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曾祖父大人说:领着老婆孩子回来看我吧!
就在小哥儿在“小安子”丶“小顺子”丶“小平子”之间纠结的时候,便宜爹又说话了,“看小哥儿的样子,似乎还挺喜欢这个字的,他这辈从景字,那小哥儿的名字就是林景安了。”
“老爷真是糊涂了,都已经说了安儿哥的名字还在这小哥儿丶小哥儿的。”说着,便宜娘还似哀怨的扫了老爹一眼。
被便宜娘这么一看,便宜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是朗声笑道:“夫人说的是,是为夫的错,”说着还眼含深意的握起便宜娘的手,“以后为夫再有不是,还请夫人多多提醒才是。”
被便宜爹这么一握一说,便宜娘非但没有了之前的娇嗔,脸上还飞起一朵朵红霞,美丽的很,也动人的很。
“哇……”被两人忘在一边,而且被这种恩爱场面闪瞎了双眼的小哥儿不甘心的大哭了起来,他现在自己还是一个悲催的娃娃状态,身边居然还有这么刺激他的,作为一个前世的魔法师,他是在是讨厌便宜爹这种趁机占妹子便宜的行为啊!抱着这种思想,小哥儿奋力的向便宜爹的方向扑过去,同时大哭不止,哼,今晚就和你睡了,看你怎么抱妹子!(那个妹子是你妈,你真的没觉得是自己影响了人家夫妻感情吗?)
不管便宜爹有多么欣喜於自家儿子喜欢自己,最喜欢和自己睡,时间也都飞快的过去了,很快,爬的很顺,走路还需要人抱的可爱婴儿就变了能够自己顺利向前跑,虽然偶尔还是会摔跤的凶残幼儿。
握着勺子奋力的挥舞,眼神凶狠的看着碗里的食物,林景安对事物的渴望都已经化为了肉眼能看见怨念。
肉啊,肉啊,这可是肉啊!
在食素了一年多以后,他终於能吃到肉了。
倒不是说之前他家爹娘亏待他,而是之前他的牙齿根本没长出来,所以之前就算吃过肉也是被弄成了肉酱一样的东西,虽然也有肉的味道,但是没有任何口感,身为男子汉大丈夫,大口喝酒丶大口吃肉不才是应有之义嘛,就算他现在喝不了酒,大口吃点肉也是可以的吧。
凶狠的挖起一勺肉,直接将勺子塞到嘴里。林景安瞬间泪流满面,太好吃了,时隔多日,他终於又吃到肉了,把勺子拔出来,大口的咀嚼,林景安又感动了,还有这种感觉,这种自己用牙齿吃东西的日子真的好像很长时间以前的事情了,真是让人感动了。
温柔的拿起丝帕擦干净林景安下巴上的口水,李夫人(林景安的便宜娘,之前他抓周的时候舅舅家来信,林景安才知道了便宜娘的姓氏——李。)漫不经心的拿起家里寄的信,以前大儿子寄信来她还会满心期待的好好看,但是现在,哀怨的叹了一口气,李夫人承认,自从有了小儿子,她在大儿子心里就完全没有地位了,因为寄来的信里除了开篇会问问自己是否安好,他很好以外,剩下的十多张的篇幅就都是用来问他的小儿子的了。
“安儿哥近来可好?”;“安儿哥最近吃了什么?”;“安儿哥有没有穿我给送的东西?”;“安儿哥最近缺什么不?”一边无奈的笑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和儿子吃醋,李夫人一边略带不甘的细看信件。
“咔嚓。”吃的正欢的林景安听到生意后疑惑的擡起头来看母亲,却见李夫人拿着信,若有所思,“娘……”林景安大喊。
“啊,”被林景安的声音惊醒,李夫人放下信,将林景安抱起,“娘没事,”欣慰的拍了拍儿子的后背。“只是杯子放下时一时急了。”
没事?
