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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都市 > 步步争锋 > 第五百七十四章:不怒自威

站在兰彩萍面前的这个江云展大概有六十岁了,威严雄伟,深沉肃穆,他身着考究的黑色西服,头发整齐地梳向脑后,鬓角已有斑斑白迹,刀刻般的五官,深邃的眼睛,眉目之间的那股子狠戾和霸气丝毫不减当年。

“你说你是用钱把他们保出来的?这怎么可能?清流县有才多大一池水,还能藏着多大的人物?”

兰彩萍脸上有点微红,那是羞愧:“有,一个叫夏文博的人,是东岭乡的乡长!”

“乡长!”

“嗯,就是乡长,一个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软硬不吃!”

江云展没有被兰彩萍说服,他微微摇头:“可是,我怎么相信你连一个乡长都没有办法呢!你换不掉他?撤不了他?吓不住他?”

“老爷子,这些我都能做到,但是,这都要有个时间,而他,要命的是不给我这个时间!”

“奥,这样啊,那实在对不起,可能是我对属下的关切,让你有压力啊,不过你放心,我会给你一定的补偿!”

兰彩萍苦笑一笑:“老爷子,不是钱的问题,我这次找你来,就是想要你帮我个忙!”兰彩萍说到这里的时候,眼中露出了一抹寒意。

江云展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了兰彩萍的心思,他不由的邹了一下眉头。

“兰小姐,这次我派手下帮你,就是看在我们生意往来的关系上,本来当时我就想劝劝你的,何必老是跟自己较劲,当年为了这个厂,一不小心,弄出了人民,还算好,最后没查到你我头上,而这次,我觉得根本都不用着这样做!”

“老爷子你意思我知道,但我必须干掉他,不然我的厂就无法正常生产!”

“可是,你稍微用点时间,换掉这个人,不是一样吗,何必要弄脏自己的手!”

“老爷子,我说过,他不给我时间!”

江云展有些疑惑的看着兰彩萍:“时间对你很重要?”

兰彩萍低沉,小声的,像是喃喃自语般的说:“是的,很重要,你一直对我在那个穷山僻壤里弄个厂感到不以为然,也以为我是在小题大做,可是,你有没有发现,我最近给你供货已经有点不太顺畅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带给了江云展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震撼。

“你......你是说你的货都是从那个厂出来的!”

“嗯,之所以挑选那个地方,就是它偏僻,安全,假如再有一周我不能生产,我的存货的就发完了,我会损失很大,而老爷子你,也只能舍近求远,到更远的地方,用更贵的价格来进货了。”

江云展一下拧住了眉头,他再一次转过身,慢慢的到了窗前,看着窗下那繁华的街市,好一会才说:“兰小姐啊,你给我出了一个难题!你也知道的,我很久都不用这种方式了!”

“老爷子,我明白你说的,可这次我也是没有办法,算我求你一次,对了,听说茂源公司的王总出了点事情,你正在捞他!”

江云展背对着兰彩萍,点了点头。

“老爷子,我知道茂源的王总是你的好朋友,和你关系不浅,要是需要我帮忙捞他,一句话的事情!”兰彩萍今天来此当然也不是空手而来的,她有她的准备,她知道,那个王总在里面的时间越长,江云展就约会担心,毕竟,他们两人的生意做了很多年,都有彼此间的一些秘密。

江云展依旧看着窗外,这让兰彩萍还是有点紧张,她怕她这个条件并不能打动江云展的心,自己要求的事情可不是个小事情,那关系这一个政府人员的生命,谁都不想轻易的陷入进来,包括江云展。

这样沉默了许久,也不知道是兰彩萍的条件满足了江云展的需要,还是这种事情在江云展这里也不算难事,他终于说话了:“把这个人的资料发到我的邮箱,我会帮你处理,不过,费用你的自己承担!”

兰彩萍长出了一口气:“谢谢老爷子帮我,不过这个人在处理的时候要技巧一点,我和他的矛盾太明显,我可不想让人把我当成坏人,嘻嘻嘻!”

“这是当然,兰小姐啊,以后你一定要注意一点,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的帮助也是有限的!”

“是,是,我这不是没法的事吗!平常我也会很克制的!”

