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炸鸡
傅文泽看了他一眼:“果汁挺好喝的,而且十岁的小孩子不能喝酒。”
程均翻了个白眼,全身跟没骨头一样瘫在沙发上:“艹,今天忙死了,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猝死。”
“想轻松就回去你们梁氏的企业,当个公子哥就好了。”
程均这这人虽然看起来不着边,但是大多数重要的事(感情除外)也是很上心的,比如他现在经营着自己一毕业就创办的公司,这几年发展的势头特别好,但也把他忙得快吐血,出去外面浪的机会也因此少了不少。
虽然对傅文泽在酒吧里只喝果汁这件事嗤之以鼻,但也知道他这人确实不沾酒,原因很简单,傅文泽是个一杯倒,连啤酒都能醉的那种。
於是程均自斟自酌地喝酒,两人聊着自己工作上的事情。
大部分时间是程均自己在唠,不过他就是喜欢有人听着。
不知是谁的手机提示音响了一下。
两人一起拿出手机一看。
程均:“哦,是你的。”
傅文泽手指滑动屏幕,原来是岑馀舟给他发了消息。
【哎,下午看剧本看得太入迷了,刚刚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饭,傅总你吃了吗?】
傅文泽挑眉,往上划了划看聊天记录,现在才想起来今天老是觉得少了的东西是什么了。
原来是这个岑馀舟中午没有发信息跟他说午安……咳咳,我只是这几天被打扰惯了……
【吃了。】
一旁的程均看傅文泽的表情似乎和平时的有点不太一样,难道……?
他微眯眼睛摇着头,啧舌:“啧啧,神了奇了,你这根木头怎么好像真的有桃花运了,说刚刚那人是谁?男朋友?”
傅文泽把手机放回口袋了:“没有,是员工。”
在公寓里美滋滋吃着麦当劳外卖的秦员工:员工好员工妙,办公室恋情香的不得了。
早上拿到剧本之后,岑馀舟就立马收拾东西回了公寓。
他是真的很喜欢,也特别看好莫时清这个角色。
更加重要的是,由於傅文泽的原因,他终於有机会自己挑选喜欢的剧本和喜欢的角色了,而不是被人随随便便就丢一个角色,而自己还不能拒绝。
现在这种感觉不要太爽!
简直就是农民翻身把歌唱,后裔射下了太阳!
后裔:关我什么事??
哎,话说傅文泽干嘛偏偏就选上了我而不是公司里其他的人?
我咋就成欧皇了呢,自己上次欧的时候还是小学抽到了超市送的一卷纸……
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傅文泽一定是有所图!
对,他一定是图我长得这么帅!要撩我要勾搭我!
嘿嘿嘿~
一定是这样子没错!
想到这里,岑馀舟咧嘴一笑,兴奋地蹬了蹬脚。
(傅文泽:我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因为公司太破了,就只剩下你拿得出手了。
岑馀舟:我不听我不听!)
分外有动力的岑馀舟中午吃了小张送过来的饭之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真地研读剧本。
还上网找出了这部剧的原着。
这一查他才发现,原来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女频圈子里一个写仙侠修真文的大佬,文笔好得不得了,有好多部巨好看的作品,读者粘性很大。
读者粘性大有好亦有坏。
这样的大ip,自带流量,所以不用怕这部剧会没人看,但坏的就是要是演的人物不合读者的口味,立马会被拉出来嘲讽批斗。
如此惨烈!
岑馀舟这个糊咖小明星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不过单凭想象便毛骨悚然,抖了一抖。
为了到时候不被骂成狗,岑馀舟倒了杯水,紧张地点开小说,打算看他个四五遍。
我就不信我自己感觉的小说人物会和别的读者有那么大的出入。
捧着手机,岑馀舟开始了他肝小说之旅。
小说有点长,他足足看了一个下午才把它看完。
然后他……差点就哭成狗了。
岑馀舟缓了口气,吸了吸鼻子,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水,那双桃花眼红红的:呜呜呜,这莫时清太惨了叭,怎么就只有他从头到尾都是刀!
爱而不得已经很惨了,还要笑着主持心上人的婚礼,还要为了心上人的幸福而给别人挡刀。
还有,作者你让他一刀毙命不就好了吗?怎么还要中毒!!
居然让莫时清毒素的入侵下一夜白了头,渐渐苍老,四肢一点点失去知觉,最后连话都说不出口,然后在长达一个月的折磨里终於抽搐着死了。
啊啊啊啊!作者还我眼泪!!
你个后妈。
哭死我了呜呜呜!!
然后岑馀舟化悲愤为食欲,点了一大堆自己喜欢吃的外卖。
戴上手套的他刚拿起自己点的啤酒炸鸡,顿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来莫时清在文中的描写是一个很清瘦的美男子,美男子是他没错了,但是清瘦??
呃……
岑馀舟默默地捏了捏自己由於疏於锻炼而变得软软的小肚子。
手感还很好嘛。
啊这……
那这炸鸡我是吃还是不吃呢?
纠结了一下,他掏出手机,给傅文泽发了条信息:【哎,下午看剧本看得太入迷了,刚刚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饭,傅总你吃了吗?】
岑馀舟咬咬牙,心想:要是傅文泽在一分钟回他那么他就把这炸鸡给消灭了,然后继续看剧本,要是没有……这炸鸡不吃也罢。
刚点了发送,才过了十几秒就收到傅文泽的回覆。
他眼睛一亮,嘿嘿嘿~
这是天让我吃炸鸡的,不怪我哦。
岑馀舟美滋滋地把手机拿去充电,然后对着那炸鸡开吃了。
但是小吃货不知道他现在吃的鸡肉始终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