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林恩, 我对他太严格了吗?以至於他如此叛逆。”
金发上的钻石在日光下炫出一抹冷光,鲍尔斯夫人的脸色比极地里的冰川还要冷硬。
想到安斯的威胁她心情恶劣,为了一个韦恩, 他居然忤逆她!
那个尚且还算乖顺丶贴心的侄子,她一手打造的最完美的继承人堪称叛逆无礼。
鲍尔斯夫人呼吸急促, 不能想,一想就抑郁。
一直站在鲍尔斯夫人身后, 存在感几近於无的管家认真聆听着女主人的抱怨,他知道夫人并不需要他的劝解,她早有决断,很少有人能够动摇她,只是, 林恩管家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大门。
“您自有您的道理, 都是为了少爷好,少爷还年轻总有一天他会明白您的苦心,”林恩管家恭敬说道, 以他的视角看少爷这次做得太过了。
鲍尔斯夫人冷笑:“挺年轻的,年轻到骄傲自大, 不自量力。”
真以为她吃他那套?羽翼未丰时挑衅比他强大的头狼是愚蠢。
“少爷看起来很有把握。”
“优秀的继承人不需要弱点,德雷克在安斯心里的分量太重了, 早知道......”早知道这个没什么稀奇的玩伴会带来这么大影响, 她就该在他幼年时解决他。
鲍尔斯夫人目光阴鸷, 那张严肃端庄的面庞在与最满意的继承人的对峙下彻底破碎,让她愤怒的是她的继承人不是为了权力和她争吵, 而是为了一个外人, 还是她最讨厌的人的养子。
很少有人和事让她大动肝火了,听见他们在一起时的那一刻她几乎晕厥。
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
鲍尔斯夫人转动手指上的猫头鹰权戒, 如果说之前鲍尔斯夫人对提摩西.德雷克只是想除掉侄子前进路上的绊脚石,那现在完全是杀之欲快,他多活一秒她都无法忍受。
天杀的韦恩!
韦恩没一个好东西,鲍尔斯夫人肯定,上一辈霍霍她,下一辈霍霍她侄子,和鲍尔斯过不去了。
比如她最厌恶的布鲁斯.韦恩,他简直活脱脱一个翻版玛莎.凯恩,无法无天,混账极了。
在布鲁斯.韦恩回归哥谭举办的第一场宴会时她就发现他和他妈特别神似,是那种让鲍尔斯夫人多看两眼立马能掉头就走的样子。
都说他更像他的父亲托马斯.韦恩,她看不出一点,反而全是死对头化成灰都能认出来的熟悉感。
花花公子的气质都带着凯恩的洒脱,鲍尔斯夫人大骂晦气。
她平等地憎恶与玛莎.凯恩有关的一切,布鲁斯这个凯恩之子在凯恩死后吸引了她绝大部分厌恶。
相似的年龄相似的家世,又有着不分伯仲的美貌,大人谈论时总会把他们拎出来放在一起比较,即使是在家中最疼爱她的父亲母亲说话时都忍不住叹息,你看看人家凯恩小姐。
鲍尔斯夫人很想骂人,比成绩时比性格,说她不如凯恩活泼伶俐,比礼仪时比人缘,说凯恩交友众多,让她向凯恩学习,拓展人脉为将来接手鲍尔斯的家业做准备,等等等等。
妈的,他们那么喜欢凯恩,自己怎么不去生一个或者把凯恩抢过来当女儿。
鲍尔斯夫人对凯恩怨念已久。
“凯恩死了都要给我找麻烦,阴魂不散哈,”鲍尔斯夫人低声怒骂,不知道骂死人对方会不会接收到,如果能接收到最好,到时候她一定要给她坟头献花,让她整天拉着一张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的臭脸。
听完整句的林恩管家静默不语,在鲍尔斯夫人口中凯恩只代指玛莎.凯恩一人,当你活得足够久时,那些不为人知的小事总能在记忆里翻出来。
没几个人知道年少时还是鲍尔斯小姐的鲍尔斯夫人和玛莎.凯恩不和,老钱家族总要脸,粉饰太平是常态,唯独那位凯恩小姐是个异类,与上流社会丶与哥谭格格不入。
嬉笑怒骂,敢爱敢恨。
小姐曾经很羡慕,林恩管家想后来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大抵是别人家的孩子最讨厌吧,中间一些别的小事损了鲍尔斯夫人的面子,对於面子比天高的鲍尔斯小姐来说根本不可原谅。
思其前后还是鲍尔斯小姐某任被喂了鲨鱼的前男友在和她交往期间又追求玛莎.凯恩造的孽,虽然玛莎.凯恩没有答应,但梁子却是结下了。
林恩管家无奈,他记仇的大小姐,“夫人,我想您需要休息片刻才更有精力关注小少爷。”
鲍尔斯夫人从愤怒的情绪中走出来,她摆摆手,“总在你面前像个小女孩丢面子,抱歉林恩。”
“安斯不可能和德雷克在一起,我再想想怎么拆了他们,你帮我多盯着些。”
林恩管家欠了一个礼,“如您所愿。”
小少爷啊,早些回归正途,林恩管家掩下眼里的一丝忧虑。
他们隔着的东西太多了。
* * *
利用黑科技活蹦乱跳的提姆在养伤中就和我讨论约会地点,我要求不高,有人但人不能多,开阔安静,最重要去了要心情好。
范围很宽泛,提姆一直纠结到出发前一天才定下来,应该也不会有哪对小情侣像我们这样先确定出发日期再填充约会内容吧。
我带着礼物开车到韦恩商场和提姆聚头,我摇摇头,说得好似做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later......