江云展背对着兰彩萍,摆了摆手,就再也不说生命话了。

兰彩萍很知趣的站起来,轻声的打个招呼,退出了江云展的房间,只有身后的那扇门关上之后,兰彩萍才露出了笑容,在西汉市这片地下王国中,能说动老爷子帮忙出手,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他帮忙,夏文博也算是走到头了。

当天晚上,在东岭乡的街镇上,开来了一辆面包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远远的看到了东岭乡那幢办公楼模糊的影子了,男人嘴角咧一下,喃喃自语:“这破地方,真够呛!”

然后男人关掉了车灯,他轻握方向盘,任凭车子缓缓地向前滑行,停在了一处街道偏僻处的一处树影下,大概是跑累了,停车熄火后,男人在驾驶座上点起了一支烟,慢慢的抽着,月光黯淡中,看的出来这个男人有着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膛,甚至还有点猥琐,但他的神情却很淡然,没有因为周围的黑暗而紧张。

当他抽完了两只烟以后,他才打开了车门,悄然离开,他的目标就是东岭乡的乡政府。

夜色中,他走的很平稳,不急不躁,似乎对这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一路上没有丝毫的犹豫,其实,他这还是第一次到东岭乡。

一面走,他一面细心又耐心的仔细观察着乡政府的院子,一切比他想象的还要简单,没有门卫,没有巡夜,更没有烈犬,大院里的人都已经进入了梦想。

他自嘲的笑了笑,感到江老爷子有点小题大做了,就这样简单的事情,还让自己出面,有点大材小用,自己可是能开启各种防盗门,保险柜,破译各种电子密码的高手。

不过想是这样想,但他一点都没有含糊,更没有大意,因为他喜欢这样的工作,喜欢这样的冒险,这些年他做过很多这样的事情,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人生经历,每完成一次这样的任务,他都会有很大的成就感,每次“干活儿”的那种冲动绝对是不一样的。

在男人的心中,他觉得这就有点儿像棒球球员在那刚刚被击中的球飞出场外落到街上某个地方以后,非常从容不迫而且若无其事地小跑过垒时的感觉。这个时候,观众们全都站了起来,成千上万双眼睛齐盯住一个人,仿佛世上所有的空气都被吸进了一个空间,然后又突然因那个人用木制球棒甩出的优美弧线而释放出来。

喜欢,是的,没有理由,他就是喜欢。

乡政府的大院里没有一点声音,更没有一个活动的人影,只剩下他孤身一人在院中走着,东岭乡也没什么保安系统,更不会有那个乡政府的干部会在半夜起来巡查,他们还不会敬业到这种地步,当然,尿尿除外。

男人的周围一片漆黑,他认真的观察了那办公楼的每一扇窗户,全都黑洞洞的,全部静悄悄。

到了万子昌平时打太极拳的那个花园后,男人停住了脚步,用手拉拉压在头顶的黑沿遮阳帽,蹲在一棵小树后面,仔细观察自己的目标,他要找到的是那停放在一起的三辆小车中的一个。

他的眼光也适应了现在的黑暗,他吧目标慢慢的锁定在了夏文博的小车上,再一次的咧嘴笑了笑,站起来,两眼直视前方,久经磨炼的双脚小心翼翼地靠近了那辆小车,

他尽量的让呼吸平稳,到了车边,人一蹲,就消失在夏文博的车下。

对汽车他也很熟悉,就像他熟悉各种防盗门和电子锁一样,他这个人还是挺喜欢钻研的,所有的机械,电子设备,他都会乐此不倦的研究,就像小偷,总是喜欢研究时装,他们不是爱艺术,而是要尽快的找到时装上的兜。

当早上江老爷子给他下达了任务的时候,在男人的脑海中,就开始勾划了晚上的行动,对每一个细节,男人都认真的考虑,并且反复了数次,直到一个精确无误的计划牢牢地出现在他内心确立为止。

男人在车下深吸一口气,从腰间摸出了几把工具,有扳手,有钳子,还有一个很小的微型手电,他把手电叼在嘴上,牙一咬开关,一股微弱的蓝光亮了起来,稍微的看了一下,手电关闭,他不紧不慢的开始动手了。

他今天的工作实在不复杂,对他而言,这简直就是小儿科,他只要拧松夏文博小车的刹车油管就可以了,所以,不到三分钟,他就用扳手拧松了刹车油管,松紧度恰到好处,现在一点都不会漏油,只有等到驾驶者在踩刹车的时候,油管才会因为突然加大的油压,而崩裂,松脱,然后......没有然后,一辆没有刹车的车,在山路上会是什么结果,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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