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一年林玄清带着任宝宝离开京都,师徒俩就开始了流浪生涯。林玄清先带着任宝宝去了一趟西藏,在那里有一座整个天下的最高山峰。同样是在那里,是林玄清师父的埋骨之地。当然,任宝宝整个年纪,他根本上不去,林玄清只是在山下告诉他。
“那里,就是那座最高的山峰,看见了没?那里就是我师父,他伯爷爷的埋骨之处。现在你还上不去,但是等到你师父我去了的时候,你能将我的尸骨放上去。然后,等几十年后,寻找一个能将你放上去的徒弟。这,就是我们一脉的传承。”
“当年,我师父选择了我;现在,我选择了你;日后,那你也要选择这样一个人。并且,让他将之传承下去。”林玄清仰望着一处,喃喃道:“师父,看见了么,这就是我的弟子,也是你的小侄孙。有朝一日,他会将我送上去跟你汇合,让你的传承不断。”
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任宝宝根本看不到山峰的尽头在哪里,只能尽力地仰着脑袋望上去。听见他师父的话,重重点了点头,“师父,宝宝会好好学习的,将来一定会将师父放上去。师父放心吧!”小脸儿上是满满的认真,稚嫩的声音里全是坚定。
但是林玄清这个听众却觉得很囧,什么叫做将来把师父放上去?胡乱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一不小心就将任宝宝自己梳的小辫子揉散。自从出来之后,两人身边就没带伺候的人,一切都是自己打理。林玄清教会任宝宝穿衣梳洗之后,也再没替他操持过。
“哎呀,头发很难梳的。”任宝宝赶紧抢回自己的小辫子,用手抓了几把,重新扎起来。出来也有小半年了,任宝宝其他的都很适应,也只有这一把头发,让他怎么也侍弄不好。每次看他师父将自己打理地整齐利落的,任宝宝就暗暗吸气,一定要战胜头发才行。
接下来的时间,师徒两个就在大江南北,塞外江南到处地游逛,足迹遍及整个国土。每到一处,林玄清都会为小弟子讲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偶尔也会说些传说轶事。每当这时候,任宝宝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也会吸引旁人,林玄清也不在意。
在华山之巅,林玄清缓缓地讲道:“几百年前,这里曾经有一群武林人士,他们是当时的五大高手,为了争夺一本武功秘籍,在此地比武,被称作‘华山论剑’。当时,人们送了他们五人每人一个称号,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传为一时佳话。”
“那最后谁赢了呢?武功秘籍被谁得到了呢?他们是不是同归於尽了?”任宝宝咂咂嘴,遥想当年五大高手齐临华山绝顶的情景,不由得也有些神往。他的小脑袋瓜里,已经出现了五个人杀得血肉横流,相互残杀的场面了。
林玄清翻着白眼,摇摇头,“结果武功最高的中神通,得到了这本秘籍,但他自己不练,反而将秘籍藏了起来。他认为,这样做武林中就不会再为次而起腥风血雨。宝宝,你觉得他这样做可对?”同归於尽,这孩子还真会想,他咋不说相爱相杀呢?!
“怀璧其罪,就算他是武功最高的那个,可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就能保住那本秘籍,藏起来早晚是个祸端。如果是宝宝,那要不就当着其他四人的面将秘籍毁掉,要不就干脆将整本秘籍公布於天下。毁了就谁都得不到,散步天下,就谁都能得到,没人找他麻烦了。”
“恩。”林玄清点点头,继续说道:“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它多到烂大街了,也就不值钱了。中神通能保证他在的时候,没人敢抢秘籍,可等他去世之后呢?他的弟子门人也能够保得住么?这一代能保住,那么下一代呢?所以,这本秘籍最后还是流传到了江湖上。”
在边关戈壁,林玄清指着一块上面刻着模糊字迹的石碑,“这里,曾经叫做龙门,附近有一座龙门客栈,客栈里有个美艳风骚却有情义的老板娘,她最喜欢点蜡烛,也曾经光着身子披着幌子唱情歌。只是后来……”他眼睛望着远方,似乎要看穿这个时空。
“后来怎么样了?”任宝宝瞪大眼睛,一连串地问道:“师父,你来过这个地方?你是不是认识那位老板娘啊?你怎么知道她爱点蜡烛,怎么知道她光丶光着身子的?师父看见过?”这可是个大秘密啊,他师父难道曾经还有个小情人儿?
