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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垂着耳朵微·喘

警车一路开进高档别墅区,案发现场已经被封锁,站着许多警察。

沈初一第一次被这么多警察客气对待,鲍啸和安嘉树一左一右请她进去,激动的仿佛看到了破案的曙光。

骑虎难下,如果现在承认她不是沈于蓝,手环是她捡的,会有人信她吗?

不会,她是个劣迹斑斑的赌徒骗子,白世舟第一个就会怀疑是她偷的手环,说不定还会怀疑她杀害了沈于蓝。

“被害者七十三岁,独居,和前妻离婚多年,子女跟着前妻在国外。”白世舟一边进去一边告诉她:“平时照顾他的是他的保姆。”

沈初一在他身后眨眨眼,暗自开启了山羊之眼,从前门进入别墅大厅,目光扫过之处变得无比清晰。

豪华大别墅四周全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刚下过雨的草坪看起来像一张崭新的绿绒地毯。

大厅进去的鞋凳旁放着保姆换下来的鞋子和自动鞋套机,鞋套机里的鞋套看起来只用了一两个。

换完鞋子朝右走就是开放式厨房,冰箱旁的洗碗台上放着今早保姆取出来的早餐食材,保姆在取出食材后转身看到了二楼书房和卧室的门开着。

“保姆说被害者通常会睡到早上十点才起床,她上班时才八点多一点,所以她看见卧室和书房门开着觉得奇怪。”安嘉树将保姆的最新口供叙述给她们:“就上楼去查看被害者是不是已经醒了。”

“她为什么第一反应是被害者早醒了,而不是有小偷来光顾?”鲍啸问。

沈初一站在冰箱旁,代入自己是保姆——她看见客厅整齐干净,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

“因为地板很干净。”她说:“昨晚下了一夜雨,别墅外是草坪,如果有小偷进来地板上、楼梯上一定会留下脚印。”

楼梯上也没有脚印。

她们上了楼,先到了书房门口,开着的门内一片狼藉,书房里的收藏品、瓷器、古玩全被砸了个稀巴烂。

沈初一眨眨眼放大书房的地面,凌乱的书房里居然也没有脚印。

书房隔壁就是卧室。

沈初一走进卧室,迎面是浓烈的血腥味和一具倒在地上的尸体。

肥胖的老年男子全||裸着躺在地上的血泊中,喉咙被割开,下|体的生|殖|器也被割掉丢在地上。

她终于看到了脚印,满屋子血红的脚印从衣柜旁开始,密密麻麻混乱成一团,像是一个人血红的愤怒。

沈初一盯着那些脚印,眼睛突然冒金星一般闪烁过几秒凌乱的画面——一道瘦矮人影从衣柜旁转过身猛地用一根细细的线从背后勒住了老年男人的脖子,将挣扎的老年男人死死按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勒紧细线再勒紧,血从老男人的脖子上喷溅出来……

就仿佛喷在沈初一的眼睛里,她下意识后退躲避,一只手轻托了一下她的后背。

她在剧烈的心跳中扭头看见白世舟的脸,听见白世舟皱眉说:“沈于蓝小姐真的晕血吗?”

眼睛里的金星渐渐平复,沈初一看清楚白世舟脸上显而易见的失望,他松开手让她退到门口,说了一句:“安嘉树把你的薄荷糖给沈于蓝小姐一颗。”

“是,署长。”安嘉树忙掏出自己口袋里的薄荷糖递给沈初一:“这是缓解我晕车的,不知道对你晕血管不管用,你试试深呼吸。”

薄荷糖刚刚塞进她手里,白世舟就又吩咐安嘉树和鲍啸进去取证。

只有沈初一站在门口没有被叫进去,显然白世舟认为她这个被推荐来的实习探员不够合格。

鲍啸和安嘉树熟练地进入取证。

白世舟检查尸体:“致命伤和前三个被害者不同,不是颈部缠绕窒息,是割破了动脉,大出血后死亡。”他仔细辨认:“凶器是鱼线吗?”

