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再也不想见到高途了。
话虽如此, 心绪却不受控制。沈文琅越是不愿意想高途,就越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
正如现在,他一万个不愿意在人来人往的宴会场合想起高途, 不愿意自己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秘书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就是做不到。
要他就这样完全忘记那个可恶的beta, 沈文琅办不到。
只要一想到高途的电话变成了空号,想到高途现在不知道待在哪个鸟不拉屎的角落旮瘩, 沈文琅就变得心绪不宁。
高途不是会莫名其妙音讯全无的人。他一定是遇到了切实的困难,却无法开口请求外界的帮助, 所以才会搞出人间蒸发。
这种事,在许多年之前就发生过。
那时,沈文琅才刚认识高途不久。
长久以来, 沈文琅都知道身边有个“田螺姑娘”, 会经常给他带饮料和吃的。可和那些为了讨好他而付出的人不同,这个“田螺姑娘”总是偷偷摸摸的, 默默做着无人知晓的付出。
一开始沈文琅还在奇怪, 为什么他的课桌里总会“长出”一些刚好符合他口味的点心或饮料。
出于防备心理,最开始沈文琅是不打算吃的。
可是, 某次运动过后, 他实在是很饿。
而就在沈文琅犹豫着究竟要不要把那些食物扔掉时, 身后出来传来一阵温和的声音。
“那个......这些都是新鲜的食物,全塑封包装的,没有弄脏, 每次都这样扔掉, 实在很浪费。”
“是你买的吗?管这么多?”遭到批评, 沈文琅下意识攻击回去。
转过头, 他看到一张涨得通红的脸。
直到今天, 沈文琅仍然记得那个画面。学生时代的高途理着青少年之中最常见的那种干净短发,红扑扑的脸几乎要埋进洗到发白的蓝色校服的领子里去。
怎么会有这么笨拙的白痴。
那是沈文琅对高途的第一印象。
而第二件令沈文琅印象深刻的事,则是高途在暑假期间兼了四份职。
沈文琅一天之内分别在肯德基丶水果超市丶图书馆和便利店碰到了他。
“你是四胞胎吗?”
高途的脸一下子又涨得通红,他低下头,眼神闪躲:“一共两百四十七块八毛。”
沈文琅接过他推过来的塑料袋,盯着他发红的脖子和脸,说:“你暑假在做什么?服务行业的田野调查?”
“我......”高途的头埋得更低了,躲在黑框眼镜背后的眼睛低垂着,嘴唇因为羞愧而发起了抖。
“你什么?”沈文琅觉得很有趣,追问他:“难道到处打工是你的兴趣爱好?”
“不是。”高途低下头,死盯着桌面上破损掉漆的一个点,说:“我......”他好像被什么噎住了那样满脸通红,仿佛并不是暑期打工被同校同学偶遇而是偷窃被警察逮捕,局促到连站都站不稳。
沈文琅“哦”了一声,促狭地望着他:“过几天就要上课了,你功课都做好了吗?”见高途不答,又说:“打工能赚几个钱?好好读书才是正事。”
便利店的灯光惨白丶昏暗,笼罩在高途的头顶。
沈文琅居高临下,只能看见他不安地翕动着的嘴唇。
高途好像有许多话想说,但是每一句都不合时宜。哪怕他有天大的理由,也无法在这个时候宣之于口。
没过几天,开学了。高途因为没能按时完成暑期作业,被班主任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打发去办公室外的走廊上罚站。
直到很久之后,沈文琅才知道,高途并不是因为偷懒才没能做完作业,他打四份工也不是为了做调查。
而是因为高途的父亲输光了高途花几个学期攒下的学费,让他不得不参与计划外的工作来凑齐学费。
知道真相的那天,沈文琅心里一刺,像扎了针一样难受。课后,他特地绕路去到高途兼职的便利店,送了他一瓶沙棘汁。
那瓶橘黄色的果汁,高途一直放在书柜的最深处,一直没舍得喝。直到坏掉。
......
茶会过半,起身去拿杯子蛋糕的花咏左脚拌右脚,身形不稳地摔进盛少游怀里,然后红着脸道歉。
这天生厚脸皮的疯子扮柔弱上瘾。沈文琅实在没眼看,只能转过脸装瞎。
但花咏的招数好像真的很好使。
盛少游稳稳地扶住他,有些责备地皱起眉头:“怎么这么不小心?”
