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兄,那匹马究竟是不是你的?”
“是,也不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到底是不是?”
萧麦摇摇头:“这是一匹有灵性的神马,数次救我于水火之中。一旦我安宁下来,它又会自行离开,从不在我身旁久驻。”
“这么神奇?”魏春眸中流露出艳羡之色。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
魏春问:“那你接下来有啥打算?”
“正好顺路,我想去京城投奔朋友。当然,不会白吃白喝,张小姐还缺人手吗,我可以效劳。”
“行,我帮你问问。”
魏春去后不久,来了个中年妇人,是伺候张小姐的老妈子:“你想帮忙干活儿?”
“嗯。”
“伤成这个样子,怎么挑东西?倒是你那匹马,看上去很壮实,能不能让它帮你挑货?”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马儿不但善于奔跑,还精通驮运、拉车、拉犁、拉磨,比牛、驴还好用。
只是古代中原并不盛产马匹,马的价格很贵,所以很多人不舍得让马干这种粗活。
“啊?这马哥……”萧麦看向红鬃马,发现它不紧不慢地跟在一旁,没有抗拒的意思。
“小兄弟,做人可不能没良心啊。小姐为救你,专门给你腾了一辆板车,让别人平白多拉了几箱货,你不会连马都不让用吧?”
妇人的话,令萧麦无法反驳:“那马哥,劳烦你帮忙运一下?回去喂你吃精豆料。”
之前早就有人,想让红鬃马帮忙拉货,但红鬃马很抗拒。
萧麦一出面,红鬃马立即贴紧货车,示意它很乐意。
见状,萧麦遂放下心来,让镖队将一些货物,放在红鬃马背上。
一般的马儿,当货物重量,超出它的限度后,就会发出嘶鸣,示意可以停了。
但红鬃马一直没喊停,驮着几麻袋的货物,还蹦来跳去,似乎在说:“太轻太轻!”
这一下,连萧麦都来了兴致,同意让秦家人,不断给红鬃马加码,以此试探马哥的极限。
最后,秦家人把整整一车还多的货物,全放在马背上,远远望去,像是扛起了一座山。
不再加码的原因,不是马哥撑不住,而是绑货的绳子撑不住了。
红鬃马扛着货山,依旧气定神闲,步伐稳重,把旁边的马、驴、骡子都看傻了:“这是马还是牛啊,牛也没这么能扛的。”
有好事者也给其他牲畜加担子,结果自然是纷纷趴窝以示抗议。
得益于红鬃马的存在,萧麦在送亲队伍中,拥有了一席之地,可以安心躺在板车上,一边疗伤,一边思考往后的路怎么走。
“感觉自己无事可做了。”
掷石技能已经满级,没有提升的空间;吐纳术由于功法不全,练到20便为极限,强行修炼就会走火入魔;至于其他武学,空有词条,看不到秘籍,也修炼不成。
“以我目前的状态,想变强,就只能靠做任务。”
沈红梅的存在,犹如悬在脑门上的一把剑,萧麦不敢再轻易更换身份。
游侠想要变强,目前摸索出来的三个途径,分别是歼匪、诛恶、扶危。
“对啊,我是游侠,我得游历江湖,主动斩奸除恶!问题是……”
游戏世界中,新手村周围往往只刷新小怪,给玩家充分的升级机会。
但真实世界,boss是全地图随机刷新的。
萧麦新手村都没出,就刷到了沈红梅这样的大boss,强到看不见任何战而胜之的希望,完全不给新人活路。
萧麦有心去斩奸除恶,但也怕被奸恶斩了,毕竟他可没在系统里面,见到回档功能,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萧麦苦思破局之道时,突然灵光一现:“魏兄,秦家娶媳,为何要请这么多人沿途保护?”
“这年头,哪儿哪儿都是绿林好汉,若是无人保护,岂不是出门就要给人劫了。”
“跟我想得一样。”
萧麦顿感精神一振,魏春的话意味着,这一路不会一帆风顺,很大可能遇见绿林好汉。
双方一旦打起来,自己就有机会,跟在后面刷经验。
当然,若实在遇不到绿林好汉,也无所谓。
萧麦毕竟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盼着恩人陷入危难。
事实上,无论萧麦怎么想,送亲队伍,这么大的目标,这么多的财货,遇不见绿林好汉,是完全不可能的。
次日,迎亲队伍正在官道上行走,忽听一声哨响,紧接着嗖嗖几箭,就射在了马车的货箱上。
众人见状,纷纷俯身寻找掩体躲避,只有领队的捕门高手巍然不动,受雇保护张小姐的镖头,则从趟子手那里拎起长枪,与几个徒弟,四面护卫张小姐所在的车厢。
“贼人出现了!”萧麦见视野内出现几道红光,既惊又喜,连起来就是“惊喜”。他让红鬃马匍匐在地,如山般高的货箱,就成了一个天然的防御工事。
“嗷——嗷——”
潜伏在官道两旁的土匪,发出各种奇怪的呼啸声,手持长枪短刀,蚂蚱一样,从两米多高的草丛里跳出来,将送亲队伍团团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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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过于混乱,萧麦也无法分辨,对面究竟有多少人,但可以肯定,绝对比送亲队伍的人数多得多!
然而,土匪们敲锣打鼓,声势搞得很大,但并没有跟迎亲队伍接战,而是围着大家走来走去,用脚步声扰乱众人的心智。
为首的捕门中人,见到这个场面,扭头对轿子里的人喊道:“嫂子莫慌,小事一桩,我很快处理好。”
“有劳叔叔了。”轿子里面,传来一道平静的声音。
新娘子的信任,让捕门中人也信心倍增,他拨马上前,挥动长枪,堵在面前的土匪,见状纷纷向后撤步,让开了一段距离。
他也没有急于追赶,而是拨马转向,横立道中,冲众土匪喊道:“让你们大王上前说话!”
“轰——”
“轰——”
两声炮响,草丛中冒出滚滚的白色烟柱,紧接着,十几个骑马土匪,扛着五颜六色的旗幡,簇拥着一个金甲红袍,壮似熊罴的猛将出场。
那熊罴将所骑骏马,通体漆黑,油光发亮,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神气得仿佛弼马温亲手所养,个头儿也比寻常马匹大一圈。在这个时代,骏马就相当于豪车,两军相遇,谁的坐骑血统更高贵,对面光气势就得矮上一节。
捕门中人,见对方盔甲艳丽,坐骑雄壮,料想不是易与之辈。
但他心中无惧,纵马上前,先是一抱拳,自我介绍后,询问对方身份。
“捕门,余秀。敢问大王怎么称呼?”
熊罴将相貌粗野,但一开口,音色深沉,字正腔圆:“本王喜穿红袍,道上的兄弟,敬我的,唤我‘红袍大王’;不敬我的,就唤我一声‘红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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