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里还有野猪。”
“好厉害的野猪,火都没烧死它。”
野猪?
卫晨阳目光又投向山上,果然看见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正从西边坡爬过来,盯着采石的士卒。
“冯小姐,你看,那东西是野猪吧?”
冯婉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看了一眼,就说没错,那是野猪。
“我叫上彪子,去捉了回来,中午给大家炒野猪肉。”卫晨阳顿时欢喜,他唯恐那野猪冲过来,会伤了士卒和泥瓦匠。
“好啊。”冯婉秋轻轻点头,并往后退开了一步。
屋门突然开了,苏小朵兴冲冲的出来,严丝合缝的接话:“卫公子,别叫彪子去,他捉野猪不行的。”
卫晨阳有些懵逼,这个小朵姑娘,她是一直躲在屋里偷听偷看吗?跑出来的时机,居然把握得这么准?
“他不行,那你行吗?小朵姑娘。”
“我也不行啊。”苏小朵瞥了自家小姐一眼,摇头承认。
“那好吧,我自己一个人去就是。”卫晨阳往那边看了看,说道。
“别啊,你和小姐一块去吧,小姐功夫好,肯定能帮你抓到那只野猪的。”
苏小朵嘻笑提议,撮合自己小姐的不朋之心,立刻显露,连一分钟都不带耽误的。
卫晨阳的目光随之看向眼前的冯婉秋,后者的眼里,已经流露出了几分愿意,几分跃跃欲试。
就等邀请了。
“冯小姐,你功夫好,还是我们一起去吧?”
苏小朵把话都说得明明白白了,卫晨阳也只好照办,何况这个冯小姐今天又特别好看。
“好啊,但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行不行。”冯婉秋爽快答应,随即又说了自己的担忧。
高兴去,怕不行?
这倒是合乎逻辑!
“肯定行的,走。”卫晨阳给了她一个男人式的鼓励。
“卫公子,你等我一下,我先换件衣服。”冯婉秋笑了笑,立刻撇下他,扭头进屋去了。
卫晨阳看她爱惜衣服,只好等她。
苏小朵大感欣慰,她知道,一向不屑于对男人用心计的小姐,今天也要开窍了,捉野猪这种小事,也要做个圈套。
也是,反正话说了,上山以后,一个不小心,扭了小腰,崴了小脚什么,你是男人,你不担着谁担着?
苏小朵觉得,自己乐见卫公子背着崴脚的小姐回来。
所以她不会拆穿,反而热切叮嘱:“卫公子,你可要照顾着小姐一点啊。”
“?????”
我们是去好玩的吗?
拜托,我们是去捉野猪回来吃肉,不是游山玩水的好吧!
卫晨阳脑壳卡了一顿,摸不清苏小朵这么说话,又是什么路数。
他回到屋里,拿起了军刺。
这把军刺,是青衣人老张火化一个老兵时发现的,他觉得卫晨阳在这里用得着,那天和种子一道送了过来。
野猪皮糙,弓弩可能杀伤不了,而这把锋利得不行的军刺,正是它的克星。
“卫公子,小朵姑娘,早啊。”
他刚出门,村长就打着哈欠,和几个老人也出来了,见了他连忙招呼。
“村长大叔,我家小姐今天要和卫公子一起去捉野猪,大家中午可能有野猪肉吃啦,你们高不高兴?”
苏小朵笑盈盈的,立刻说了要抓野猪的事,刻意强调是自己小姐和卫公子一起去抓。
村长这才看到,卫晨阳手里握着一把锋利阴森的细长刀子,跟三尺柳叶似的。
那种刀子捅野猪,多半和筷子穿豆腐差不多。
他也高兴了,乐呵呵的说:“好啊,多谢卫公子和你家小姐,我马上安排人起锅烧水,准备拔猪毛。”
自从卫晨阳和冯婉秋三人来到清平营,自己这些老少就再没受刘家的欺负,也再没饿过肚子。
他活了大半辈子,知道社会的残酷和求生的艰辛,所以从骨子里都是对卫晨阳他们三人的感激。
“捉野猪吗?我也去。”
彪子听到了苏小朵的话,大步出来。
苏小朵切了一声:“你去干什么?在村里好好待着。”接着又立刻支使他:
“早上大家喝粥,你过来帮我烧火,知道吗?”
自从那次从卫晨阳手里接过勺子,她基本就和灶台紧密联系在一起了。
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明明是个七品官好不好?怎么来到清平营,又干上厨房丫鬟的活了?
关键是,自己还挺乐意。
“好呢,听你的。”彪子爽快答应,捉野猪也好,烧火也好,他都没二话,只要有人安排就行。
主打的就是一个我没有主见,但是听安排。
这时,冯婉秋从屋里出来了。
她已换上了一套紧身衣裤,头发也挽好了,换衣的速度,堪称神速,可谓是迅雷不及掩耳。
她手里也提着一把刀子,就是昨夜从地上捡起的那把,本来是承王府那个张三的。
卫晨阳的眼神又不听大脑控制了,不自禁的瞄了一下,在她的胸口扫过,嗯,十足十。
“小姐,卫公子,你们快去抓猪吧,万一又跑了。”苏小朵眉开眼笑的催促。
“是是是,小朵姑娘说得对,野猪会跑的。”村长捋了捋白花花的胡子。
他老眼昏花,其实见不到远方的野猪,但脑子半点都不昏庸,看苏小朵的神态,他心里可明白了。
山上到底有没有野猪,野猪会不会跑,那很重要吗?
去就对了!
卫公子和冯小姐都是好人,善人,清平营的大恩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他们最好在山上待上半天,年轻人干柴烈火,估计到得中午时分,也就水到了,渠成了。
所以他极力附和苏小朵的话,不露声色的推波助澜。
“是是是,野猪要是跑了,那就太可惜了。”和村长一起出来的几个老人,又都异口同声的附和村长。
山上那头野猪,正扭着肥肥的屁股,走向一个黑黝黝的山洞。
可那个山洞,却是在一片悬崖峭壁之上,正因为那片悬崖,大火烧到那里,就熄灭了,而悬崖上面,仍是树木葱郁。
“冯小姐,我们过去。”
“好。”
两人不再多说,绕过屋舍和还不完整的高墙,往山林里走去。
这时候,朝阳初升,山露未收,林子里还有淡雾弥漫,有水汽湿润,外加蒿草丰茂,齐腰没膝,几不见路。
两人在林子里走得一会,便浸湿了衣衫。
晨风吹来,略微还有点凉意。
冯婉秋身上依旧散发出那种淡淡的幽香,就像雨后的映山红,冷不丁闻一鼻子,就让人特别的清爽。
她身上有香囊!
卫晨阳突地想起文明社会里的香水,心说,自己要是拿两瓶,送给这个冯小姐,她应该会很喜欢吧?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好,自己要是送几千年以后的东西,这冯小姐多半要觉得自己是个怪物,她会怎么看自己?
得想个什么办法才行。
对,丢路边,让她自己捡,
学雷锋做一回好事,不留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