花咏软软地又向他道了一次歉,在众人的注视下由盛少游扶着重新入了座。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人人都在好奇,这个敢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当着常屿的面明目张胆撬x控股话事人未婚夫墙角的漂亮兰花,究竟是何方神圣。
只有花咏自己玩得非常高兴。
他显然极度享受盛少游对他的关注,不放过任何一丝装可怜博关注的机会。
常屿对此习以为常,面色无惊地欣赏着主人和他的男妲己当众打情骂俏,非常专业地维持着得体,应付着来自四面八方多馀的窥探与关心。
茶会结束后,盛少游回了趟盛放生物。
花咏一路送他到公司门口,然后独自回了家。
回家路上,花咏的座驾被银灰色的商务车拦住了去路。
“主人,有车拦我们。”司机无奈地说。
花咏闭住眼半仰着头靠在后座,头也不擡地说:“撞过去。”
“可是,那是沈总的车。”
花咏睁开眼,果然见到沈文琅黑着脸从车上下来,他按下车窗,说:“好巧。”
“巧什么?”沈文琅说,“老子在后面追了你一路。喇叭按得震天响!你是聋了吗?”
“能好好说话吗?”
“找个能说话的地方,我有话要跟你说。”
花咏擡手看了一眼手表,点头道:“我可以给你三十分钟,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晚上有事,最多待三十分钟就必须要走。”
“二十分钟就足够了。”沈文琅说完,微微皱起眉,嫌弃道:“你什么时候开始戴手表了?”
花咏故意地把手腕搭在车窗窗框上,炫耀地说:“盛先生送的。”
沈文琅翻了个白眼:“盛先生,盛先生,你也喊不腻?”
“不腻。”花咏又笑了:“这辈子丶下辈子都不腻。”
沈文琅在附近随便找了个会所,服务员给他俩泡了个茶就识趣地退了出去。
“高途的手机变成空号了。”
“哦。”
“哦是什么意思?”
花咏慢条斯理地端起茶杯:“注销号码就会变成空号,这很合理啊。”
“合理什么?”沈文琅额上青筋直跳:“他没事去注销号码干什么?”
“谁知道呢,可能是想和过去告别?远离糟糕的人或事。”
“什么糟糕的人?”沈文琅烦躁地摸出打火机,熟练地点了一根烟。
他过去其实很少抽烟,连花咏都不知道他原来还有抽烟的习惯。
早在十七八岁时,沈文琅就已经开始偷偷抽烟了。但近些年,在高途的监督下,沈文琅已戒烟多时。
可最近他实在太烦了,不抽烟根本没办法打发掉脑袋里一个又一个和高途有关的念头。
而是现实情况是,哪怕一天两包烟,沈文琅也仍旧无法停止想起高途。
“我现在该怎么做?”他狠狠地吐出一片烟圈,手指摸着高途送给他的金属打火机没有动,恶狠狠地说:“我现在甚至找不到他的人。”
花咏惊讶地掀起眼:“你去找他了?”
沈文琅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顿了顿又说:“他老家那个房子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
花咏笑了一声:“心疼了?”
“谁丶谁心疼啊?”
“谁心疼谁知道。”花咏擡手看了看表,提醒道:“你还有十一分钟,有什么事快问,我有事要先走了。”
“他没回老家,没有入职其他公司,手机号码注销了,也没有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来租其他房子。你说他会去哪儿?”
“我怎么知道?”
“毕竟同学丶同事一场,他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是不能帮他。”
“人家未必要你帮。”
“你这是什么意思?”
花咏轻轻吹了吹茶碗里漂浮着的茶叶,啜了一口茶水,才继续说:“高秘书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未来也会有自己的家庭。你刚才也说了,你们不过是曾经的同学丶同事。作为外人,你瞎操什么心?”
沈文琅被他问住了。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外人?
高途不是没和那个omega登记结婚吗?怎么就有自己的家庭了?另外,在那个omega拿出公证过的亲子鉴定之前,沈文琅是绝对不会承认那个肮脏的omega肚子里的是高途的种的!
他妈的!抢人抢到他头上了!真想把这个该死的omega扔去黄浦江里喂鱼。
“文琅。”赶在谈话结束前,花咏友情提醒沈文琅:“高秘书的父亲一直在江沪,你是不是可以联络一下他?”
沈文琅万分警惕地擡起头,问他:“你怎么知道高途的爸爸在哪里?”
明明盛少游不在场,但花咏还是难地温和地朝沈文琅笑了笑,眼睛里明显透露出对“爱情残障人士”的关怀:“天/&朝有两句古话,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文琅,我这是在救你,等你追到高秘书,记得来谢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上九点半左右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