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瑟王死后,公爵领的人们方才知道,为什么哥罗亚斯公爵整天盯着自己的女仆转,而不是找自己老婆亲热。原来是因为自己的老婆被国王征用了,所以他只好在女仆的身上发泄欲望。
于是乎,整个不列颠都没有因为国王的离世而感到悲伤,所有的国民都在谈论着国王的风流韵事,也开始嘲讽哥罗亚斯公爵头上那顶绿油油的帽子。而有识之士则对不列颠的现状痛心疾首。
一个国家的国王不干正事儿,反而整天到自家大臣的卧室里串门儿。而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大臣不是想着为国效忠,反而整天盯着自家的女仆转悠,这样的不列颠怎么看都是药丸啊!
不止如此,眼见不列颠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北方的日耳曼蛮族表示自己也要为混乱添一把火。蛮族军队中一名叫做撒克逊的士兵宣称是自己杀了尤瑟王,带着尤瑟王人头的他获得了蛮王的赏识,成为了蛮王的义子。
在他的带领下,日耳曼的军队发动南征,一战便将群龙无首的不列颠打得惨不忍睹。在战场上,这位新晋的日耳曼王子勇不可当,只凭借一根长矛就敢冲向厚实的军队。而且他本人还极富人格魅力,轻易便招降了大批凯尔特的军队,让日耳曼蛮族变得更加势不可挡。
也是在这最危急的时刻,不列颠最伟大的魔术师梅林回到了城堡。他带来了一柄镶嵌在石头中的宝剑,并宣称只要有人能拔出这柄剑,就能成为不列颠之王。
“如今的不列颠需要一位王!”
庄严的城堡里,宏伟的王宫中,大魔术师梅林站在高处,对下方来自不列颠各地的贵族宣告道。只是面对梅林慷慨激昂的发言,贵族们却都表现得十分冷漠。只因为在场所有贵族都知道,不列颠如今已经是一艘破船,再是高明的船长也难以改变它即将沉没的命运。
与其想着成为国王,扭转局势,不如趁着机会偷偷与北方蛮族打好关系。虽然盎格鲁人与凯尔特人之间仇深似海,但双方的贵族之间却屡有姻亲。为了各自的民族打生打死,那都是贱民才能做的愚行,贵族之间的血统早已超越了民族的隔阂,你中有我的同时我中也有你。
可若是一旦成为国王,不只是他们的命运,便是他们家族的命运,都将与不列颠捆绑在一起。如果一旦不列颠灭亡了,那不只是成为王的那个人,便是整个家族都将为不列颠陪葬。孰优孰劣,聪明的贵族自然知道如何选择。
于是,明明没有施展魔术,那镶嵌在石头中的宝剑却仿佛有着千斤重担,没有人愿意将宝剑拔起,只因为没人愿意承担王者的责任,与国家一起走向灭亡。
石中之剑,依旧平静地矗立在那里,等待着它真正的主人。
而就在一众贵族面对责任相会推诿的时候,北方的蛮族却再次发起了攻击,而这一次他们进攻的重点,就是哥罗亚斯公爵统帅的公爵领。
即便哥罗亚斯公爵各种委曲求全,但作为蛮族统帅的撒克逊王子却依旧一味地猛攻哥罗亚斯公爵的领地,战火也伴随着蛮族的军队蔓延到不列颠的腹地。
这就是战争吗?
