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43看书 > GL文 > 微曙易璨[娱乐圈] > 第42章

江舒微拍拍仇霜,示意没事。

休息室里只剩下两人。

“后悔吗?”

这句话是江舒微问的。

何玟喆没有立马回答,“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她倒是笑了,“我倒是不知道,当年的一句话会正中自己的眉心。”

江舒微没有接话。

“我不喜欢易筠,”何玟喆翘起二郎腿,双手交叉抱住膝头,“从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不喜欢。”

“她和她母亲长得太像了。”

何玟喆似乎淡淡的陷入了回忆,自语道:“但是她没有她母亲的明艳与阳光……也是,一个跟着重度抑郁的母亲活了五年的孩子,哪里还有阳光可言。”

秦着情,秦家最小的千金,一个温室里的玫瑰,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易筠的脸上带着易驰均当年愣头青闯荡时候的凶戾,少了秦着情的一份柔情。

但这是让何玟喆最悲怆的地方。

她永远比不过秦着情。

“因为易驰均只要看见易筠那张脸,他就会想起秦着情!”何玟喆的语气里带着绝望,无奈,与愤懑,“他根本对这个闺女生不起来气,因为有愧!他害死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这个冷血的畜生!”

江舒微皱起眉:“什么?”

“你以为一个男人在外面玩的花,放着秦着情一个人在家里怀了孕生了孩,”何玟喆冷笑道,“但是后来呢,他本性难改,风流了五年,留了多少种,把秦着情气死了——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对秦着情的爱。”

那份年少时依旧存在的爱意。

“呵,”何玟喆靠在沙发上,“一个男人,睡了千百的女人,也会说自己的心寄托在一人身上。”

“可是您都想要。”江舒微很平静而笃定的一针见血。

“是啊,”何玟喆仰头看着天花板,“我都想要。”

易筠曾经就警示过她,什么都想要的人最后往往一无所有。欲望过大,就会被欲望所吞噬。

那时何玟喆不过是不屑一笑带过。

但是现在她明白了。

“人死不能复生。”她喃喃道,“但是人又只有在失去后才会珍惜。看吧,就是这么贱。”

易驰均的爱意夹杂着愧疚转移到了易筠身上,何玟喆曾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通过时间的消磨淡化这些,可以在日久中生情,可以获得这个男人的真心。

可是这一次,她看清了易驰均对她的态度。

“所以我恨易筠,我恨易驰均,恨你。”何玟喆喃喃道,“凭什么,你可以拥有这么好的命?凭什么,易筠会有这么好的条件?!”

江舒微知道何玟喆是一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女人,打拼出一座声茂大楼,喝了多少酒睡了多少次才走到今天这一地位。

她靠着自己的付出与时机才走到今天。

“这个世界本身就不公平。”

江舒微依旧是很端正的坐着,说到。“出生不能决定,天赋不能决定,生理缺陷不能决定,意外不能决定。”

“但是这不是您去伤害他人而堂而皇之的理由。”

淋过雨的人打起伞,却终究成了撕伞的人。

何玟喆回过头看她,江舒微面色平静,依旧是平常温柔包容的样子。她没有继续话题:“小易的公司已经初步成立,外包快要竣工了,我希望您尽快决定版权问题,毕竟这对双方都有利。”

何玟喆不可能不知道易筠新公司的进度。

她没有接话,颇为神经质的自语:“可是你为什么能够这么有运气,像易筠这样一个疯子,怎么会得到你这样好的人……她应该,应该烂掉,烂在15岁之前的任何一天,和她妈一样!”

她的神智清醒,但是语气已经失了些礼。

江舒微没有暴怒,她拥有着足够的理智和宽容,摇摇头:“不,不是我有运气。”

“您的嫉妒和恨意不过是觉得这些事无法由自己改变,即使努力了也是。”她顿了顿,“确实,出身无法改变,但是如果自己都看不起,或是耿耿于怀,那就没有人有必要看得起自己了。”

“现在仲裁,只要声茂愿意,易唯愿意用合法渠道购买关于VIC的全部版权。”江舒微说,“易唯保证将不会对您和后续进行任何的追责,就此翻篇。”

何玟喆倒是没想到。

娱乐圈是资本介入的肮脏泥潭,是上层人士圈养的蛐蛐笼,是外表纸醉金迷内里却是生疮流脓的地方。

声茂作为龙头之一,自然不在话下。

江舒微的“翻篇”,意味着VIC内部这7年来被公司防爆、裁断、“特殊服务”等各种剪不断理还乱的腌臜事也随着这一次敲定不再过问。

包括她对江舒微做的一切。

何玟喆斜瘫在沙发旁,有些灰败。“呵,”她冷笑一声,满是讽刺,“那我还要感谢她,是不是?”

“不,这是您自己应得的。”

何玟喆的神色怔愣了一下。

“单纯的感谢。”江舒微解释,“为了感激您对易筠的照顾。”

“不管您处于何种目的,但是您确实在易筠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了援手,把她拉出了最煎熬的时间。”江舒微说,语气真诚而温和,“您的的确确救了她。”

“7年前,让她接受了治疗。”

何玟喆错愕片刻,眼底复杂,末了也就是轻笑一声。

“我倒是没想到……”女人已经有些颓唐,斜倚着,最后一丝体面在江舒微面前被击垮,欲言又止,终究是没再说出什么。

“报应终有因果,”江舒微笑笑,“或许您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就像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脱离您的掌控一样。”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