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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仙侠 > 我来自朔方 > 第17章 小狼崽

眼见两个马队就要迎头撞上,双方都察觉到了,情况不对!

李俊立起长槊指向左方,而对方也打着旗语赶紧转向。

双方眼瞅着已近在咫尺,又生生地错开,惊险地擦肩而过。

压下马速,李俊马队调转回头,朝着对方慢跑而去,双方的马队靠向一起。

李俊等不到战马停步,就飞身跳下战马,向对方领头的跑了过去。

对面那人原来竟是阿史那,此刻也扔下手中的大旗,展开双臂向俊哥儿迎过来。

“我去你大爷!”李俊飞起一脚,把阿史那给踹翻在地。

“还有你!”

他跑到小诸葛马前,一把将小诸葛揪下马来,跟上去就是一脚。

“我去你大爷!”

在场的众人,一脸懵逼。

好好的团聚活动,变成了大型友谊翻车现场。

李俊走到一边,拣起地上的那面大旗,扔到阿史那身边,“谁让你打这面旗子的!”

众人在懵懂中了然。

朔方军中,根本没有这么一面燕字大旗。

骑兵出征,打出的旗帜,自然代表着各自的身份。

比如军队远征,要和敌国进行灭国大战,通常会在队伍前方,打出国号大旗,比如大唐的国号唐字旗。

而如果只是常规作战,如安思顺北征草原阿思布部,则多是打各军的军号旗,朔方军的军旗上,会写着朔方二字。这是各军自己的军号旗,范阳军举范阳旗,北庭军举北庭旗。

再比如,出征的主帅威名赫赫,要借主帅的个人声望给敌人施压,这时候就要打出主帅的帅旗。比如历史上着名的飞将军,敌人但凡远远望见李字帅旗,要么举族投降,要么望风而逃,要么就只能冒着灭族的风险决一死战。

李俊一眼看见迎面冲来的燕字旗,下意识心里一凉,误以为阿史那小队已惨遭毒手,范阳军大举反杀来袭。

于是仓促中催众人上马迎战。

冲锋的马队一旦结成矢锋阵型,后面的同伴就只管低头猛冲见人就捅,所有人都随前方阵型而动。

而阿史那一方的两伙人马,看见对面结阵撞了过来,也以为是遭遇了敌人,作势也结阵冲杀过来。

若非两支箭头及时转向,一旦两个队伍撞在一起,后果不堪设想。

阿史那一骨碌爬起来,委屈嘟囔:“俊哥儿,我瞧着这旗子好看,布料比咱被窝都舒服,打出来挺威风的,想让弟兄们都看看......”

俊哥儿:......

李俊无助地捂住心口,安慰自己:“这些货都是半文盲,这些货都是半文盲......”

少年人的心思简单,没多久就嘻嘻哈哈地打闹在了一起。

嬉闹中结伴回到营地,民夫已把众人的饭食都准备好了。

这次和前天不同,因为缴获物资颇丰,每个人都能分到手一个碗。

大伙先盛上肉汤吃喝了一气,小诸葛和阿史那,给大伙讲起了他们的经历。

和李俊小队不同,阿史那和小诸葛选择了火攻。

同样是等到了对手入睡,同样由老兵把对方的哨位给干掉,阿史那和小诸葛带着大伙,每个人搬来些柴草,用柴草把对方的帐篷围住,然后借花献佛,用对方的篝火,把帐篷和柴草引燃。

但是,过程却和小诸葛预想的,有些出入。

火烧起来之后,并没有迅速把帐篷里面的人熏倒或烧死,反而好几个人身上燃起了火,用刀划开帐篷,越过了围着帐篷的火墙,朝阿史那他们杀过来。

幸亏阿史那队里有两杆长槊,可以隔着火堆刺中两个敌人,但也还有两人成了漏网之鱼。

一个敌人一把抱住一个少年兵,摔进火堆里同归于尽。

还有一个敌人很是生猛,乱战中把慌乱的少年兵砍死一个砍伤一个,最后是老兵上前一刀给补了。

这一趟出来,算上老兵,李俊的队伍有将近四十个人。

可结果呢?

得亏了还是半夜发起的偷袭,对方不过区区二十余人,自己的两支队伍,竟然都打了个手忙脚乱、漏洞百出。

到最后,生生折损了四个小伙伴,还搭上了一个百战老兵的性命。

众人听完,不禁一阵唏嘘。

“俊哥儿你等着哈,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阿史那起身跑向大车,不多时,怀里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走过来一把塞给俊哥儿。

“俊哥儿,我们回来的路上,顺手掏了一个狼窝,这是弟兄们送给大小姐的小狼崽。”

俊哥儿心里头跑过一万匹草泥马,捂住心口道:“你知不知道,狼是养不熟的,你就不怕它把小姐给伤了?!”

