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番外·哥谭日记
我叫郑歌谭,爸爸姓郑,妈妈姓谭。
名字可能有点奇怪,但很符合一对恋爱脑笨蛋夫妻的取名习惯。毕竟我们家还有郑颂谭丶郑思谭和郑念谭,我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老三而已。
不过爸爸妈妈不认为他们是笨蛋,虽然他们从不在我面前说,但我知道他们觉得我是个笨小孩。
即便如此,在我被欺负的时候,哥哥姐姐总会帮我打回去,爸爸妈妈也会带我去找那些坏孩子的家长理论。
回来后他们就会教育我,遇到这种事要反抗丶要告诉大人,别傻傻的被人欺负。
我不傻,我只是不在意。我见过很多比这更恶劣的事情。
至於年幼的我再哪里见过?不知道,我说不上来。
“人类总是对同类有着莫大的恶意。”我这么说。
妈妈无奈地揉了揉我的头:“不要总是把自己摘出‘人类’的范畴呀。”
我看着妈妈脸上温柔的笑意,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知道了。”
家人们在保护我,我很开心。
——这是亲情。
有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说。
……
中学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父母带着我们去美利坚投奔舅舅一家。
爸爸本想入乡随俗给我取个英文名——gotham,很适合我的名字。
但是妈妈反对,她表示,gotham是愚人村,我本来就不聪明,再叫这个名就太不吉利了。
不过我很喜欢,哥哥姐姐支持我,妹妹弃权,四比一,我成功获得了这个名字。
……
我在美利坚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约翰,虽然在大街上叫一声约翰至少能有十几个人回头,但是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和他的偶像约翰·华生同名。
约翰是一个过於活泼的家夥,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就他会在我身边锲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欢讲他的偶像,但是在发现我对此不感兴趣后,又开始给我讲超级英雄。
我给他的回应很少,但是他乐此不疲。
名。
我告诉他们我很好,约翰在其中无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妈妈总在我耳边嘱咐我让我对约翰好一点,起码不能让人说单口相声。
——这是友情。
那声音又出现了。
好吧,友情。
我不太习惯,但是我不反感。
得到回应的约翰好像更来劲了,一直在试图给我安利漫画。
我十动然拒,因为我是个现充。
我才不想当二次元。
——然后我看到了那本漫画。
恭喜约翰做到了,现在世界上多了一个超级英雄迷。
不过我是蝙蝠系全员厨,英雄和反派都厨的那种。
那个和我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样,我能完全体会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乐丶悲欢离合,不像在现实中总是隔了一层。
不过这种隔阂也在减少。用妹妹郑念谭的话说,我就像终於从某个壳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越来越适应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后,家里人就开始担心我的恋爱问题了。
姐姐郑思谭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还不到十八岁,早恋是不对的。
可是家里人在这方面格外适应当地“民风民俗”,一直鼓励我追求爱情。
爱情啊……
我想到了那个声音。如果正常发展,接下来就是爱情了吧。
想想还有点小期待。
妹妹无语地从我手里抽走漫画:“你一点都不像期待的样子啊!难道你想和蝙蝠侠谈恋爱吗?”
我疯狂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尽管他们都觉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对此的确有所期待。
只是我并不懂得怎样去爱。
或许时间会告诉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没能等到那个时间。
很突然的,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甚至没能给家人留下一个告别。
你们会很难过吧……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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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艺术来源於生活,广大文艺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谨慎,最好全文背诵。
——原来真的会穿越啊。
当我听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将我称之为“gotham”时,我悟了。
好消息,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全文背诵了,尽管那不是小说,是漫画。
坏消息,我穿到了剧情开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许是迟来的中二,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注定充满罪恶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后我推可以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城市,当一个幸福快乐的阔佬,我就充满了动力。
然而美利坚的中学政治是选修课,不幸的是,我没有选。
我凭着一腔私心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独.裁统治,将这座城市带入了毁灭的深渊。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后悔吗?
不,其实也没怎么后悔。
因为在我还是人类时就时不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告诉我,这种类型的失败我经历了太多太多。
失败了,那就重来吧。
我对成功这件事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心。
於是我决定忘掉这段中二黑历史,洗心革面,重新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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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哥谭,是一座城市。
或许是我的风水不太好,生长在我本体之上的孩子们总要更顽皮一些。
他们经常动起手来没轻没重的,把我弄得很痛。
也不知道是图什么,破坏了城市,不还是要修好的吗?
我的意识遍布全城,但会多放几分注意力在建立起我的四大家族那里,毕竟是把我建造出来的那一批人类的后代,我总该关照一些。
然而他们令我很失望,明明是他们建造了我,却并不想保护我,甚至推波助澜导致更多熊孩子诞生。
我依然爱着他们,但是我有在逐渐减少对他们的额外关注。
城市也是有脾气的,不是么?
