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运气很好,不仅猎到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还在一辆废弃车里找到了一些物资。
满载而归地回到家,林子霄已经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温哥,兔子和野鸡我先放这里了,我们还找到了一堆速食,够吃一段时间了。”
林子霄将东西放下,两眼发光地盯着热气腾腾的炒锅,里面,居然是红烧肉!!!
这段时间吃多了饼干和泡面,林子霄嘴里一直很苦,如今可算有盼头了。
温斯羽睨他一眼,“这是最后一道菜,米饭在锅里,你现在可以盛出来了。”
“好嘞。”
林子霄应得欢快,当即就洗了手去盛饭。
客厅里,周予初将两箱泡面和一大袋零食放到茶几上,“温念,这些你先收进空间吧,零食我们不怎么吃,都是你的。”
温念满眼欣喜,“谢谢周哥,辛苦了。”
周予初唇角轻扬,“没事,今天运气比较好。”
温念将东西收进空间,又为周予初递上一杯茶水,“这是我给你们泡的茶,还是温的,你尝尝。”
“谢谢。”
周予初正好有些渴了,接过水杯喝了一口,又放在了桌上。
“开饭咯!”
林子霄端着饭菜走过来,声音透着愉悦,午餐共有四道菜,有荤有素,主食是米饭,不同于他做的那种用来饱腹的大杂烩,温斯羽做的菜简直是色香味俱全。
餐桌上,林子霄满足地喟叹一声,“温哥,你之前是厨师吗?做菜这么好吃。”
温斯羽摇摇头,还未来及说话,就被温念抢先一步,她语气里满是自豪,“我哥以前是公司总裁,他可聪明了,学什么都快。”
林子霄啧啧称赞,“是很聪明,做饭都有天赋。”
“那是,他学东西一遍就会了,根本不费多少心思。”
温念谈到哥哥毫不谦虚,顿了顿,她问,“你们俩是大学刚毕业吗?”
林子霄吃着菜,等咽下去才说,“没有,我们已经毕业一年了,去年合伙开了家互联网公司,就在北城。”
“不错嘛,林总。”
温念朝他投去钦佩的一眼,又问,“你们是大学同学吗?”
林子霄点点头,“我们不仅是同学,还是室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你有其他朋友吗?”
“有啊,我人缘很好的,从小就一堆朋友,你呢?你应该朋友也挺多吧。”
“还好,我哥管的严,我功课又多,都没时间跟朋友出去玩。”
温念之前说过她的年龄,还差两个月才满十八周岁,被管着也是应该的。
林子霄瞧了两兄妹一眼,“你们是亲兄妹吗?”
温念轻弯起唇,“看起来不像吗?”
林子霄觉得不太像,温斯羽的长相偏清冷,眉眼狭长锋利,而温念生了张乖软无害的清纯脸,五官小巧精致,笑起来又甜又美。
也许是一人像父亲,一人像母亲。
林子霄没有多想,笑着说,“挺像的,长得都挺好看,不过你更好看。”
“哈哈,谢谢夸奖。”
两人边吃边聊着天,话题有来有回,丝毫没有冷场。
温斯羽和周予初静静听着,都没搭话,等吃完饭,温斯羽才问了周予初一句,“他一直这么话多吗?”
周予初正在收拾碗筷,闻言勾唇笑了下,“也不是,可能跟温念比较投缘。”
温斯羽眸色更沉了几分,这个该死的小白脸,都说了让他别打妹妹主意,他是听不懂吗?
“念念,你昨晚没怎么休息,去房间睡会吧。”
温斯羽打断两人的聊天,催促温念去楼上休息,楼上有四间房,他们四人正好每人一间。
等温念上了楼,温斯羽脸色一变,朝林子霄投去警告的眼神,“我说过了,别打她的主意,你是听不懂吗?”
林子霄一脸懵地抬起头,“大哥,我没打她主意啊,我们只是聊聊天而已。”
温斯羽盯着他,声音又冷又沉,“没打主意,那你干嘛一直逗她笑?”
林子霄头顶冒出一个问号,正常聊天而已,他哪里注意得到那么多。
再说了,就算是他有那么一点心思,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两人只差四岁,他也没有老牛吃嫩草。
当然,这些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并不敢当着温斯羽的面说出口。
“温哥,你放心,我就是拿她当妹妹,没其他心思。”
林子霄朝周予初投去求救的目光,示意他为自己说句话,周予初却是视而不见,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
“你最好是没有那种心思,她才十七岁,还没有成年,就算成年了,你也配不上她。”
温斯羽撂下这番话后,便转身上了楼。
林子霄望着楼梯口,心里微微失落,他哪里配不上温念了,他明明也是风华正茂的优秀青年一枚。
周予初靠在椅背上,眼神戏谑地看着他,“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有心思谈恋爱?”
林子霄转头看向他,无奈叹了口气,“我真没有,再说了,有温斯羽盯着,我哪敢有其他心思?”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算你识相。”
周予初站起身来,轻轻拍了下他的肩,也上楼去休息了。
傍晚时分,几人再次在楼下聚集,温念想去外面练枪,而温斯羽要下厨,于是陪温念练枪的任务落在了周予初身上。
至于林子霄,则被温斯羽安排在厨房打下手。
温念没什么机会用枪,再加上弹药不充足,也就没怎么练习过射击。
可事关生死,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多练练。
“你握枪的姿势不对,这样很费力。”
周予初拿起手枪演示了一遍,见温念还是不得要领,只能手把手地教她。
俯身之际,一股淡淡的竹叶香随着微风轻轻飘来,香味若有似无,无端勾人心弦。
周予初怔在原地,握着少女的手有些发烫。
察觉到他的走神,温念微微仰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没事,你接着练。”
周予初松了手,指尖微微蜷起,面上仍是一副坦然之态。
温念练了一个小时,终于掌握了些要领,回到房间,晚饭已经准备妥当。
依旧是色香味俱全的四道菜,主食是汤面,温念和林子霄赞不绝口,边吃边夸,周予初偶尔附和几句。
温斯羽听着夸赞的话,表情没什么变化,只唇角极轻地弯了弯。
晚饭过后,几人商量起了之后的计划。
“我们明天去趟市区,除了找食物,其他必需品也可以储存一些,比如衣服什么的。”
“还有就是升级的事,我们需要找到三级异变丧尸,挖出晶核才能升级,明天先去市区看看情况。”
温斯羽说完话,又询问其他人的意见,“你们觉得呢?”
周予初表示赞同,“我觉得可以,我们三个合作的话,应该可以对付三级异变丧尸。”
林子霄素来听周予初的,这会儿跟风道,“我都可以,听你们的。”
“那就这样决定了,我们今晚先住这里。”
几人安稳地睡了一觉,隔天用过早饭,便出发去了市区。
温斯羽开着车,温念坐在副驾驶座,另外两人则在后座。
“我们的目标是异变丧尸,最好是落单的那种,记得不要恋战,如果打不过就撤,到时候听我指令。”
后座的两人齐齐点头,虽然一开始两人对于温斯羽做主不太服气,但相处了两天下来,也默认了他是团队的核心。
毕竟他在几人之中年纪最大,异能最强,而且做饭还很好吃。
到了市区,温斯羽将车开得慢了些,几人各自留意着外面的情形。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曾经无比繁华的城市只剩一片萧条,车辆随意停放在街道上,随处可见各种垃圾。
喜欢重生末世之我哥是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