阿史那却拍了拍胸脯说:“俊哥儿放心,俺敢送给小姐,自有俺的道理,断不会伤着大小姐!”

李俊知道,阿史那向来不说大话,只是他这个说法,大大颠覆了他之前对狼的认知。

不由得顺手抚摸起了小狼崽,说道:“来讲讲看。”

阿史那说,狼是群居动物,以生肉和腐食为生,桀骜不驯。

狼群在草原上,除了捕猎野生动物,在饿极了的时候,偶尔也会袭击游牧的部落,偷袭牧人的羊群和马群。

条件好的大部落,饲养的羊群动辄几千上万,为了保护羊群,就要用到牧羊犬。

在没有狼群的时候,牧羊犬自己会放牧数目庞大的羊群。

而一旦遭遇狼群,牧羊犬就会和牧人携手作战,对抗狼群。

所以对于草原的牧民来说,牧羊犬是天生的朋友,狼群是天然的敌人。

因此通常情况下,没有哪个牧人会蠢到想不开,把一只狼养在羊群和马群近前,让狼的嚎叫声,把大批的狼群招来。

这是草原这个自然环境里,人和动物天然的生活状态使然。

但是,随着游牧民族建立了自己的领地和城邦,有一些住在城堡里的贵族,出于不可告人的原因和动机,又或者单纯出于好奇,便有人尝试着人工喂养小狼。

事实证明,只要方法得当,狼也是能被养熟的。

养狼,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比如,小狼崽要在只喝过奶而没吃过生肉的时候才能收养,收养的小狼要由母狗先哺乳然后再进食其他食物,收养的小狼要住在狗窝里从习性和气味上被狗同化,小狼生活的环境听不到狼群的呼号,小狼从吃肉起就要熟悉主人的气味,小狼在进食的时候敢护食主人就要往死里打以改掉这个毛病......

长此以往,最多两年,小狼就可以和人和平共处了。

而等到小狼成年,还没有回归狼群,那么它就基本和狗一样,轻易不会主动离开主人了。

听阿史那滔滔不绝讲了许多,李俊想,安雅小姐姐的院子也属实安静了些,不然就把小狼先抱回去,按照阿史那的办法将养着。

反正,实在养不熟就一棍子打死,再不然就扔到城外。

这么想着,看小狼崽就顺眼多了。

他用双手把小狼举在眼前,嗯,毛绒绒的,还有些憨傻气,活脱脱一个小号的二哈!

接下来清点物资,两个小队的战利品基本接近,不过是阿史那他们缴获的盐巴茶叶肉食更多,跟着载货的马也多了几匹。

只间隔了短短一个夜晚,仍然是在同一个宿营地,在场的少年人,多已经历了战场的淬炼。

纯洁无瑕的少年人,从此蜕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兵汉子了。

李俊抚摸着小狼看向无尽的夜色,漆黑的深夜也凝视着李俊,像是一座巨大的深渊。

李俊心想,再也回不去了。

返程的路,就和众人归家的心情一样,快了很多。

沿途再次路过草原部落的时候,李俊吩咐众兄弟,把缴获的盐巴和茶叶分一些出来,低价和各个部落交易。

部落的百姓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竟会有唐人军队,以近乎施舍的价格,用珍贵的盐巴和茶叶与他们交易。

每交易一个部落,都会有上百个部落族人跪倒在草原上,他们的族长会匍匐到李俊的脚下,大声地赞美李少将军的恩德。

每个部落都想给少将军以回报。

有的部落想回报以女人和奴隶,有的部落想回报以金银饰品,有的部落想回报以羔羊,有的部落想回报以骏马。

缴获的战利品,都是兄弟们搏命拼杀回来的,适当去和部落换取些物品,只要比普通商队的价格公道,就对得起天地良心。

李俊不知道的是,普通商队和部落交易,盐巴和茶叶的价值堪比金银,一小块的盐巴,甚至要用十几只羊来交换。

李俊所谓的交易,慷慨到近乎于施舍。

就这样,当他们返程走出阴山的时候,队伍已然非常庞大。

清点了一下,除了自己来时的战马和辎重物资,竟然多出了上千只羔羊,几十匹骏马和两个小马驹,还有二十多只骆驼。

有一个部落还贴心地送给李俊一窝牧羊犬,回程路上着实帮了他们大忙。

李俊早早派人进城通知大小姐,再派人去请贺鲁将军出城接收物资。

队伍距离丰州城北门还有好几里地的时候,李俊他们远远看见,安雅小姐的车驾,已然等候在那里。

车上有个熟悉的身影,远远朝他们张望。

大小姐,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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