林景安不信,不过既然娘亲这么说了,以他的年纪也做不了什么,林景安下了从今天开始多看着点他娘的决定以后,就继续抓起勺子大口的吃肉了。
眼神温柔的看着身边吃肉的幼子,李夫人笑容依旧,只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眼中的冰寒和戒备,就好像是一个即将走上战场的战士,正在养精蓄锐。
第二天开始,他和便宜娘的相处时间明显被缩短了,李夫人处理家中事物所用的时间明显增多了,而李嬷嬷也解开了他的疑惑,原来,他的太爷爷身体不好,因为感觉自己时日不长,所以要求长孙媳和小曾孙子回家探望,但是在外面做官的父亲却是不能和他们一起回去,所以现在李夫人才会这么忙,一方面要准备回乡的物品,一方面丈夫留在这里需要的东西也要备好。
但是,半个月后当李夫人准备的差不多了将要上路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来了。
假如之气曾祖父的要求回家探望的信息只是因为他不舒服想要见见子孙,现在这个确实正儿八经的大夫的嘱咐了。老爷子确实是时日不多了,该见的就见见吧。
有了这一消息,便宜爹在看了家乡的来信以后,和李夫人商量过后,书房的灯亮了一夜,最后宣布,和之前得决定不同,便宜爹打算回家侍疾,但是由於他上表的比较慢,随意让李夫人收拾了东西以后先走一步,反正他们都是妇孺行动较慢,然后得到允许以后便宜爹再行追赶。
於是在兵荒马乱了几天以后,林景安随着母亲离开了他出生的地方,——其实他现在也不直到这是哪里——向他家族的所在地,修波城进发。
一路走下来,林景安彻底的蔫了,不要说什么路上也可以吃点野外,拜托,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走的都是官道,为了能够赶上住宿的地方,有时一天可能只走半天,所以路上的吃食与平时无异。而且,在古代哪天吃的东西不是绿色无污染的,和野味也没有什么区别。
让林景安受不了的是交通工具,虽然他家是官,也不缺钱,马车也打得很,但是以舒服程度来说,也就是前世牛车一个等级,不,也比不上牛车,毕竟牛车用的是橡胶的轮子,还减震呢。
林景安现在特别明白为啥前世看的小说里那些穿越的前辈们为什么都努力的研发出橡胶产品,——真的是实际需要啊。
他现在倒是不觉得震,被丫鬟婆子一直抱在怀里,也没有不舒服,但是这个速度啊……曾经看电视剧的疑惑现在被解开了,为什么大户人家会让随从跟马车走,因为是真的跟得上啊,即使是平整的官道,为了保证平稳,速度也一样被牺牲了。
撑着下巴感受马车慢悠悠的前行,林景安又想起了前世拥挤的交通,而且也对古代女子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怪不得电视剧上那些负心汉说什么“此去快则半年,满则一年”的话。这帮女人们也相信,原来是因为古代交通真的很慢啊,以祖国的幅员辽阔来看,从南到北的真的是路上就得个半年啊!
而且林景安也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人写书时一定要隐居,因为当你闲的想要数头发的时候,真的是思如泉涌啊,向他,现在就天天在脑海里跑马。
“唉……”林景安长长的叹了一口,总算能活动活动胳膊腿儿了。
在这一天傍晚的时候,他们又结束了一天的行程,住店休息了,说到这他倒是有点不适应,他之前还以为他们会一路住在驿站,还担心会不会有什么贵族子弟抢房子什么的,现在他们娘俩一个是妇孺,一个是幼儿,要是真发生点什么事情可真是哭都没有地方哭去。不过出乎林景安的意料,他们一路上都是在客栈居住。
——很久以后,林景安才知道,只有赶路错过了宿头或者是实在有命令在身不好住在客栈,不然这些官老爷们是不会住在驿站的,一来不方便,来了个比你官衔高的你好意思不腾屋子吗?二来是……谁上任或是卸任搬家时不得有些家私,但是要是住驿站遇到了那些御史,然后某个御史再看你不顺眼,这不是自己没事找事嘛!