我以为的约会,玫瑰,烛光晚餐,电影。
实际上的约会海岸漫步。
我:......
在提姆抱着玫瑰走过来时我更安静了。
包装精美的玫瑰花,十二枝,是不是感到眼熟,没错,我副驾驶上同款。
“嗯?有问题吗,”提姆不懂就问,他看见安斯略微扬起的眉尾就知道有问题了。
花朵娇艳欲滴,不足一小时的出场保持着最新鲜的状态,提姆看看,安斯不讨厌玫瑰,或者说对所有花朵都没有偏好,不然他不会选择它了。
所以......提姆哀嚎,不是吧他们撞一起了。
我把玫瑰塞回提姆怀中,覆杂说:“我也有花送给你。”
在我说完的那一刻提姆相比有很多话要说,我怎么会给提姆说话的机会。
早知道不送玫瑰了,我们交换玫瑰相视而笑。
两个抱着红玫瑰的大傻子站在马路边越笑越大声,傻瓜情侣傻瓜事件x1
哥谭的海滩虽然没有大都会海滩那么阳光,却也有着独属於自己的一番美景,至少沿岸漫步时比较惬意。
虽然哥谭妖魔鬼怪含量过高,但不包括白天,更不包括有保镖严密防护的私人海岸。
我和提姆来得就是这么一个私人性质海岸,隶属韦恩。
和提姆待在一起时我们正常时是没那么多话要说,可又忍不住说,今天看见的笑话丶感觉特别的视频或故事都要分享一下。
为什么没有以前的,当然是以前的当时看当时分享了,邮件短信,什么方便用什么分享,无惧时差,断了几个小时都能接上,有时就事论事,有时各说各话,从不觉得厌烦。
好像很久前就有喜欢的苗头了。
“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来这玩吗?”提姆倚着栏杆眉眼弯弯,说到从前他都轻快了许多。
“你可别说的是志愿活动那次,”我古怪地看向提姆,“那可不是什么好回忆。”
十几年前这里的卫生没现在这么好,但远离人烟却有一定安保性,於是多方面考虑,学校以锻炼学生身体为由把我们通通拉到这里捡垃圾。
回忆起那酸痛了好几天的胳膊腿就不太美妙。
一起捡垃圾结果风一吹半个上午的努力化为乌有,白色的蝴蝶纷纷扬扬飞向天空追寻着属於它们的自由。
提姆语调上扬,说时带着笑意,“我记得那次你还额外捡了垃圾,那可是你难得狼狈的时候了。”
“收收你的笑,你还记得是谁害了我重新捡垃圾,又是谁求我帮忙,因为某人昨天晚上熬夜看书第二天看起来随时要倒下碰瓷我吗?”我没好气道,可见小鸟从小就心眼子贼多。
提姆讨好地抱着我的手臂,“意外意外,不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我都分享给你了,你也接受了。”
“确实是意外,那本大部头还是我背回去的,”我一脸冷漠,那本大部头至今摆在我的书架最中间,某人隔三差五就来我家看它,有个好听的名义:和朋友共同进步。
姑妈甚至表扬我学会交朋友,要不是我知道真相我也被貌似纯良的芝麻汤圆骗了。
“那它还在吗?”提姆理直气壮,肯定在。
我翻白眼,没说在也没说不在,“下次再让我背,我就挟持它威胁你要自力更生。”
提姆明白我说的话,连连点头。
有些可怜,他的眼睛会说话吗,我腹诽是会演戏。
......
隔着八百米远只能勉强分辨人影的利爪和蝙蝠侠不约而同地想:他们说什么那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