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可可还是通过苏曼倩才搞到一张卡,因为她知道融入这样一个圈子对恒道的事业发展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唐可可来之前把自己精心收拾了一下。她知道这种场合一个女人的穿着打扮极为重要。男人们会在一个女人穿着打扮上掂出你的品味和份量,进而再决定是否和你打交道。这一点她很清楚,当然也颇为自信。
一身飘逸的黑色长裙,无袖,后背开着大大的V字,光洁白晰的皮肤在黑裙的衬托下愈发显得晶莹。手腕上戴一玉镯是翡翠蓝,晶莹剔透。纤细优雅的脖子上却什么都没戴。她知道有时简单方显大气,多余的装饰反倒是画蛇添足。头发去做了一下,微微的大卷,显得人成熟而有韵味,她本来也快要三十的人了,她不想把自己打扮的年轻一点,或者青涩一点。
这些老板们一般在这种场合是不屑与和一个乳诱未干的女子打交道的。
眼睛打了一点淡淡的眼影,嘴唇也抹了一点淡淡的口红。她知道在室内的灯光下,还是要上一点点妆人才会更出彩。
到了酒店的楼下,已是晚上八点多,苏曼倩在楼下正等着她,自从萧博翰出事后,苏曼倩心里就一直很难过,为萧博翰不幸遭遇,尤其是萧博翰在苏醒后患上失忆症,更是十分惋惜。她觉得她有责任在萧博翰不在恒道的时候帮萧博翰把他的公司扶持好。
这样等萧博翰那天康复归来才算有个交待。
当然了,后来萧博翰的突然消失她也痛苦和沮丧过,但她也能理解,她问过全叔和唐可可,不过从他们那支支吾吾的语气中,苏曼倩明白自己现在还算不上恒道的什么人,自己只能先放下对萧博翰的思念,期盼他早日的康复。
所以他在得知是唐可可接手公司重大事务以后,给唐可可出了不少主意,大力支持唐可可的工作,而且从心里来讲,苏曼倩也十分欣赏唐可可的才华和美丽。唐可可一下车,苏曼倩的眼睛就为之一亮——真是一个漂亮而又高贵的一个女子!
“哈哈,可可看来今晚要秒杀参加晚会的其它女人呀。我不知道还会有谁比你更出色!”苏曼倩笑着伸出手迎上唐可可。
“苏总你真会说话。能来到这种场合,还要多谢苏总的大力推荐呢。我为萧博翰有你这样的朋友而荣幸。”唐可可微笑着握住苏曼倩的手,落落大方,从她们一起照顾萧博翰的几个月时间里,唐可可对苏曼倩越来越喜欢了,虽然她也知道,苏曼倩终究会成为自己的情敌,但对萧博翰,唐可可从来也没有保有太多的希望,她喜欢萧博翰,但她知道自己不配做萧博翰的妻子,这种从心底产生出来的自鄙让她从来都只是把自己定位在一个萧博翰的情人的位置,她还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不会让自己在感情上陷的太深。
“唉,我太羡慕萧博翰的好福气了!怎么优秀的女子都让他划拉去了呢?老天爷很不公平!”苏曼倩开玩笑道。
“也许吧。所以老天爷也让他遭点罪,吃点苦。”唐可可想起萧博翰的状况心里还是隐隐地痛,也不知道他最近恢复的怎么样了,在山上过的好吗。
“好了,不说他了。相信博翰会好起来的。我们上去吧,人都到的差不多了。”苏曼倩知道说起萧博翰来,会勾起自己和唐可可太多的回忆,忙把话插开道。
观景式的高速电梯很快把他们送到顶楼。从电梯上往外看,大城市的繁华夜景一览无余。灿烂的灯光幻成一片灯海。脚下是喧闹的都市,而头顶,将要打开一个新的世界。
当唐可可随着苏曼倩款款步入会馆大厅,所有人的目光像听到集合令似的,齐齐把目光的焦点聚在唐可可和苏曼倩的身上——他们以为是哪里的两个电影明星大驾光临了!苏曼倩和唐可可的惊艳亮相,像两枚烟花在夜空中绽放,绚丽多彩。长长短短的视线从四面八方射过来,唐可可全身有针刺般的感觉。
她竭力保持自己的从容,脸上露出微笑。苏曼倩从小到大早就熟悉了这样的目光,所以她很淡定,也很从容,她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着招呼。