舒服的在大床上翻了一个身,看看翻看着账本的李夫人,再看看安静的忙碌着的丫鬟们,林景安不禁感慨在古代做一个大家子弟的好处。
前世和同事们出门旅行,看见同行的女同事们纷纷带长袖的睡衣,带被套丶枕巾丶床单等等,他都觉得简直是吃饱了撑的,反正住宿的地方都能洗澡,至於连这都受不了吗?他向来都是直接一个手包,带点牙具就算干净人了。
但现在看看,因为是要远行,不但带了随身换洗的衣物,主子们保证天天穿不同的衣服,还都是干干净净的。——其实他真的很好奇换下来的衣服到底是就地处理了还是被脏着放进了包裹里等着回家洗。——就连他能看见的这些个丫鬟丶婆子们也是每天换衣服,即使长途旅行也是不见一点邋遢。
而且还会带着随身的行李,每天到客栈首先是丫鬟们会先简单的收拾一下屋子,然后就是将自家带来的干净用品放上,这时,林景安才会被安置在床上,然后等一切安顿好了,丫鬟们还会细致的再打扫一遍屋子,因为有林景安在,还会将屋子里的家具都用布包好边角,避免碰撞。
最让林景安感到什么的是,尽管一些笨重家私都被放在行李的后面,但是一些屋子里的摆设却被放在了小箱子里,一旦在客栈里停留的时间比较长,就会被拿出来摆上。虽然听李夫人吩咐时说过是为了防止有客来访的时候看起来不像样子,但是林景安依然很佩服这股子折腾劲,你大老远的回家侍疾,在客栈带的最长的时间是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谁能来做客啊!
而此时,林景安就惊讶的发现,丫鬟们居然又把自家的摆设拿出来了。在这之前,只有在那天他们中午就到了客栈住宿的时候才拿出来过,而且这次拿出来的绝对要比上次多得多。
於是,林景安爬下床,扯了扯李夫人的衣角,指着一个被放在博古架上的琉璃瓶说:“咱家的。”
“扑哧。”看着儿子一本正经的说话,李夫人不由自主的乐了。“是,安儿哥真聪明,是咱家的。”
再扯一下衣角,“收起来。”
“不行哦,”温柔的摸了摸林景安的额头,李夫人开口哄他:“咱么要在这等父亲,所以要多待几天,这样放出来给安儿哥完好不好啊?”
哦,林景安恍然大悟,原来是要在这里等便宜爹,所以东西才全摆了出来。想到这,林景安眼含愧疚的看了一眼李夫人,这些天丈夫都不在身边他居然也忘了个安慰她,现在便宜爹要来了她果然很高兴吧,都能看出来兴奋了。
就在林景安犹豫着要不要卖个萌哄哄李夫人开心的时候,就听李夫人对张新家的说:“不是说这里有些皮货商不错嘛,明天叫几个进来看看,都说这里的皮货样子别致,明天一定好好置办几件。”
林景安—→ =_=!
无力的垂头,林景安安静了,他操的什么心啊!果然自古以来女人都是不用安慰的,即使他们再伤心只要能购物,她们都能得到治愈。
再次擡头看了一眼兴奋的李夫人,林景安望天,爹爹呀,你在哪里啊,你快点来吧,再不来你的地位就要被皮草取代了,而且,扫了一眼李夫人,林景安对远方的爹爹产生了深切的同情,再不回来的话,你的银子就要大缩水了啊。
无论哪个年代,皮草都是女人的挚爱,男性钱包的天敌啊!站在兴奋的母亲旁边,两头身的林景安一本正经的发出感慨。
(爷,即使不是七头身丶九头身,您至少也要三头身的时候做这种严肃的表情吧,你不觉得两头身时做这种表情除了搞笑以外还是搞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