“脚印看起:“只有这个房间里有脚印,凶手是杀完人脱了鞋离开的?”

鲍啸蹲下给尸体拍照,目光落在尸体的手上:“珍珠戒指?这是上一个被害者丢失的珍珠戒指?”

珍珠?细细的线?

沈初一突然开口说:“凶器应该是钢丝线,串珍珠那种。”她对那种线很眼熟,因为买来防身过,锋利又结实。

三个人看向她。

“鞋子不是凶手的。”她目光点了一下地上的血脚印,脑子是刚才闪现的画面,画面里的凶手将这个老人按倒在地时脚上是一闪而过的鞋套,而老人脚上……是一双包跟居家鞋。

沈初一眨眼放大鞋印,忽然看出来这些鞋印是什么鞋了。

是老年人的居家鞋,高档养老院里会给老人穿的那种包跟居家鞋,防滑的鞋底。

“鞋子应该是死者的居家鞋。”她仔细辨认着混乱成一片血污的脚印,目光移动到衣柜旁的鞋柜上:“看看鞋柜里。”

白世舟狐疑的皱眉,过去拉开了鞋柜,一双沾着血的包跟居家鞋赫然摆放在众多鞋子中间。

“真有一双沾血的鞋子。”鲍啸眼睛都亮了。

安嘉树马上过去,用戴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取出那双鞋子,对比鞋底,雀跃不已,“就是这双鞋!我就说巨鹿院长明知道沈探员晕血恐高还极力推荐,就证明了她绝对优秀!”

“沈探员怎么判断出来的?”鲍啸惊奇的问。

白世舟仔细对比鞋印也看向沈初一:“你怎么知道死者有一双这样的居家鞋?”

怎么判断出是刚才离奇的“通灵”看到的。

沈初一低头把薄荷糖丢进嘴里“嘎嘣”嚼碎了,抬头说:“我眼神比其他人要好。”

安嘉树:“?”

鲍啸:“?”

白世舟:“……?”

“我是说好几百倍那种。”沈初一尽量合理化地指了指地上混成一团的血脚印:“可以从脚印的轨迹看出来,这个鞋印应该是从尸体旁边开始,在房间里乱走了一遍,最后朝向鞋柜的方向停下结束。”

安嘉树和鲍啸低头看地上的脚印,惊呆了,那些脚印早就被血混成了一片,甚至故意被人涂抹过,只能从零星几个比较清晰的鞋印看出来鞋底的样子,就算能看出来是什么鞋子,但怎么有人能看出脚印的轨迹?从哪里开始哪里结束都看得出来?

“眼神好是我的异能。”沈初一找补,因为白世舟一直在盯着她的眼睛审视。

“院长没有提起过你的这项异能。”白世舟果然说。

“没有规定要求所有的异能都要向院长报备吧,白世舟署长。”沈初一嚼着薄荷糖碎片,很有些咬牙切齿的不爽感。

安嘉树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闻到了她的负面情绪,马上笑着说:“当然没有这种规定,署长的意思是这么厉害的异能没写进简历里,沈探员太低调了。”

“我没有这个意思。”白世舟没有要接受安嘉树打圆场的意思,依旧公事公办地问:“沈小姐还能看出什么信息?”

沈初一环臂看着他说:“看出你巨大的偏见和令人惊叹的傲慢。”

白世舟皱眉看向她。

安嘉树惊得傻眼。

鲍啸发出了一声难忍的笑,又立刻憋住低头装忙,她从来没有见过跟署长这样针尖对麦芒的人,人怎么能有种成沈探员这样?

很快尸体送尸检,沈初一和特罪署带着现场取证一起回了局里。

※※

中午天又阴得很厉害。

尸检报告送过来时正是午饭时间,沈初一盒饭还没吃完就被白世舟叫进会议室中,开始新一轮的侧写分析。

会议室里除了安嘉树和鲍啸之外,还有一位沈初一没见过的男警员,高瘦且白得惊人,中长发松松扎在脑后,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清秀至极。

但刚一看到他,沈初一的手环就震了震,虚拟屏幕展开弹出来一个垂着耳朵微·喘的红眼兔子画面,就交叠在那位男警员脸上。

游戏里那只“发·情”的异能体兔子居然是他?他是什么来头能和章典、白世舟同档次地放进游戏攻略列表里?