会馆的装饰很现代。天花是用几何图案的造型装饰,高低错落,上面镶嵌着黑白照片,都是世界名人的头像。给人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墙壁的木格上摆有很珍贵的古董,还悬挂着很多名画,都是货真价实的真品。精致的意大利真皮沙发,琳琅满目的酒柜,厚实的羊毛地毯,一切的一切,无不彰显这里的尊贵和气派。
苏曼倩领着唐可可来到一群熟悉的朋友面前,很热情地把唐可可介绍给大家。周围的人纷纷上来和唐可可握手致意,唐可可一一报以客气地微笑,请大家多多关照。
后来苏曼倩就离开了,到自己的圈子去找人聊天了,剩下的唐可可坐在沙发的一角,慢慢品着一杯红酒,静静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这里是省会里大腕名人聚集的地方,看着这些男人们一个个叼着古巴雪茄,吞云吐雾,大声说笑着,一副仿佛这个世界就在手里旋转的神态。她看到金钱和权力如何在这里发酵膨胀。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而女人,在某种方面讲,却是推动这个世界的力量,唐可可想到一句哲人的话,嘴角上溢出一丝笑意。
会馆里也有很多外国人,大都是国外在内地投资企业的总裁和经理。说着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和中国的同行们交谈着。在中国待久了,他们也知道在中国做生意的第一要素是拉关系,否则寸步难行。所以他们很愿意融入这种场合,来拓展自己公司的业务。
唐可可作为这个圈子的新人的出现,让这些老外们眼睛为之一亮。在他们心里,做生意的女人都是女强人。但女强人漂亮的却不多。也许漂亮的女人可以不用付出太多的努力就可以拥有一份很不错的人生,也就少了一份拼搏的动力。因此在这个以男人为主的商场上,很少见到漂亮的女人。
所以他们很惊诧唐可可的美丽。而在追逐女人方面,他们比国内的男人大方的多。马上就有几个老外手里拿着酒杯过来和唐可可搭话。
“女士,你很飘凉。”一个长一头金发个子很高的老外对着唐可可恭维道。
对女人,老外们可能一开口永远都是这句话。用了几百年了,也不知换个说法。
“谢谢。”唐可可微微一笑。那一笑的魅力把老外灿烂地一塌糊涂。
其它几个老外也笑着举杯要和唐可可碰杯,嘴里说着蹩脚的中国话,无非是夸赞唐可可的美丽。唐可可也很客气地一一和他们碰杯,略略浅尝了一点酒,表示一下。
“飘凉的女士能高舒我做神妈生意吗?”老外费劲地说着。
“Real-estatebusiness.(房地产生意。)”唐可可听着老外的中国话忒累,干脆用英语回了一句,这也是这几年唐可可的一个最大的收获,她的英语水品已经足以应付一般的对话了。
“哇,你灰英语?”唐可可的一口流丽的美式英语让老外很吃惊。
“嗯哼。”唐可可很潇洒地回道。
这下老外们一个个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争先恐后地和唐可可说话,叽哩哇啦地像打开了鸟笼子,满天飞着鸟语。
唐可可从容不迫地和他们聊着中国的事情,流畅的英语在她柔曼的嗓音润色下,如小提琴般悠扬华丽,把一群老外醉得迷三倒四。
而站在一旁一大群中国老板们,被唐可可一口潇洒自如的英语所震撼,惊诧于这个美丽女子怎会有一口如此漂亮的英语,而唐可可那迷人的风度更是让他们吞咽了几下口水。
在离唐可可不远的一个沙发上,坐着一位30多岁的男人。一身考究的烟色西装,一丝不乱的头发,俊眉下一双眼睛很黑很亮。手腕上的劳力士手表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微光,身材挺拔,标准的美男子形像。