“后来?后来风骚老板娘一把火烧了龙门客栈,说是要离开这座无情无义的沙漠,去找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林玄清笑了,又揉揉弟子的小脑袋,这次辫子扎得很好,“可惜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比这片沙漠还要无情无义。她,其实是属於这片沙漠的。”
“几年后,又有一群人来到这片沙漠。他们的首领,是一位风华绝代的人物,他权倾朝野,心思缜密,聪明绝顶。他面容俊美,气度雍容,宜男宜女,是难得的倾城之资。而更难得的是,他还武功高绝,心狠手辣,冷酷残忍。这样的人物,可惜了。”
林玄清一脸陶醉地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不过,他太傲了,所以便永远留在了这里。当然,也许他会在别的地方活着,活得更加地肆意灿烂。呵呵,谁知道呢?”
“他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死在这里?”任宝宝追根究底地问。他越听,越觉得这人跟他师父蛮像的,可他家师父好端端地活在这儿啊。
“这人太傲了,他对自己太有信心,给了他的敌人太多机会,同时也让自己失了太多先手。他的错,就在於他的欲擒故纵。心思太过缜密的人,总是想让计划更加完美,孰不知这世上哪有完美的事。坚决果断,用最有把握的方法去做最有把握的事情,才是正途。”
在大明湖畔,林玄清坐在湖边亭中,看着蒙蒙的烟雨,“以前,有一位帝王,私服出游来到了这里,正好也赶上下雨。他借宿在一家民居,结果就跟这家的姑娘看对了眼。两人山盟海誓,诗画定情。等帝王一回京,这姑娘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可帝王却已经忘了她是谁。”
“等到十九年后,有人拿着信物来提醒,这位帝王才猛然记起,原来他在大明湖畔还有一段情缘。从此,他终於将这姑娘记住了,甚至将之当成自己的挚爱。等再次南巡的时候,他又在这里停留,悲哀地祭奠这个让他深爱的女子,他自己都感动了自己。”
在杭州西湖上,林玄清讲故事继续讲下去,“南巡的终点是杭州,杭州的西湖是不得不去的地方。同样,西湖的歌舞也是不得不欣赏的。在这里的画舫上,帝王发现了一位歌妓,立刻就惊为天人。因为,他发现这歌妓,是那么像他大明湖畔的挚爱。”
“歌妓是聪明的,她可不愿意做人替身。终於,帝王又忘记了大明湖,他疯狂地爱上了西湖。他要带着歌妓回宫,要给她高贵的贵妃身份,要让她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他已经忘了这样的承诺,他不止给了一个人,却从来没能完成过。”
“身为帝王,可以任性妄为,却总有这样那样的迫不得已,有些是情势所逼,有些却是自找的。这位帝王,明显就是自找麻烦的典范。”林玄清想揉弟子的小脑袋,却发现这孩子已经跟他的肩膀齐高,再想揉搓他也不顺手了,“日后你若为君,当以他为鉴。”
“是,弟子谢师父教诲。”五年一晃而过,任宝宝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已经不能再叫他宝宝了,而要改叫任珏了。任珏少年绷着张一本正经的小脸,却偷偷瞄着他师父,半晌后才嚅嗫道:“师父,那天晚上的事……是宝宝跟皇叔做的,不是父皇的错。”
站在西湖的画舫上,林玄清幽幽地叹息一声,敲了他额头一记,“我们也该回去了。这五年来,我一直在等你这句话。你们的小把戏,我哪还会看不清,不过因为是你才不揭开罢了。若不是我为你们善后,你当你们能瞒过你父皇?”
“师父,你早就知道了?那为什么咱们还要出来这么久呢?”任珏少年立刻恢覆了平日精灵的样子,抱着他师父的手臂撒娇,“师父真是的,知道也不早说,害得宝宝担心了好久。”现在,也只有撒娇的时候,任珏少年才会自称宝宝了。
“还好意思怨我,你的反省在哪里?”林玄清没好气地又敲他一记,然后将少年揽在怀里,轻声道:“那时候,你比他重要。正好我那时也有些事要想清楚,离开一阵子最好。所以,便带你出来散散心了。”
“那现在呢?”任珏少年在他师父怀里蹭蹭,仰头问着。
“现在……”林玄清望向京都的方向,笑了,“现在我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