沈初一看着他晃神的时候,白世舟叫了他的名字,让他先将之前对凶手做的侧写总结一遍,也让“沈于蓝小姐”了解一下之前的案情。

沈初一没听错的话,他叫司康?司康面包?

司康起身走到光屏前,将四起案件的卷宗、尸检报告、现场照片等信息展开简单的介绍了案情。

这些案情沈初一在车上就看过了,她的注意力一直在司康的背后,他的品种似乎和安嘉树不一样,像垂耳兔。

透过虚拟屏幕她看见他的两只白色长毛兔耳朵从黑发中垂在肩后,可他的兔子尾巴却是黑色的。

在他黑色的西裤后,抖动得很厉害。

兔子这样快速的抖动尾巴好像是它不安的一种防御,警告威胁者它很厉害,快点离开。

沈初一看的很想笑,司康却回过头目光笔直的落在她身上说:“目前调查排除了仇杀,这四位受害者互不认识,没有任何关联的人际网。”

是,四个被害者住在不同的高档别墅区,互不相识,没有共同的朋友,没有交集点,不曾跟人结仇。

司康继续说:“从我们之前做的侧写分析里可以得出几点,第一:凶手是预谋性连环杀人,他有针对性地选择有钱且独居的中老年人下手,说明他应该是对自己力量不自信的下层人员,贫穷,仇恨有钱人。

“但凶手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他作案很谨慎有条理,他蹲点观察过几位被害者,熟知她们的家庭环境、监控死角、作息时间,选了最有利的作案时间。并且会清理作案现场,除了最后一起案子,前三起作案现场都没有任何脚印、指纹留下。”他依旧在看着沈初一:“第二:凶手应该随身携带了背包或者工具箱,里面放着凶器、胶带、清理现场的物品,作案后又随身带走。”

因为现场没有发现凶器、胶带和被使用过的清理工具。

“第三。”他的目光锁定沈初一,尾巴抖动的更快了:“凶手一定很渴望引起轰动,所以在第四起案发现场留下了珍珠戒指,告诉特罪署四起案子都是他做的。包括流传到网上的那张被害者被杀照片,也是他用被害者的手机拍下并发在网上的,从警方追查到的ip地址看,就是被害者家中。”

“也就是说,他在杀完第一位受害者后,冷静的用受害者的手机拍下照片,在受害者的房间里发上互联网。”鲍啸忍不住说:“变·态。”

“确实是符合了沈探员在车上分析的。”安嘉树说:“凶手仇富且性·无·能,因为贫穷所以极端仇富,因为性·无能所以切掉被害者的·乳·房,通过身体凌·虐和引起轰动来满足精神上的性·欲。”

连沈初一自己都没想到她在车上本能的随口胡诌,居然对上了。

怪不得白世舟在车上眉头皱成那样,原出这么多有理有据的道道。

她突然遗憾起出这么多有用的分析?

“那第四起案件为什么会截然不同?”白世舟认真的看着光屏上的信息问:“除了被害者有钱和是老年人之外,没有其他共同点。”

被杀方式、混乱的现场、满地的脚印,这完全不像前三起案件整洁干净的案发现场。

司康没有回答,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锁定在沈初一身上,这时才开口问道:“沈于蓝探员认为呢?您身为章典教授的代餐,一定有自己的分析吧?”