自唐可可一进来,他就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唐可可。唐可可的美丽让他很欣赏。看到那么多男人包括老外围着唐可可说话,他只是冷笑着在观看,像在看一出好戏。起初他也认为唐可可不过是交际花一类的女人,不会有什么真才实学,像他见过得很多漂亮女人一样。
然而当他听见唐可可用流丽的英语和老外在谈中国的一些事情,说起话来从容不迫,观点鲜明,很有见地,心里不由就产生了敬佩之意。这个女人很不简单!他想认识这个女人。
他招了招手,过来一个服务生,殷勤地问道他需要一些什么?他让服务生给他拿过来一张纸,在上面匆匆写了几个字,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烫金的名片夹在纸里轻轻叠了一下,对服务生说道:“请帮我把这个信纸交给那位女士。”
他指了指唐可可。
唐可可正在和老外们随意地聊着,一位服务生手托一个长方形雕漆盘子,里面躺着一张白纸。走到她面前,弯腰说道:“女士您好。有位先生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唐可可诧异地打开白纸,看到一张名片和纸上一行龙飞风舞的字:“能认识一下您吗?”名片上一行繁体字,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曼曼把名片举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只见上面写着:“沃尔玛郑州购物广场总经理——谢军”
唐可可顺着服务生的手指望去,看到几米远外沙发上坐着的谢军。
谢军向他招招手。唐可可有一丝的犹豫。对于她来说,自己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在江湖上随意漂泊的女孩了,自己的阅历和地位让她在这几年慢慢的对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邀请还是感觉不自在。
不过此刻唐可可又一想,来这里就是要认识一些人的,否则到这个场合来做什么?生意场上,多个朋友多条路,这道理她明白。她不好意思地向那些谈兴正浓的老外道声:“对不起,”手里拿着酒杯转身向谢军走了过去。
老外们齐齐转过身,望着谢军的方向,蓝色的眼睛里冒出抗议地火花。然后彼此摊开双手相视,肩膀一耸,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谢军看到唐可可款款走过来,心中一喜,忙站起来伸手示意唐可可坐下,说道:“不好意思,很冒昧打断你的谈兴。”
唐可可一笑,没说话。两眼看着他。谢军有点紧张,掏出一根烟,看了一下唐可可说:“可以吗?”他询问道。
唐可可点点头。
谢军点着烟抽了一口,对唐可可说道:“你长得很像汤唯。没有人告诉过你吗?”
唐可可微微一笑说道,“我就是我,为什么非要说我长得像她呢?”
“呵呵,确实像!汤唯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看过她演得电影吗?”
“没有。”唐可可很干脆地回道。
“你应该去看一看。很不错的。然后你也许会发现是不是自己在银幕上表演?”谢军笑了起来。牙齿显得很白。
唐可可笑了,觉得对面这个男人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你英语说得很棒,也很地道。在国外留过学吧?”谢军知道那一口流丽的英语如果不是在国外待过很难说得那么到位。
唐可可摇摇头道:“没有。”
“是吗,没有流过学你都能说这样好?”谢军很兴奋。
“是啊,是有点奇怪啊。”唐可可看着他有点窘迫的样子,很是好笑。
他略微的停顿了一下,想赶快扭转目前的尴尬,说:“我是去年回来的。应聘到这家公司干到现在。”
“干得很出色嘛。做到总经理了。”唐可可调侃道。
“只能说运气不错吧。”谢军谦虚一下下:“对了,聊了半天还不知道你尊姓大名,能否告知一下?”