……
家族里,韦恩家偶尔还是会出几个好孩子的,比如说托马斯。
尽管韦恩的发家史并不干净,但是这不重要——美利坚的资本家本就没有真正干净的。起码托马斯一直想要把我变得更好,也确实在为此努力。
上天是眷顾他的,他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也娶到了心爱的妻子,后来又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总是莫名其妙被那个孩子吸引了注意,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有所期待。
相信这个孩子在托马斯和玛莎的教育下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孩子,继承他们的理想。
以后会有一个又一个好孩子将他们的热情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中,把这座城市变得更好,这是多么美好的未来。
我如此期待着这个未来。
……
我真是个乌鸦嘴。
是了,我这样的城市,注定不适合好孩子生存。
我看着托马斯和玛莎倒在小巷,看着那个孩子惊慌而恐惧,而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把改变城市的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而我自己在可耻地逃避。
现在,爱着我的孩子就这样离我而去。
我想做点什么……我得做点什么……
我的意识中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情绪。
冥冥之中,我察觉到一股奇异的能量涌入我的意识。
——我可以改变现实。
莫名的,我有了这种直觉。
接触到现世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进那孩子的卧室。
那个,托马斯和玛莎的孩子,一个可怜的丶直面父母死亡的八岁男孩,他被困在了梦魇中无法脱身。
当时还是透明人的我轻轻在他额头留下一个吻。
我能做的不多,但是可以给你一个好梦。
——晚安,布鲁斯。
……
时间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好像仅仅只是眨了眨眼,布鲁斯就长大了。
他任性丶骄纵丶败家,全哥谭都知道这个韦恩家的纨絝子。
而一直在注视着他的我很清楚,他只是在用这些虚浮的东西隐藏当年那个巷子里绝望的男孩。
多年来,没有一天安宁。
我拼命锻炼那份神奇的能量,可惜能量的恢覆真的很慢,我至今也没能做到更多。
我想站在他身边。我早晚有一天可以站在他身边,然后告诉他——我会保护你,你不必再受梦魇的困扰。
但是我没能等到那一天,布鲁斯就离开了我。
他收拾了一个简单的包袱,就这样抛却了优渥的生活,远离了这座看着他长大的城市。
我想我是痛苦的,我对这个孩子的关注比当年的托马斯更甚,我几乎把仅有的私心和偏爱倾注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布鲁斯忍受不了我这个给他带来了巨大创伤的城市。
我能理解,真的。
他留在这里,就永远也走不出那个小巷。所以他离开的选择是正确的,他应该这么做,他是个好孩子,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该祝福他。
……
可是真的……好难过呀……
布鲁斯走的那天,我的本体下了一天一夜的雨。
——再见,布鲁斯。
……
布鲁斯回来了!
我很意外,我以为他不会再回到这个伤心之地。
他在外面过得不好么?
我希望他过得好,又希望他不好,因为这样他就会明白,哥谭才是他唯一的归宿。
既然回来了,就别再走了吧?
我悄悄笼罩了韦恩庄园,阴暗地想着。
……
事情的发展如我所愿,布鲁斯真的不走了。甚至可以说实际情况比我想像中的还要梦幻。
他做了一套漆黑的战甲,把自己打造得无坚不摧——然后在一条几乎看不到希望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地前行。
哪怕以人类短暂的一生,他或许永远也无法真正拯救这一切,但依然奋不顾身地丶毅然决然地,燃烧起黑色的覆仇之火。
他在以自己的方式,向罪恶覆仇。
我不在乎他的覆仇对象是那些“坏孩子”,还是这腐朽的制度,亦或是孕育了罪恶的我,我只知道他留下来了,并且注定永远留下。
我很开心。
——欢迎回家,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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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什么?”
布鲁斯擦着头发从浴室走出来,好奇地凑到书桌前。
哥谭“啪”地一声合上本子,迅速把它扔进自己的空间:“不许偷看!”
布鲁斯挑了挑眉:“这么谨慎?难道是日记?”
青年哼哼道:“日记怎么啦?我就不能记日记了吗?”
“当然可以,只是以前从没见你写过。”
“你没见过的多了,我一直都有写日记的!”
“嗯哼,我可以知道你写了些什么吗?”
“保密。”
“好吧……”布鲁斯耸耸肩,尽管他在爱人面前基本没有隐私,但勉强还算愿意尊重一下祂的隐私。
直到两人躺上床准备睡下,布鲁斯还是没忍住问道:“真不能给我看看?”
城市意志翻了个身,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打起了小呼噜。
布鲁斯看着爱人的“睡颜”,不由失笑。
他关上床头灯,把青年捞进自己怀里。
“晚安,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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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日记】
x年x月x日,晴
我和蝙蝠侠的故事,这本日记已经写不下了,我将其授权给了高维世界的某个作者。她说会把我的故事写成小说,发表在一个绿色的平台上。
嗯,她笔下的我一定非常英明神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