代餐这个词让沈初一感受到了明显的恶意,甚至比替补品还微妙,因为代餐一词说明这个小面包把章典当他热爱的主食。

她现在明白他的尾巴为什么抖个不停,他本能的想吓唬走她。

作者有话要说

沈初一:好你个变·态小面包。

这章也前一百发红包~[捂脸偷看]试试晋江的表情,我出[摆手]。

第3章[垂着耳朵微·喘

警车一路开进高档别墅区,案发现场已经被封锁,站着许多警察。

沈初一第一次被这么多警察客气对待,鲍啸和安嘉树一左一右请她进去,激动的仿佛看到了破案的曙光。

骑虎难下,如果现在承认她不是沈于蓝,手环是她捡的,会有人信她吗?

不会,她是个劣迹斑斑的赌徒骗子,白世舟第一个就会怀疑是她偷的手环,说不定还会怀疑她杀害了沈于蓝。

“被害者七十三岁,独居,和前妻离婚多年,子女跟着前妻在国外。”白世舟一边进去一边告诉她:“平时照顾他的是他的保姆。”

沈初一在他身后眨眨眼,暗自开启了山羊之眼,从前门进入别墅大厅,目光扫过之处变得无比清晰。

豪华大别墅四周全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刚下过雨的草坪看起来像一张崭新的绿绒地毯。

大厅进去的鞋凳旁放着保姆换下来的鞋子和自动鞋套机,鞋套机里的鞋套看起来只用了一两个。

换完鞋子朝右走就是开放式厨房,冰箱旁的洗碗台上放着今早保姆取出来的早餐食材,保姆在取出食材后转身看到了二楼书房和卧室的门开着。

“保姆说被害者通常会睡到早上十点才起床,她上班时才八点多一点,所以她看见卧室和书房门开着觉得奇怪。”安嘉树将保姆的最新口供叙述给她们:“就上楼去查看被害者是不是已经醒了。”

“她为什么第一反应是被害者早醒了,而不是有小偷来光顾?”鲍啸问。

沈初一站在冰箱旁,代入自己是保姆——她看见客厅整齐干净,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

“因为地板很干净。”她说:“昨晚下了一夜雨,别墅外是草坪,如果有小偷进来地板上、楼梯上一定会留下脚印。”

楼梯上也没有脚印。

她们上了楼,先到了书房门口,开着的门内一片狼藉,书房里的收藏品、瓷器、古玩全被砸了个稀巴烂。

沈初一眨眨眼放大书房的地面,凌乱的书房里居然也没有脚印。

书房隔壁就是卧室。

沈初一走进卧室,迎面是浓烈的血腥味和一具倒在地上的尸体。

肥胖的老年男子全||裸着躺在地上的血泊中,喉咙被割开,下|体的生|殖|器也被割掉丢在地上。

她终于看到了脚印,满屋子血红的脚印从衣柜旁开始,密密麻麻混乱成一团,像是一个人血红的愤怒。

沈初一盯着那些脚印,眼睛突然冒金星一般闪烁过几秒凌乱的画面——一道瘦矮人影从衣柜旁转过身猛地用一根细细的线从背后勒住了老年男人的脖子,将挣扎的老年男人死死按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勒紧细线再勒紧,血从老男人的脖子上喷溅出来……

就仿佛喷在沈初一的眼睛里,她下意识后退躲避,一只手轻托了一下她的后背。

她在剧烈的心跳中扭头看见白世舟的脸,听见白世舟皱眉说:“沈于蓝小姐真的晕血吗?”

眼睛里的金星渐渐平复,沈初一看清楚白世舟脸上显而易见的失望,他松开手让她退到门口,说了一句:“安嘉树把你的薄荷糖给沈于蓝小姐一颗。”

“是,署长。”安嘉树忙掏出自己口袋里的薄荷糖递给沈初一:“这是缓解我晕车的,不知道对你晕血管不管用,你试试深呼吸。”

薄荷糖刚刚塞进她手里,白世舟就又吩咐安嘉树和鲍啸进去取证。

只有沈初一站在门口没有被叫进去,显然白世舟认为她这个被推荐来的实习探员不够合格。

鲍啸和安嘉树熟练地进入取证。

白世舟检查尸体:“致命伤和前三个被害者不同,不是颈部缠绕窒息,是割破了动脉,大出血后死亡。”他仔细辨认:“凶器是鱼线吗?”