“唐可可。”
“唐可可,这名子好有诗意。”他随口赞美了一句。
“看不出你还很浪漫,是不是经常会对你喜欢的女孩子这样赞美?”唐可可刺了谢军一句。
谢军脸红了一下:“你对男人都这么苛刻吗?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谢军小小反击了一下。
看到谢军的脸红,唐可可笑了。。
唐可可觉得谢军身上有一种很纯的东西,不像现在很多人在事业小有成就后就显得张扬和跋扈。
“你别多心呀,我只是开个玩笑。”唐可可调皮地一笑。
这时苏曼倩在不远处叫她:“可可,还在聊吗?我先回去了。”
其实苏曼倩一直在关注着唐可可,看到她第一次来到这种场合就能那么快地融入进去,待人接物落落大方,谈吐自如,心里佩服的要命。看到她和一个年轻男子聊得那么投机,心里还泛上一阵小小的醋意,也说不清为什么?
听到苏曼倩的叫声,唐可可看看表,才知已经不早了,路上开车还要两个小时才能赶回柳林市。到家也得12点了。
她站起来对谢军说道,“不早了,我还要开车赶路回去。今晚认识你很高兴,下次见。”她伸出了手。
谢军忙站起来握着唐可可的手说道,“你还要开车赶路呀?实在不好意思,光顾着和你聊得开心了,也没注意时间。要谢谢你给我认识你这么一个机会。今晚我也很开心。”
“那好。下次有机会再见。”唐可可愉快地说道。转身离去。
“能给我留一个你的电话吗?”谢军在身后喊道。
唐可可回头招招手,“有缘还会再相见的。”说完嫣然一笑,转身走了。
谢军有点失落地望着唐可可消失的背影,心里在想:我一定要追这个女孩......!
山里的夏夜,是最美的夜晚。风儿带着草木的清香,月儿洒着妩媚的清辉。听得见大山厚重的呼吸,偶尔传来一二声宿鸟的啼叫,大自然的夜歌悠然响起……萧博翰敲开了蒙铃的小屋,走了进来。
“我想和你聊聊。”萧博翰用一种期待的口气说道。
这一段时间,萧博翰在山里过得很愉快,身体也恢复的很好。然而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个恼人的问题就会盘旋在他的脑海里——我是谁?我以前在做什么?为什么我会在这里?为什么看到蒙铃和鬼手总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却没有一条明晰的线把这一切串连起来?
每每想得他头痛欲裂,晚上做着一个又一个恶梦,奇怪的是每当在梦中走入绝境的时刻,蒙铃就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带着他脱离险境。冥冥中他感觉到蒙铃会是那个能帮他解开乱麻的人。所以他想和蒙铃好好聊聊。
蒙铃听到萧博翰这样说,心里一阵欣喜。她知道当萧博翰脱离了焦躁和自卑,想找人敞开自己心扉诉说的时候,离揭开这个面纱就不远了。
“坐吧,我给你倒杯茶。”蒙铃开心地说道。
萧博翰坐到床沿,看到叠得很整齐的被子上斜放着一把吉它,是星辰的牌子。
萧博翰好奇的摸着吉它问道:“你还会弹吉它?”
蒙铃脸微红地回道,“闲着没事。想学一学。”
萧博翰笑道,“我也很喜欢吉它。就是不会。怎么没听你弹过?”
蒙铃道,“这一段忙,也没心思。”
蒙铃把茶杯递到萧博翰手里,又说道,“博翰,你想找我聊点什么呢?”
萧博翰道,“是呀。我这一段总是在想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我的过去在我的脑海里是一片空白?一想起这些我的头就会痛。甚至感到绝望。我不能这么稀里糊涂地活下去。我想也许你能帮我一下。因为在我的梦中会常常梦到你。我也不知为什么?”
蒙铃心里很激动,萧博翰说常常会在梦里遇见她,可见在他的心里一直有着自己。她两眼深情地望着萧博翰说道:“博翰,你不要心急。慢慢想,你一定会想起过去的。我给你看样东西,看看你能想起一些什么不?”
