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身高、足长比例是差不多的。三位前辈可以测一下,你们的身高,大概是脚印的七倍略少些……据我估算,凶手大概有五尺三寸。”
徐少野直接笑出声:“哈哈。五尺三寸,凶手是小孩子啊?”
萧麦疑惑:“五尺三寸,就是1.76米,怎么说是小孩子?”
严智先是测算了一下自己的足长,然后乘以七,发现确实跟自己的身高差不多:“这个测算身高的方法是对的,但萧兄弟应该是算错了。凶手的身高是七尺六寸。”
“七尺六?”萧麦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世界,1尺=23厘米,比现代1尺=33厘米要短得多,“没错,是我算错了,凶手身高七尺六寸。”
薛义追问:“体重呢?”
“胖子的脚印边缘会很清晰,瘦子就要模糊一些,这几枚脚印,介于两者之间,说明凶手不胖不瘦,身材中等。年轻人的步幅长,擦痕少,老年人的步幅短,擦痕多,依我看,凶手的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中间。”
三人闻言,心生好奇,都忍不住原地测试了一下,发现萧麦的计算完全正确:凶手的身高跟自己差不多,但步幅略短,这证明他的年龄略长于自己。
薛义笑道:“这些,都是你爹教你的?”
萧麦点头:“也有些是衙门里的叔伯传授。”
徐少野不无遗憾地说道:“麻衣捕快里面,也是卧虎藏龙,捕门按理应当破格录用。”
薛义道:“脚印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继续搜查别的东西吧。”
武侠世界,崇武抑文,欲仕途坦荡,必须通过武举考试,纯粹的文人,只能给武官当副手。
县令尊为一县之令,武艺自然也是不俗的。
从他的居室中,捕门翻出了两部秘籍:《筑基要旨》、《五梅天仙掌》。
听到“筑基”二字,萧麦还以为来到了修仙世界,听薛义解说后方知,此筑基非彼筑基。武侠世界的“筑基”,乃是“锤炼根骨,奠定根基”的意思。
武侠世界中,根骨不行的人,是不能练武的,否则练着练着身体就毁了;根骨行的人,也要不停地锤炼,才能适应更上乘的武学。
找到《筑基要旨》这本书时,发现上面落了些灰尘,薛义遂笑道:“看来县太爷不甚勤勉,懒于筑基啊。”
接下来是《五梅天仙掌》,乃是五梅师太创立的武学。传说,五梅师太虽是女子,然身高八尺,猿臂狼腰,招法大开大合,所创五梅天仙掌,也是一门刚猛至极的武功。
为表示尊重,徐少野专门用红绸子,将秘籍裹起来,才小心翼翼地放入木匣。
萧麦得知此事,心痒不已,琢磨着怎么找机会摸一下。
“话说回来,破宅、丐帮、县衙,三个地方怎么都藏有秘籍?难道在这个武侠世界,秘籍都烂大街了?”
“不对,不能算烂大街,这是正常现象。”
“这个时代没有互联网,知识只能通过口述或书本来传播。武林高手,在家中藏秘籍,再正常不过了。
……
“大功告成!”薛义在库房门口贴上封条,抬手一拍,“让他们进来收尸吧。”
此时,县衙门前,已经围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大多都是捕快、衙役们的家眷。待捕门宣布解除封锁,除了部分从外地调来的捕快,其他每抬出一个,就会有一个家庭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
原本,在衙门当差的儿子、丈夫、父亲,是整个家庭的骄傲,飞来横祸之后,好似整个天都塌了。
萧麦看不见这一幕,但只是听着,就不免生出兔死狐悲之意。想当初,单位给家里送来烈士的荣誉证书时,自己差不多也是一样的反应。
“儿啊,儿啊——”
这时,萧麦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王大娘?”
“王大娘,王大娘!”萧麦立即循声挤进人群,来到王大娘身边,一旁的严智见状,也紧跟过来。
“王大娘……”
“萧麦?”王大娘通红的脸上,挂着两大片湿痕,见到萧麦,立即扑上去,死死抓住他的手,“你还活着!你有没有看到,是谁害了我儿?”
“大娘,对不起,我没看到。”
王大娘手一松,又扑回到儿子身上大哭,那声音好似一下一下地撕扯着自己的心脏。
“呃——”萧麦忽觉双眸一阵裂开似的剧痛,同时,那口长满青苔的棺材,一遍一遍地在视野中闪烁。
摧心、割喉、尸水、棺材、青苔……种种线索,好似化作千万条丝线,在萧麦脑海中揉成一团,怎么解也解不开。最后,一道剑光闪过,将这团丝线一劈两断,萧麦也猛然抬手。
“王大娘,我一定会查出真凶,将他绳之以法,给王大哥报仇。”
简单的一句话,每个字都铭刻着萧麦的决心,既是对王大娘的承诺,亦是发给自己的誓言。
王大娘仍身处悲痛之中,没听到也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一旁的严智则听得清清楚楚。
,!
