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国,有一位普通百姓,受传统观念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育有两个年幼的孩子。
为了维持家计,他在外挣钱负担家中正常开支,而妻子则成了全职家庭主妇,为人朴素,从不化妆,也没什么社交活动(毕竟是外嫁女),一家人的日子,倒也过得平淡安稳。
时光匆匆,转眼间大娃都五岁半了。
过年期间,本是阖家欢乐的日子,一位长辈的话,却打破了这个看似宁静的家庭。
长辈问道:“孩子快六岁了,打算让他去哪个公立小学读书呀?”
他无奈回应:“没钱买学区房,就读个私立学校算了。”
原以为这事就此揭过,可没想到几天后,在“一家亲”的微信群里又被提起,
这次连姑姑她们也都坚持让孩子读公立,还说要是读私立,可不行,甚至纷纷表示:“没钱买房没关系,我们可以借给你……”
就这样,经过众人一番劝说,又历经三个月,辛苦地四处“看房”,好不容易凑借了15万,交够了首付款,
从此背负起三十年的房贷,成了房奴,一家人的生活,也开始变得艰难起来。
家母时常念叨:“买菜别买那么好的,能吃就行,欠了这么多钱,啥时候才能还完呢?”
面对那简单得“狗见了都摇头的菜肴”,再加上时不时的念叨与鞭策,
他渐渐开始自我怀疑,心情愈发抑郁,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什么时候才能把账还清。
在这个教育与房子紧密绑定,看个感冒都得花,几百块钱的国度里,
无数平凡的父母,都在为每月的房贷还款日而发愁,这个月挣够了,还得盘算下个月的。一月又一月,多少人就在这样,无尽的盘算中,
眼中渐渐没了对生活的憧憬,心里只剩下“把养我的人养老,把我养的人养大,至于自己,就交给时间吧”这样无奈的念头。
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双眼布满血丝,却依旧日复一日地,过着早出晚归的生活。
可命运弄人,在一次骑电驴上早班,经过十字路口时,由于长时间的失眠,
他恍惚间看到左转亮绿灯,便直接拐弯,没注意到直行的大卡车,居然闯红灯,瞬间就被撞飞了,意识在短短几秒后,便陷入了黑暗之中。
等再次睁开双眼时,眼前的一切竟是那么陌生,连自己的双手,都感觉不像自己的了。
他赶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映入眼帘的,却不是自己熟悉的面容,而是一张有点熟悉,却一时又想不起来是谁的脸。
就在这时,周围突然一片混乱,只听到有人喊:“我没有放手,我没杀警察。”
另一个声音回应道:“你没杀警察,你只是贩毒。”
随后,一个穿着黑皮衣、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那男子一见到他,眼中满是惊恐,神色慌张地大喊大叫:“我没杀你,不关我的事,鬼啊……”
紧接着,他就被人强行戴上手铐,给推走了。
看着眼前穿着黑皮衣的男子,再瞅瞅手机里显示的自己,
他脑海中一下子,浮现出两个人名——况国华(况天佑),
而自己好像就是那个“高保”,
一个向来不太受女孩子关注的人。
这时,刘海(刘sir)喊了一声“收队”,大家便都往警局走去。
刘sir说道:“况天佑,高保,你们两个来一下我办公室。”
高保一时还没适应这新身份,正发愣呢,就被况天佑拉进了办公室。
刘sir一脸严肃地说:“上级很重视韩百滔的案子,现在已经知道他的下落了,就在岛国宫宿三町目,
所以我打算,让你们两个人去岛国一趟,协助岛方抓捕韩百滔。”
高保一听,浑身打了个激灵。
他心里想着,前世自己也就是,进厂打打螺丝的,信奉君子远庖厨,
谈对象的时候,首要关心的,就是女方会不会厨艺,婚后更是从没下过厨房,连只鸡都没杀过啊。
这要是去岛国缉拿毒贩,那不得吓得尿裤子,说不定小命都得没了。
虽说跟着况天佑能安全些,可对方明显优柔寡断,一辈子都在犹豫、逃避。
就像在剧里,他不敢跟阿秀表明身份,也不找借口让阿秀对自己断了念想,害得阿秀一生苦苦等待,直到弥留之际才坦白一切。
还有这次去岛国,为了一个岛国女警察,竟然甘愿被韩百滔的手下,绑住手脚沉入河底。
想到这儿,高保赶忙脱口而出:“刘sir,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想请几天假,岛国我就不去了,我也不会岛语呀,您看能不能换个人去啊?”