“脚印看起:“只有这个房间里有脚印,凶手是杀完人脱了鞋离开的?”

鲍啸蹲下给尸体拍照,目光落在尸体的手上:“珍珠戒指?这是上一个被害者丢失的珍珠戒指?”

珍珠?细细的线?

沈初一突然开口说:“凶器应该是钢丝线,串珍珠那种。”她对那种线很眼熟,因为买来防身过,锋利又结实。

三个人看向她。

“鞋子不是凶手的。”她目光点了一下地上的血脚印,脑子是刚才闪现的画面,画面里的凶手将这个老人按倒在地时脚上是一闪而过的鞋套,而老人脚上……是一双包跟居家鞋。

沈初一眨眼放大鞋印,忽然看出来这些鞋印是什么鞋了。

是老年人的居家鞋,高档养老院里会给老人穿的那种包跟居家鞋,防滑的鞋底。

“鞋子应该是死者的居家鞋。”她仔细辨认着混乱成一片血污的脚印,目光移动到衣柜旁的鞋柜上:“看看鞋柜里。”

白世舟狐疑的皱眉,过去拉开了鞋柜,一双沾着血的包跟居家鞋赫然摆放在众多鞋子中间。

“真有一双沾血的鞋子。”鲍啸眼睛都亮了。

安嘉树马上过去,用戴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取出那双鞋子,对比鞋底,雀跃不已,“就是这双鞋!我就说巨鹿院长明知道沈探员晕血恐高还极力推荐,就证明了她绝对优秀!”

“沈探员怎么判断出来的?”鲍啸惊奇的问。

白世舟仔细对比鞋印也看向沈初一:“你怎么知道死者有一双这样的居家鞋?”

怎么判断出是刚才离奇的“通灵”看到的。

沈初一低头把薄荷糖丢进嘴里“嘎嘣”嚼碎了,抬头说:“我眼神比其他人要好。”

安嘉树:“?”

鲍啸:“?”

白世舟:“……?”

“我是说好几百倍那种。”沈初一尽量合理化地指了指地上混成一团的血脚印:“可以从脚印的轨迹看出来,这个鞋印应该是从尸体旁边开始,在房间里乱走了一遍,最后朝向鞋柜的方向停下结束。”

安嘉树和鲍啸低头看地上的脚印,惊呆了,那些脚印早就被血混成了一片,甚至故意被人涂抹过,只能从零星几个比较清晰的鞋印看出来鞋底的样子,就算能看出来是什么鞋子,但怎么有人能看出脚印的轨迹?从哪里开始哪里结束都看得出来?

“眼神好是我的异能。”沈初一找补,因为白世舟一直在盯着她的眼睛审视。

“院长没有提起过你的这项异能。”白世舟果然说。

“没有规定要求所有的异能都要向院长报备吧,白世舟署长。”沈初一嚼着薄荷糖碎片,很有些咬牙切齿的不爽感。

安嘉树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闻到了她的负面情绪,马上笑着说:“当然没有这种规定,署长的意思是这么厉害的异能没写进简历里,沈探员太低调了。”

“我没有这个意思。”白世舟没有要接受安嘉树打圆场的意思,依旧公事公办地问:“沈小姐还能看出什么信息?”

沈初一环臂看着他说:“看出你巨大的偏见和令人惊叹的傲慢。”

白世舟皱眉看向她。

安嘉树惊得傻眼。

鲍啸发出了一声难忍的笑,又立刻憋住低头装忙,她从来没有见过跟署长这样针尖对麦芒的人,人怎么能有种成沈探员这样?