作为哥罗亚斯公爵的女仆,阿尔托莉雅同样在公爵的命令下走上了战场。只是作为女仆的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精湛的剑术而走上战场,她的主要工作是在城墙上搬运尸体。
围绕着哥罗亚斯公爵的城堡,蛮族的军队层层叠叠,各种攻城器械昼夜不停地发起猛攻。撒克逊王子似乎与哥罗亚斯公爵公爵有着仇怨,蛮族的军队悍不畏死地冲上来城堡的高墙。短短一天的时间里,高墙上便堆积满了尸体。
这些尸体有的属于凯尔特人,有的属于日耳曼人,还有一些是高卢人的雇佣兵;有的凯尔特人穿着蛮族的盔甲,有的日耳曼人穿着不列颠的铠甲,所有人就这么互相杀戮着,生命在战争的泥泞中是那么不值钱。
阿尔托莉雅在箭雨中小心翼翼地走上高墙,搬起了一个日耳曼人的尸体。他看上去很年轻,有着美丽的金色短发与俊朗的外表,但在战争的摧残下,他已经失去了生命,整个人嘴巴张开,眼睛凸起,舌头伸的老长,像条死鱼一样躺在城墙上。
阿尔托莉雅将他的尸体从城墙上抱下来,然后扒开他身上的铠甲。在战场上,铠甲是极其珍贵的战略物资。阿尔托莉雅的任务就是要将这些尸体上的铠甲扒下来,留给之后的士兵使用。
这份工作很恶心,因为尸体上的鲜血很脏,而且这些变成尸体的士兵大多都很长时间没洗澡,身上总是有着浓浓的恶臭。但对于出身贫寒的阿尔托莉雅来说,这并不是一份困难的工作,只能说是一份力气活。
总而言之,阿尔托莉雅的工作完成得不错,但个人的优秀并不足以扭转战争的颓势。在蛮族军队的进攻下,区区一个公爵领根本不值一提。不过三天时间,蛮族的军队便攻进了城堡,杀光了哥罗亚斯公爵的家人。曾经在公爵领地上不可一世的哥罗亚斯家族,就这样在战争面前烟消云散,就如同那无数个在战争面前家破人亡的贱民一样。
哥罗亚斯家族灭亡了,阿尔托莉雅自然也不再是女仆。她需要找份新工作,开始新生活。只是在开始新生活之前,她还需要度过人生的又一个难关。
行走在满是尸体的街道上,阿尔托莉雅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蛮族士兵的搜捕。
因为攻城的过程过于艰难,所以攻破城堡后,蛮族的撒克逊王子允许蛮族的军队在周边的市镇大肆劫掠。一时间,哥罗亚斯公爵领变作了人间炼狱。
在阿尔托莉雅身旁的是一座面包房,面包房的老板阿尔托莉雅认识,因为曾经流浪的她经常在这里偷面包,也曾经因为偷面包被老板毒打过。
现在,面对蛮族的军队,老板再也没有了殴打阿尔托莉雅时的嚣张。就见他护住自己身后的妻女,对面前蛮族的士兵苦苦哀求道:
“军官大人,求求你放过我的家人吧!我的积蓄,还有面包,你们都可以带走,我只求你们能放过我的老婆和孩子。”
只是回应老板祈求的,只有蛮族的士兵们轻蔑的笑声。他们在战场上经历一番生死,好不容易获得了胜利,自然需要女人发泄一下。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女人,又怎么可能放过老板的妻儿。
就在面包房老板陷入绝望的时候,房屋外的阿尔托莉雅却忽得闯进窗户,像是金色的闪电一般将一个蛮族士兵撂倒,然后夺走了士兵手中的利剑。经过长时间的训练,阿尔托莉雅的武力堪比最优秀的骑士,利剑在她手中好似游龙一般,轻易便解决了另外三个劫掠的士兵。
眼见敌人被打倒,面包房老板立刻对阿尔托莉雅感恩戴德。只是看到阿尔托莉雅那金色的长发,老板一家却又愣住了。
金发,她也是蛮族的人!
“愣着干什么,快逃命啊!”
听到阿尔托莉雅的提醒,老板立刻带着妻儿逃出家中,逃向了远方。而阿尔托莉雅看着面前越聚越多的蛮族军队,却只能苦笑道:
“当初偷了你那么多次面包,这一次就要用命来偿还了!”
只是最终,阿尔托莉雅并未就此丧命。只因为在蛮族军队即将围攻的时刻,有一个人阻止了军队的进攻。
他是亚瑟。
不,他现在的身份应该是蛮王的义子,撒克逊王子。
没有人能想到尤瑟王的头颅居然那么值钱,就像没人想到曾经的尤瑟王也给蛮王戴上了一顶绿帽子一样。
因为自己名义上唯一的儿子居然是尤瑟王的血脉,蛮王对尤瑟王恨之入骨。所以当亚瑟带着尤瑟王的人头来到蛮王面前的时候,蛮王只觉得作为凯尔特人的亚瑟比亲儿子还亲,当下将他收为义子。
这就是中世纪贵族之间的关系,混乱,荒诞,可笑,滑稽。你永远无法想象谁和谁之间有没有亲缘关系,就像你永远也无法保证女儿的女儿会不会也是你的女儿一样。
再次见面之后,撒克逊一扫曾经的阴霾,变得前所未有的自信与阳光。他向阿尔托莉雅炫耀着自己的高头大马与坚固铠甲,还将哥罗亚斯公爵的人头丢到阿尔托莉雅身前,告诉她自己之所以进攻这里,只是为了斩杀这个混蛋,保护她这个妹妹。
面对这样的撒克逊,阿尔托莉的态度很冷淡。因为回想起之前的战争与死亡,阿尔托莉雅觉得面前的撒克逊是那么陌生。明明他身上流淌的是凯尔特人的血脉,可阿尔托莉雅却觉得他比任何一个日耳曼人都要野蛮,只因为他的身上有着超越任何人的对不列颠的恨意。
“阿尔托莉雅,跟我去北方吧?”撒克逊道:
“你本就是日耳曼的盎格鲁人,你头上的金发就是你血统的证明,北方才是你真正的家乡。跟我回去,我会让你成为贵族。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你成为我的王妃。”
面对撒克逊的诚意,阿尔托莉雅摇了摇头道:
“我不想成为什么贵族,我不想当什么王妃,我只求你一件事。亚瑟,你还能变回曾经那个骑士吗?”
