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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我只想当个财迷,怎么都把我当诗仙? > 第4章 精妙之处

苏州范府。

“青芽,你确定这是少爷写的诗?”

范宛拿着下人抄录回来的诗篇,难以置信的看了很久。

“千真万确!”青芽直接蹦了起来,生怕自家老爷不信,“我亲眼看到少爷写的。当时那些才子才女们都惊呆了。”

闻言,范宛皱了皱眉。

知子莫若父,自己这儿子一天私塾都没有念完,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就会写诗了呢?

范通今早写的诗,下午就被抄录出来传阅了。

无疑,由丞相千金和何家一同举办的春日诗会没有出现比范通这首更好的诗词。

范宛看向儿子范通,发现已经换了衣服的范通正在饭桌前捣鼓那堆金银珠宝。

前身自幼在金银山堆中长大,早就对这些黄白之物免疫了,可范通不同,前世有些拮据,没见过这么多钱,更没想过这些钱可以是自己的。

“儿子。”范宛走了过来,在范通身边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略带疑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

“呃……闲来无事,就自己学了嘛。”

范通憨憨笑着解释。

这个解释好牵强,以至于范宛沉默了几秒钟。

范通不是那种心思缜密的人,而且人还有点虎,如果不是这个性格,前世圆滑变通也能在职场混得风生水起,所以,关于如何解释突然懂得诗词歌赋这些,他是一点不打算找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写字可以自学,那……这诗?”

“诗?偶有所得罢了。”

范通毫不在意,仿佛别人争先传阅的佳作在他看来毫无价值。

“果真?”

范宛半信半疑。

“爹,不过是一首诗而已,您就别问东问西了。”

范通装作不耐烦的模样,范宛立刻就不再追问了,而是笑呵呵的说:“嘿嘿,儿子,爹就是好奇嘛。你会写诗了,那可是大事,是我们老范家祖坟冒了青烟,是你娘在天有灵,必须要大摆筵席,广布善缘,苏州同乐,庆祝三天三夜。”

“爹,夸张!”

“不夸张,毫不夸张!”范宛一本正经的说,“我们老范家虽然家大业大,但是亲戚不多,平日里没什么喜事,你爹我啊,早就想大摆筵席了,一直没找到机会,如今你自学成才,会写字,还会写诗,不好好庆祝一下,岂不显得寒酸?”

“别别别!”范通赶紧阻止,“我不过是跌入湖中,急中生智写出来的,后面再写恐怕就写不出来了,您如今高调的昭告天下,说您儿子会写诗,到时候大家慕名而来,我写不出来,岂不尴尬?”

“呃……也有道理。”

范宛摸着下巴那点性感胡须,煞有其事的点点头,许久,又话锋一转,“那就先不大摆筵席,不过得把这首诗裱起来,毕竟这是我儿子写的第一首诗,就挂在你娘的画像旁边,每日看看,爹开心。嘿嘿!”

“这是抄录的,裱起来作甚?”

“抄录的……那你的手笔呢?”

“应该在……魏忧手里吧。”

范通不大确定,不过诗会的主导人是魏忧,上等佳作被抄录之后,原版应该就到她手里了。

……

沐春阁是苏州官府用来招待达官显贵的官方驿馆,位于苏州最繁华的街道附近,亭台楼阁林立,鸟语花香,十分宜人。

凉亭内,魏忧看着摆在桌上的诗愣了神。

这首诗不是别的,正是范通亲笔所写。

此刻,她是疑惑的。

自打一个月前在市井遇到范通就被他纠缠上,怎么甩都甩不掉,期间也对他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正因为了解,所以才会万分不解。一个目不识丁的人,突然就在大庭广众下写了一首诗,还是一首很好的诗。

“小姐,您已经盯着这首诗看了一个时辰……”

贴身丫鬟小紫还是第一次见自家小姐对某一首诗词看这么久。

“小紫,你跟我很多年了,也学了不少诗词,来,你看看,觉得范通这首诗写得怎么样?”

魏忧将诗递给了小紫。

小紫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仔细品读了许久。

“小姐,小紫才疏学浅,若是说得不对,还望小姐莫怪。”

“嗯,你畅所欲言便是。”

“奴婢觉得这首诗写得还是小气了些,写春景不如那些才子写得那般磅礴,而且尽是写景,少了抒情,便少了几分意境。”

听完小紫的评价,魏忧淡淡一笑,又把诗拿了回来。

“你的意思是,缺了对某一物的情感表达?”

“嗯……是。”小紫不确定的点点头。

其实小紫的话中之意是范通这首诗不像其他才子那样隐藏着对自家小姐的赞美。

魏忧倾国倾城可是公认的,别的才子都想尽办法用世界上最美的诗句来赞美这份美貌,在小紫看来,这是应该的。

“呵呵,没必要。”魏忧摇头一笑,看了看亭子外铺设的青石板,对小紫道,“看,那青石板上有什么?”

小紫不解的看去,许久才回答,“有点点青苔,缝隙中还有刚刚冒出一点嫩芽的草儿。”

“你确定有吗?”魏忧笑问。

小紫觉得小姐在质疑她,便很肯定的说,“是,那翠绿草色一片一片的。”

“你走近看看。”

“诶?”

小紫跟不解,不过还是来到亭子边蹲下查看,结果让她大吃一惊。

“不对啊,草呢?”

小紫还以为自己这边没有,又往不远处那片绿色走去,可是每次走近,绿色就没了,那层草色如浮光般只能出现在远处,一旦走近,就看不到了。

魏忧忍不住掩嘴一笑,露出了淡淡的小酒窝,“这就叫,草色遥看近却无。”

“哦!原来如此!”

小紫大为惊叹,终于明白这句诗词的妙处了,“小姐,真神奇。”

“就凭这一句,就看得出来范通是有功底的,能够把人们不注意的春景写得如此活灵活现。”魏忧忍不住感叹,“我第一眼看到这首诗的时候只觉得文字表达很好,还没发现这份描写如此精妙,反复品读,才能够体会这首诗到底写得有多好。”

“啊?不会吧,小姐……可是,范通不是一个……目不识丁的纨绔子弟吗?”

小紫更加看不懂了,这么好的诗,怎么可能会是一个苏州人谈之色变的纨绔写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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