很快尸体送尸检,沈初一和特罪署带着现场取证一起回了局里。

※※

中午天又阴得很厉害。

尸检报告送过来时正是午饭时间,沈初一盒饭还没吃完就被白世舟叫进会议室中,开始新一轮的侧写分析。

会议室里除了安嘉树和鲍啸之外,还有一位沈初一没见过的男警员,高瘦且白得惊人,中长发松松扎在脑后,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清秀至极。

但刚一看到他,沈初一的手环就震了震,虚拟屏幕展开弹出来一个垂着耳朵微·喘的红眼兔子画面,就交叠在那位男警员脸上。

游戏里那只“发·情”的异能体兔子居然是他?他是什么来头能和章典、白世舟同档次地放进游戏攻略列表里?

沈初一看着他晃神的时候,白世舟叫了他的名字,让他先将之前对凶手做的侧写总结一遍,也让“沈于蓝小姐”了解一下之前的案情。

沈初一没听错的话,他叫司康?司康面包?

司康起身走到光屏前,将四起案件的卷宗、尸检报告、现场照片等信息展开简单的介绍了案情。

这些案情沈初一在车上就看过了,她的注意力一直在司康的背后,他的品种似乎和安嘉树不一样,像垂耳兔。

透过虚拟屏幕她看见他的两只白色长毛兔耳朵从黑发中垂在肩后,可他的兔子尾巴却是黑色的。

在他黑色的西裤后,抖动得很厉害。

兔子这样快速的抖动尾巴好像是它不安的一种防御,警告威胁者它很厉害,快点离开。

沈初一看的很想笑,司康却回过头目光笔直的落在她身上说:“目前调查排除了仇杀,这四位受害者互不认识,没有任何关联的人际网。”

是,四个被害者住在不同的高档别墅区,互不相识,没有共同的朋友,没有交集点,不曾跟人结仇。

司康继续说:“从我们之前做的侧写分析里可以得出几点,第一:凶手是预谋性连环杀人,他有针对性地选择有钱且独居的中老年人下手,说明他应该是对自己力量不自信的下层人员,贫穷,仇恨有钱人。

“但凶手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他作案很谨慎有条理,他蹲点观察过几位被害者,熟知她们的家庭环境、监控死角、作息时间,选了最有利的作案时间。并且会清理作案现场,除了最后一起案子,前三起作案现场都没有任何脚印、指纹留下。”他依旧在看着沈初一:“第二:凶手应该随身携带了背包或者工具箱,里面放着凶器、胶带、清理现场的物品,作案后又随身带走。”

因为现场没有发现凶器、胶带和被使用过的清理工具。

“第三。”他的目光锁定沈初一,尾巴抖动的更快了:“凶手一定很渴望引起轰动,所以在第四起案发现场留下了珍珠戒指,告诉特罪署四起案子都是他做的。包括流传到网上的那张被害者被杀照片,也是他用被害者的手机拍下并发在网上的,从警方追查到的ip地址看,就是被害者家中。”

“也就是说,他在杀完第一位受害者后,冷静的用受害者的手机拍下照片,在受害者的房间里发上互联网。”鲍啸忍不住说:“变·态。”

“确实是符合了沈探员在车上分析的。”安嘉树说:“凶手仇富且性·无·能,因为贫穷所以极端仇富,因为性·无能所以切掉被害者的·乳·房,通过身体凌·虐和引起轰动来满足精神上的性·欲。”

连沈初一自己都没想到她在车上本能的随口胡诌,居然对上了。

怪不得白世舟在车上眉头皱成那样,原出这么多有理有据的道道。

她突然遗憾起出这么多有用的分析?

“那第四起案件为什么会截然不同?”白世舟认真的看着光屏上的信息问:“除了被害者有钱和是老年人之外,没有其他共同点。”

被杀方式、混乱的现场、满地的脚印,这完全不像前三起案件整洁干净的案发现场。

司康没有回答,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锁定在沈初一身上,这时才开口问道:“沈于蓝探员认为呢?您身为章典教授的代餐,一定有自己的分析吧?”

代餐这个词让沈初一感受到了明显的恶意,甚至比替补品还微妙,因为代餐一词说明这个小面包把章典当他热爱的主食。

她现在明白他的尾巴为什么抖个不停,他本能的想吓唬走她。

作者有话要说

沈初一:好你个变·态小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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