蒙铃把桌上的照片递到萧博翰手里,眼里满是期待。
萧博翰忙把手里的茶水放到桌上,双手拿着照片仔细看着。猛地他一抬头,疑惑地问道,“这不是我吗?”他手指着照片上的自己。
“是你。”蒙铃坚定地回他。
“我和你?这是怎么回事?”萧博翰脑子有点乱。
“是的。几年前我们就在一起!你好好想想,在一处开满野花的山坡上,我们照得这张像。想起来了吗?”蒙铃激动地说着。
开满野花的山坡?萧博翰的脑海里有断断续续的镜头划过,但就像电影里的蒙太奇画面,朦朦胧胧。总是一片模糊,萧博翰用拳头捶自己的脑袋。
后来蒙铃就不再和萧博翰谈论过去的事情了,蒙铃知道让萧博翰恢复记忆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所以也不用急在一时,而萧博翰在房里蹭来蹭去,好像一直都不想离开的样子,最后萧博翰掀起窗帘一角,看着外面说:“这么晚了。”
蒙铃关切的问他:“一个人回去害怕吗?”
萧博翰胸膛一挺,雄赳赳的像只准备斗起来的公鸡:“我怕什么?别人不怕我都是好的了。”
想了想又做泄气状,面有难色的说:“不过,这么晚回去,吵着鬼手休息了。”
蒙铃表示理解她的苦衷:“也是啊,要不然你别走了。”
萧博翰不由的心中一阵狂喜,嘴都歪了,男人没点智商那是不行的,萧博翰一直认为,他眉开眼笑的说:“好,你真好,体贴人,这样的女人上哪找去啊。”
蒙铃笑着问:“我好吗?”
萧博翰头点的跟拨浪鼓一样,频频说好。却不料她“嗯”了一声,一本正经的说:“行,那你别走了,晚上我们不睡觉,你就陪我说话。”
萧博翰一时没反应过来了,怎么自己只能和她说话吗,不是刚才还是她是自己同意的吗?
萧博翰不明蒙铃何意,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蒙铃也不理他,独自去洗脸,然后往脸上涂护肤品,大瓶小罐的掏出来,不慌不忙的左一下右一下,脸上抹完又抹手。
萧博翰笑不出来了,嘟囔着脸起身,准备离开了,蒙铃见状便问:“你干嘛去?”
萧博翰怏怏的道:“我还是回去吧?说一晚上的话也怪累人的,何况明天你还要上课。”
蒙铃拉住萧博翰,笑的弯下了腰,萧博翰这傻样确实挺好笑的,她说:“傻瓜,逗你玩呢,陪我说会话,困了就在这睡吧,随便对付一夜。”
萧博翰跟着傻笑,满怀感激的抱住蒙铃,不是占便宜,而是情不自禁的去吻她,蒙铃用手挡住了他的嘴:“好吧,看你这么可怜,收留你吧。不许提别的要求。”
萧博翰心里一块石头是落了地,当然不能有别的要求了,能在这住一间很不错了。
蒙铃深情的看着萧博翰,其实现在这样也好,他要是一直回忆不起来过去,自己就一直这样陪他,照顾他,直到两人老去,那曾经相遇的美好,在斗转星移中凝成一道风景,无论何时,都会在蒙铃心底泛起暖暖的温情。
曾经相爱的复杂,在岁月流逝中渐渐重叠,多年以后,也能感受刻骨铭心的眷恋,曾经最深的伤痕,即使带着疼痛,也一样在蒙铃生命中化成永恒的印迹。
蒙铃穿着一件长袖衬衣,山里的夜晚还是有点凉的,她温柔的躺在萧博翰的旁边说:“睡吧,你要不想说什么了,就休息一下。”
萧博翰答应一声,点起一根烟,当时是,月黑风高,蒙铃身上的香气弥漫在空中,织成了一张柔软的网,把所有的东西包括人的欲望都笼罩在里面。萧博翰像一只昼伏夜游的动物,分外精神,总觉得自己要干点啥,才不至辜负了这沉沉遥夜。
不料萧博翰一颗烟未燃尽,蒙铃已呼呼睡去,这也怪不得蒙铃,她每天也太辛苦了,要早早起来带孩子出操,上课,还要照顾萧博翰的饮食,陪他出去散步,下午还要批改作业。不过萧博翰还是有点失望,这个蒙铃啊,她在一个陌生的男人身边,在一双绿幽幽的狼眼注视下,她竟然可以酣然入睡。