刘sir语气坚决地说:“高保,这不是和你商量,是通知你们,三天后出发。”
“可是我……”高保话还没说完,
刘sir就不耐烦地说道:“行了,想请假,等你们从岛国回来再请,现在你们可以出去了。”
“我……”高保还想再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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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sir瞪了他一眼,呵斥道:“三天后出发,现在马上出去。”
高保无奈地走出办公室,心里慌乱极了,想着现在头脑太乱了,还是先回家捋捋思路吧。
还好前身的记忆,已经和自己融合了,不然都不知道,该怎么在这个世界生活呢。
他只身来到前身住的地方,看着那些前身用过的衣物,心里还是有点发怵,
一想到自己夺舍了人家的身体,后背就直冒冷汗,怎么也想不明白,前身为啥会被自己夺舍了。
不过再一想到后面的剧情,山本一夫要建立僵尸世界,
女娲回归还要灭世,
人王圣母要大战,嫦娥会传播眼球病毒,
还有躲在幕后的命运,操纵着一切,
自己能存活下来的机率,几乎是微乎其微啊,看来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活下去了。
在这僵约的世界里,要想活下去,似乎只有变成盘古僵尸,这一条路了。
毕竟僵尸不死不灭,能脱离命运的掌控,而且还可以晋级。
第一代僵尸,瞳孔颜色是红色的,
严格来讲,这个级别称得上是神了,
所有盘古族人,都是这一级别,他们具备元神和形体,力量强大到足以毁天灭地,
是盘古族为捕捉命运,而创造出来的,超脱三界之外的生物,不用吸血,能与天地同寿。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代与二代之间,还有一种以,完颜不破为代表的特殊品种,
这类僵尸被称作伪一代,力量介于一代与二代之间,瞳孔颜色为银色,得靠吸食血液为生。
完颜不破就是因为,获得了瑶池圣母的一滴心血,才变成了这个级别。
第二代僵尸,瞳孔颜色是绿色的;
第三代僵尸,瞳孔颜色为黄色;
第四代僵尸,瞳孔颜色则是蓝色。
再往后的级别就不怎么厉害了。
除了一代红眼僵尸,其他基本都要靠,吸食人血维持生存,而且但凡吃点普通食物就会拉肚子。
高保仔细回想了一下原剧情,好像在那个叫“waiting bar”(英文意思是“在等待的酒吧”)里,
白素素做过一顿吃食,还特意跟况天佑和何复生说,他们也可以吃,说明吃了不会拉肚子。
他寻思着自己要是变成僵尸了,那必须得学会这个技能啊,
不然天天跟况天佑喝过期血浆,那画面简直不敢想象,活着可太煎熬了。
而且要是变成僵尸,正常的生活也就没了,像同事或者朋友之间的聚会都没法参加,
就像况天佑那样,从不交朋友,估计就是怕被人发现,自己一吃东西就拉肚子吧,
也就原剧中,跟况天佑做了多年兄弟的自己(高保)这个憨憨,以前都没深究过这个问题。
“waiting bar”后来老板娘换了人,
第一部的时候,酒吧老板娘是白素贞,她在等待许仙;
第二部的时候,老板娘变成了马叮当,她在等待将臣;
第三部呢,酒吧老板成了况复生,他在等待况天佑和马小玲。
说到吃食,还有两个方向值得琢磨,
一个是白素素这边,
另一个是何应求那边。
在【僵约1】中,何应求之所以能,制作出抑制僵尸血瘾的【血天使】,
全靠他翻阅茅山典籍,用野兽的生魂,再加以反复实验才完成的。
而白素素能用法力,把毒物制作成美食,帮嘉嘉大厦的金守正治疗,
就连身为僵尸的何复生也能吃,这就说明,经过法力祭炼的食物,僵尸是可以食用的。
还有最后一种办法,那就是领悟“爱”。
爱是僵尸最大的力量,这个爱,可以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可以是对子女的亲情,