他不明白,萧麦为何会发出这样的誓言。一来,萧麦不是捕快,怎能保证自己一定可以查出真凶?二来,凶手的武功深不可测,连自己都没有与之对抗的信心,萧麦如何将他绳之以法?三来,萧麦跟王大娘一家非亲非故,凭什么,舍出性命也要帮王家报仇?
思来想去,严智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加入捕快这一行,很多人或是为了衣食无忧,或是为了耀武扬威,或是为了飞黄腾达。但也有人,是为了给百姓伸张正义,是为了将罪人绳之以法,是为了保一方朗朗乾坤。这种闪烁着人性光辉的壮士,固然稀少,但一直存在,前赴后继,身化明灯,忍受着孤寂与痛苦,为迷失在黑夜中的人们送去光明。
萧麦纵然没当过一天捕快,但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捕快,会对苦主感同身受,会视苦主的仇恨为自己的仇恨。若不能报仇雪恨,他的灵魂就永远不得安宁。
县衙血案中受害者的尸首,作为证据,暂时还不能被家眷领回,要集体安置在义庄内,等待进一步的勘验。
萧麦望着众人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严智拍拍他的肩膀:“我们也该走了。”
“去哪儿?”
“我们这趟来,是要处理你的案子。眼下这桩案子,跟我们本来没有关系。若是小案,顺手也就处理了,但如此大案,得向上级汇报,派更厉害的人来。”
“更厉害的人——”萧麦读过古代刑法史,深知在很多时代,都有命案必破的规定,一旦无法再时限内破案,主政官员就会受到严厉惩处,因此他们往往热衷于制造冤假错案,尤其擅长找替罪羊。
偏偏,萧麦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严大哥,凶手为何会穿着沾有尸臭味的衣物?”
严智挑眉,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疑点,但一时也想不通:“大概是某种特殊的癖好?”
“尸臭,是一种强刺激性的气味,且不说谁会拿尸臭作爱好,关键是,县衙公人应该对尸臭非常敏感。凶手欲屠灭县衙,应该力求隐蔽才是,为何大张旗鼓,难道真就那么自信?”
严智这会儿,已经不把萧麦当成普通人看待了,而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同行晚辈:“有道理。那你觉得,凶手此举的动机是什么?”
萧麦早已有了想法:“我猜,某种境遇,让他不得不穿尸衣。”
“不得不穿?”严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顿时再度泛起呕吐欲,毕竟,被人逼着穿尸臭衣物,实在是太恶心了,“究竟谁在逼他?”
“我猜是他自己。”
严智脱口而出:“啊,变态?”
“对,就是变态。浑身散发着尸臭味道,以利爪伤人,让你想到了什么?”
萧麦深知,自己人微言轻,说话没有分量,所以没有斩钉截铁地道明结论,而是对严智循循善诱,让他自己得出结论。
人,对自己,才是最深信不疑的。
严智也不孚所望,当一丝尘封的记忆被勾起,当即睁大眼睛:“僵尸?难怪你一开始,就把案情往僵尸鬼怪上面引,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萧麦点头“对。但我想,这桩案子里,应该没有僵尸鬼怪,只有装神弄鬼。”
严智一拍手:“没错!”接触越多,严智对萧麦就越佩服,后者所做的结论,将目下所掌握的线索,全部串联了起来,包括一些萧麦自己都不知道的细节。
其实,现场比萧麦所想象的,还要恐怖。除了血腥之外,每具尸首都面部扭曲,显露惊恐之色,似乎在生前看到了极其可怕的画面。
这固然可以用,目睹凶手杀人如麻来解释,可这个解释,又怎比得上“看见僵尸”更合理?
严智追问:“那你可知,凶手为何要假冒僵尸?”
萧麦摇摇头,神色很是凝重:“我也不知道他的动机,但可以从这点入手,将凶手抓获归案。”
“怎么说?”
萧麦扭头看向严智,尽管所隔眼罩:“我爹跟我讲过,他曾听过一种戏,名为僵尸戏,化个妆,带上假指甲,穿上特制的戏服,就能假扮僵尸了,且效果特别拟真,吓死人都不成问题。”
“凶手若只是假扮僵尸,那没必要忍受恶臭,穿上尸衣。除非,他的心理已经彻底扭曲,真把自己当成了僵尸。”
严智连连点头,在萧麦的引导下,凶手的形象,正在逐渐变得清晰:“凶手既然把自己当成了僵尸,就会像僵尸一样去生活,对吧?”
“对。僵尸会在哪里生活呢?”
“坟地,或者义庄!”严智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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