也许同样的情形对蒙铃来说并不陌生,也许蒙铃本性大胆无所顾忌,也许是她那时已经信任萧博翰,或看穿萧博翰,若换了过去的萧博翰,定然是不会随蒙铃摆布,不过面对一个全新的,傻不拉唧的人,如果是蒙铃不能控制局面的,也许一开始就不会给萧博翰这个机会。
望着身边如此胆大妄为的猎物,萧博翰睡不着,只想把她的衣服脱光,又怕她翻脸,传统上女人会认为上床后,就要跟定这个男人。正是基于女人的这种想法,有时候男人缠功了得,不光是想着下面那点事,也是想把她占为己有。
不过现在的萧博翰还是有点纯真,脑袋不会转弯,呆板的只想着按部就班,勾手搭肩,拥抱接吻,然后才是摸索,一步一步的推进,还不会跳过资本主义,一步跨进大同社会。
于是萧博翰悄悄的吻蒙铃,蒙铃迷迷糊糊中挣脱说:“别闹。”
萧博翰再吻,蒙铃再挣开他说:“我生气了。”
就像是一道魔咒,立马萧博翰被点了穴道,老实的倒下,躺了一会,欲望再一次冲破了穴道,又去亲。
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倒腾了一夜,蒙铃一夜都没得安生,断断续续的眯了会。
萧博翰则没合眼,他完全是陷入了进不能攻,退不能持的窘境:做好人吧,摆酷佯傲为时已晚,流氓未遂好几轮了,图谋不轨的贼心已经昭然若揭。
做坏人吧,又没有那么壮的贼胆。萧博翰完全丧失了女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男人的魅力,霸道匪气全没有,开始也有一点,想装来着没装出来。沉着冷静稳重成熟,修养素质气度品位,潇洒果敢没有没有都没有,就像一死缠烂打的街头毛贼,真是让萧博翰的光辉形象一败涂地。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萧博翰一夜没有进展,蒙铃也没有表现出生气和埋怨。
蒙铃懂得、理解男人,知道这毫无男性魅力可言的嘴脸才是男人的真实面目,女人们应该明白,男人只有装B时才没有丑态流露,他能装得下去,那是因为他爱的不多,因为面对的诱惑不够。
这好比,自己在马路边不捡一分钱,人要脸树要皮,路不拾遗,自己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要是一块钱,只要旁边没有人,自己可以是那种人。
要是十块钱,不管旁边有多少人。
一百块?自己管你把不把我当人,你们也都是那种人。
所以蒙铃体谅宽容萧博翰,萧博翰从蒙铃脸上看不出一丝不满和嘲笑。
性格决定命运,态度决定地位,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和手腕,远比国色天香要来的有杀伤力的多。
萧博翰一方面暗恨自己的无能,一方面又惴惴不安,是否蒙铃昨晚,不生气是迫于无奈,应付局面的?他在心里担心,揣测着蒙铃往后会不会不搭理自己了?萧博翰知道人一旦上了心,就会少了理性推断,胡乱猜疑。
天快亮了,萧博翰下定决心要做点什么,他先是偷偷的掀起蒙铃的衣服,慢慢把手伸进去,蒙铃醒了,推开他的手,继续睡,反复几次,萧博翰满腔磅礴,全无用武之地,后来突然袭击,猛的把手伸到胸罩下面,抓住,也再不敢多动了,也表示自己只到此为止,你蒙铃就接受了吧。
蒙铃迷迷糊糊的挣扎不开,困地不行,便默认了,萧博翰乘蒙铃恍惚之中,又挺进一步。
不过他已把蒙铃放在心里很重要的位置,有所顾忌,不敢造次。
其实啊,男人征服女人的能力,和爱到几分密切相关,最能见血封喉的,是不多不少,爱的正好。
萧博翰对蒙铃是如履薄冰,唯恐蒙铃心生反感,所以整个的好长时间里,他也就是摸着蒙铃的咪咪,不敢再有进一步的动作了。
