坐在那里,闭着眼睛,呼吸平稳,气定神闲,好像已经睡着了似的。施方和亥,都几乎眼睛不眨地盯着外面,他们两个,是我们最好的守护者;而米医生则时而站起来,往窗户外面看看,时而坐回到沙发上,抚着那只鹰王的头发呆;郑旭坐在落地窗侧对面的沙发上,看着外面出神,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似的。虽然相处这么久,但我们从未问过她的感情生活,她也绝少向我们主动提起,但我们都知道,她至今还单身,我一直对她的感情状态很好奇——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像她如此聪明而又优秀的女人,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