“骑士?”
听到阿尔托莉雅的请求,撒克逊就是一怔,然后笑了起来。
他笑得是那么疯狂,那么可悲。
“我曾经梦想过成为骑士,我为此拼命战斗,你知道我在战场上遭遇过什么吗?我睡在死人堆里,我被血水的腥臭给熏醒。我为了斩杀一名落单的骑士,整整埋伏了三天三夜,没有吃饭也没有睡觉,拼了性命才打败对手。”
“可结果呢,结果呢?”
“我缴获的铠甲被抢走了,我建立的功勋被顶替了,我像个疯子一样战斗,而不列颠的贵族却像个傻子一样对待我。”
面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撒克逊尽情发泄着内心的不满:
“这是个什么世道啊!”
“就因为我不是贵族,我没权没势,在军队里我要忍受各种欺负,像条狗一样被人践踏。我早就受够了!从我被人当做马凳子踩在脚下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放弃了曾经的梦想与尊严。我要往上爬,不择手段地往上爬。”
“我知道蛮王收我为义子只是在利用我,但我不在乎!我像条狗一样向蛮王谄媚,我抛弃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尊严,荣誉,抛弃了自己作为人的一切,终于,现在的我又得到了一切。我虽然不是骑士,但我却能够让任何一个人成为骑士,即便这个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阿尔托莉雅,认清现实吧!所谓的骑士精神只存在于游吟诗人的传唱之中,现实中的骑士本质上只是王者身边的狗而已!”
“当我明白这一点后,我就暗暗发誓,我要成为王!我要在战场上将罪恶的不列颠斩尽杀绝,将一切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全都丢到地狱中去。然后依靠着战功逼迫蛮王传位给我,我要成为这片土地上至高无上的主宰!”
“抛弃那幼稚可笑的骑士幻想,和我一起走。我将会与你分享我的一切,不管是权力还是荣誉,你将与我一起君临这片土地。”
撒克逊诚恳的邀请阿尔托莉雅与他一起成为这片土地的王者,但阿尔托莉雅却摇摇头道:
“我不求你能熄灭对不列颠的憎恨,我也不需要贵族的权力与荣耀,我只希望你能停止这场杀戮。我不在乎你杀了多少贵族,但不列颠的人民是无辜的。只要你能保证人民的安全,我可以献上自己的一切。即便是忠贞与爱情。”
面对阿尔托莉雅的请求,撒克逊犹豫了。沉默片刻之后,他最后还是摇摇头道:
“我不能答应你。”
阿尔托莉雅默然。
“这些蛮族的士兵,他们之所以选择跟随我,就是为了抢钱抢粮抢女人。如果我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那他们根本不会认我这个异族的王子。我不可能为了你的理想,放弃我拼尽全力得到了的一切。”
阿尔托莉雅知道撒克逊的选择,也能理解他的选择。
可同样的,她也有自己的选择与坚持。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少年,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带给我希望。曾经的我觉得自己卑微犹如蝼蚁,但他却告诉我卑贱的生命同样可以因为道德而高贵,金发的蛮族也可以成为受人认可的骑士。”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梦想着成为一名骑士,一名贯彻骑士精神的骑士。即便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但这个世界上就应该有这样愚蠢的人。因为我就是被一个愚蠢的骑士给救下性命,他让我知道哪怕在黑暗的世界里,同样存在着光明。”
面对撒克逊,阿尔托莉雅笑道:
“也许他已经走上了另一条路,但并不意味着他曾经的道路是错误的。今天,我将会在这里继承他的名号,走上他的道路。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仅仅是想让这个世界上的人们知道,真正的骑士是存在的!”
阿尔托莉雅告别了曾经的少年,踏上了前往王都的道路。在这一路上,她看过了更多的战乱,更多的欺凌,知道骑士的道路有多么坎坷。但越是如此,她越是坚定,只因为她要向世人证明,也是要向一个人证明,骑士的精神一直都在。
它就像星星一样,身处于遥远的星空。
看上去遥不可及,但只要愿意追寻,总有接触到它的一天。
于是在王都的城堡里,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衣衫褴褛的阿尔托莉雅拔出了象征着不列颠王权的宝剑。在梅林怜悯的目光中,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亚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