天空终于象一只咽了气的鱼翻起了白肚皮。
6点钟,蒙铃醒来挣脱了萧博翰的纠缠,早早收拾好要出去了,走到门口,蒙铃见萧博翰躺在床上可怜巴巴的目送她,恨恨然又无限留恋,遂停住脚步,反转回来,萧博翰暗自想蒙铃还有点良心,要蜻蜓点水,做吻别吧。
蒙铃来到床边,俯下了身,整个人趴在萧博翰身上,眼珠子扑闪扑闪的盯着他,审视了好一阵,好像要把萧博翰完全透视一般,然后结结实实的在他嘴上啄了一口,打了个响啵,款步轻移,姗姗而去。
萧博翰心中暗喜,自己是不是也算成功了一点,他就也起来,不过心尤不甘,心想,小样儿跑啥啊,有能耐你别跑啊。
这一天,萧博翰犹在无聊中度过了,他从日出到日落,几乎都很少说话,蒙铃和鬼手都在帮着带孩子,唯独萧博翰一个人在学校周围的山野间沉思着,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整个脑袋里晕晕乎乎的,很多事情,很多人物都像是放电影一样在脑海中不断闪现,重叠又模糊着,这让萧博翰很焦躁不安,他老是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从那里来,到那里去?
又一个夜色缓缓的降临了,一天一天,又一天的,一个白天将要过去,山里的冬天来的特别早,萧博翰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已经度过多少个混混沌沌的日子,不过天却越来越凉,雷刚也来了好几次,每次都带给萧博翰很多必须的生活用品,也带来了柳林市一些最新的消息,但这些消息对萧博翰几乎四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包括雷刚说现在恒道集团和永鼎公司因为两家都缺少了真正的掌舵人,所以生意虽然还在维持,势力却日渐式微。
永鼎公司的苏老大也从医院回到了家里,可是半身不遂的他已经无法出席很多社交场合,每天的打针,吃药,还有伤痛,让他无法再对永鼎公司形成收放自如的控制和管理,而苏曼倩毕竟太过年轻,也不够心狠手辣,再加上颜永也被公安局定为内部的凶手嫌疑,所以对他的监视这好多个月一直还在延续,让永鼎公司无法在有什么出格的行动,他们的地盘和生意也在逐渐的萎缩。
恒道集团也好不到哪去,他们同样受到了很多限制,汉江药厂还在研发和实习阶段,无法给总公司带来效益,步行一条街更是毫无利润可言,好在恒道集团的底子还厚,勉强维持并不太难,但地盘和其他的一些偏门收入,却直线下降。
史正杰和潘飞瑞成了苏老大和萧博翰火拼的最大收益者,他们抓住了这大半年的有利时机,大刀阔斧的开拓了市场和地盘,从趋势上看,已经可以追上恒道,永鼎公司两家公司了,让过去一家独大的势力格局,变成多头并进的复杂局面。
这一切停在萧博翰的耳朵里都是毫无价值的,他对恒道的一切都是那样的茫然和模糊,他甚至都不知道恒道还有洋河的生态园,也不知道什么步行一条街项目,这让每次带来消息的雷刚都失望而忧愁,每一次离开的时候,他都要和鬼手两人长吁短叹好长时间。
萧博翰还是依然如故的生活着,外面的一切一点都没有给他带来什么烦恼,这不得不说也是难得的一段休息时间,善于算计和思索的萧博翰在多少年来,第一次又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可以放下的心态,不,或者他也在想,但他的注意力还是停留在每天和蒙铃的相处上,他想的大多是蒙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