或者是朋友之间的友情,说白了就是对情感方面的领悟,
也可以说是心灵上的一种升华,全得靠自己去感悟,
就好比热恋中的情侣那种甜蜜,初为父母时的那种喜悦。
现在是1998年,而剧中达姆斯有个预言:“一九九九年七月,天上降下大灾星,复活安古林大王,战神横行在前后。”
也就是罗睺葬月,关键就在于王珍珍的血(圣女血),
换句话说,王珍珍的血类似于魔星的血,吸食之后可以晋级。
在僵1里,况天佑最后就是咬了王珍珍,直接变身盘古真身了,可惜没有双翼。
好像在剧里,只有原始的一代僵尸才有双翼,后面晋级的都没有。
可别小看了这双翼,它能收放自如,不但可以让人在天空中翱翔,
还能大大提升速度,更是代表着,拥有天地法则之力,
就像将臣拥有的是时间法则,能让时间停止,自己却不受影响,还可以对别人为所欲为,想想还挺厉害的呢,嘿嘿……
言归正传,既然决定要变成僵尸,那得选让谁来咬自己呢?
一想到让个大老爷们,抓着自己对着脖子啃,
那画面,光想想就觉得心里有阴影,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以后自己的性福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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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最好的对象自然就是将臣了。
将臣作为盘古族的战神,那战力值绝对是爆表的。
原本他是被盘古长老,安排来监视女娲的,也不知道咋回事,可能是脑袋撞坏了,把自己的使命都给忘了,
变得浑浑噩噩的,整天像个乞丐一样,穿着破破烂烂的,就知道躺着睡觉,
直到女娲降临,或许是出于对女娲的好奇,
又或者是被女娲的美貌所吸引,就时时跟在女娲身边,十足的一个舔狗,还被女娲赐名:将臣(将是将领,臣是臣子)。
后来女娲看到人类,不停地相互攻伐,一次次失望后,选择了自我放逐,
在这之前,她抽出了人类的痴恋、权利、嫉妒、怨恨和迷茫这些情感,
将臣便又回到了,那种浑浑噩噩的躺尸生活,而且每次一睡就是上百年。
按剧情来看,60年前将臣更名姜真祖,进入大学去了解人类情感,邂逅马叮当后,
就不知去向了,现在也不清楚他在哪。
第二次出现是在,英格里希国的精灵森林,那都是僵2里的事儿了。
至于人王跟完颜不破,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
原剧中僵1结束,都没见他们出现,
估计人王现在,在某个学校当体育老师,自我封印着呢,就是个普通人,找到他也没啥用。
完颜不破,估计现在成了个收藏家,而且他是马小玲在僵3穿越时,才相遇的人,也知道前面两次预言的结局,
估计他不会参与这些事儿,一心就想陪着完颜无泪,再找找昆仑的下落。
山本一夫呢,那可是个冷血无情的人,控制欲还特别强,对谁都不信任,甚至还能收回自己的僵尸血,
最后堂本真悟跟山本未来,就是被他收回僵尸血,彻底死去了。
最后就是况天佑了,虽说看着有点营养不良,但为人正义、可靠,而且每次都能活到最后,是妥妥的主角呀。
可他不咬活人,这可就有点难办了。
嗯……高保突然想起,剧中马小玲给高保爷爷留了书信,让自己去救王珍珍呢。
他赶忙翻出大柜子,果然在柜子底部找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着“1999年x月x日,碧加驾驶一辆法拉利向王珍珍撞去,
高保,你要在当天时刻守护珍珍,直到我们从60年前回来”,
落款写着马小玲、况天佑,在着名上方还写着一段话:“高保,我把你当兄弟,你竟然忽悠我。”
喜欢僵约之最终成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