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想通了,心情就会变得明朗。
心情明朗了,言行举止便会明快起来。
大道上,两骑健马一前一后奔驰,仿佛与风在赛跑。
后面的马儿在急急追赶,驭马的人表情奇特,难以言喻,气恼中夹着欣喜,欣喜中裹着气恼。不过,可以看出,喜悦似乎多了那么一点点。
“古灵,你都不急着找他了,还骑这么快干什么?”舒啸再次扬声叫道。
他双腿一夹马腹,紧紧跟上。稍一放松,便与古灵落下一大截。他心里感叹,老天,他本是一个沈稳成熟的男子,从来不曾叫过,大声言语也没有过,说话属于温文型的。今天,护卫古灵出来寻觅心上人,竟然已经叫了三四次。怪不得那支六人寻人组总说,跟古灵在一起,随时有意外发生,心脏脆弱的人趁早敬而远之。
“舒啸,我们去玩玩不好吗?我半年没在人间走动了,这次好好地去转转。说不定就碰上傅足了呢,他那人只能邂逅,不能强觅。”古灵回首轻快地说着。
她长长的乌发在风中飘扬,秀颜上很有光彩。心中仅有的那一点阴霾已经散去,因为胸怀开阔了。
她心情好了,就不叫自己大哥了。真是过河拆桥的小精灵。不过,她心情好,叫起“舒啸”两字格外好听清丽。舒啸愉快的心想。
他加快马速追到她旁边。
他道:“古灵,现在兵荒马乱不比从前了,还是回庄子安全。”
古灵头一歪,很幸福的样子,道:“我命大,不会有事的。知道为什么吗?”
舒啸道:“为什么?”
古灵道:“傅足命大,他喜欢我,所以我的命也大。”
舒啸心中笑道:“这是什么逻辑?每个人的命运是不同的。”
但,他嘴上说:“是啊,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老天施予人间的宠爱被你们占了百分之八十。”
古灵乐得飞飞,道:“我觉得我的幸运多过幸福。遇见一个喜欢的男孩子,他一下子也就喜欢上我了。你说怪不怪?没有那些让人烦乱的多角恋,你说这是不是我的幸运?”
幸运吗?不好说。
至少很长段时间内,不是幸运,是霉运。
为什么?
因为,傅足喜欢的人是,她。
宇宙中无数双眼睛盯着傅足,包括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人。
突然,大道上,凭空竖起一片光幕,白得刺眼。
两骑人马悄无声息地消失。
这是一个通往异空间的入口,叫天琴空间。
古灵在天琴空间受到“金丝鸟”式的待遇,关在笼子里的小鸟凝注自由的无垠天空,那个滋味没的形容啊。
当傅足见到她时,她虽然美丽依旧,容颜上却已失却许多光彩。傅足那个心疼啊,不可言喻。
这在后文将有详述。
十一月二十,辰时。红涯山庄。
万馀名山庄人众挤满各个走道与山头,弹冠相庆,欢呼声响彻云霄。
他们口中称颂的就是一个人,少掌门衣明朗。
仆人们说:“少掌门真是了不起呀,他常常不归家,原来秘密培植军队去了!”
弟子们说:“少掌门出击,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长老们说:“火派的辉煌时代,百年难得一见啊!”
掌门衣华魄寝室。
他仍卧在床上,眼睛闭着,静静地睡着。
这是半年来,他睡得最香的一回,最长的一回。
震天价的声响惊醒他,双目暴睁,叫道:“一剑,一剑。”
一剑,掌门的贴身仆人,照料他的一切生活琐事。
他从外室快步走来。
他年约四十,身形瘦削颀长,长方脸型,五官端正,下颌一缕漆黑的稀须。
他走起路来与旁人并无什么不同,却有一种罕见的稳,似一座大山,不可撼动。
他,一股儒家风骨自他身上突显。
这样的人,不应该是仆人。
但是,他确是仆人。
因为他的一言九鼎,绝不失信,所以他成了一位仆人,仆龄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前,他是名震四野的剑客。
成功的剑客,杀的人绝不会少。
他不会玄功,却杀过大把的使玄功的人,其中有一位掌门,衣华魄的父亲,衣魂。
他的一招“你倒下”快异绝伦,罕逢敌手,玄功也不禁黯然失色。
但是,他输给了衣华魄。
决战前,约定,输的一方如果活着就做胜方的仆人,直到胜方死去方可重得自由。
他输了,心服口服。
他一剑刺在衣华魄的心脏上,剑尖穿透后背露出尺许。
这时,衣华魄在他眼里已经是个死人。
对于死人,不需要警惕。
他就输在胜利的边缘上。
快要不行的衣华魄,突然手一擡,一柄匕首幻刃刺进他咽喉,只要再进一分他就毙命。
而,他的剑再也不能多刺进一分,动也不能动。他呼吸将竭,他没有力气。
然后,衣华魄一步一步后退,从剑上将自己抽了出来。
他手中的幻刃一直刺在他咽喉上。
最后,衣华魄胜了。
后来,衣华魄告诉一剑,为什么胜的是他?他的五脏六腑可以移动。
这也是一剑无时无刻不在疑惑的。他听后,仰首说了一句名言真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于是,他做了最好的仆人。像他是最好的剑客一样。
衣华魄没杀他,因为他是难得的剑客,能将传统武功挥洒得胜过玄功,这样的人才死了多可惜。
衣华魄知道,如果他不会移动五脏六腑,他也是一剑的剑下亡魂。
一招“你倒下”虽然招式简捷的质朴,却有如天际划过的流星,刹那间的辉煌,永恒的神圣。
“一剑,是不是兵临城下了?”乍醒的衣华魄急急问道。他神色紧张,额头冒出一排细密的汗珠。
“掌门,你再听听是什么声音?”一剑立在床边,温和道。
咦,又是欢呼声,又有什么喜事?
辉煌的时代?战无不胜?军队?
衣华魄竖耳凝听片刻,神色渐渐平和,这些声音都是赞扬他儿子的。
“一剑,这是怎么回事?”他仍疑惑。
“少掌门派了几万大军保护山庄来了。”一剑道。
“是吗?他哪来的这许多大军?”他说。下床。显然,他是要亲自去察看察看。
呵,万人空巷啊。
庄中弟子仆人们全出来了,人头攒动,联袂成云。
拥挤的门人让道,衣华魄与一剑从山腰一步步来到至高点,山巅,极目四周。
一支数目庞大的军队,遍布在红涯山的山脚,山腰,山顶,每五尺就一个岗位。可谓是壁垒森严,防范紧密。
这是支年轻而英武的军队,他们个个清一色的内穿紧身黑皮装,外罩黑披风,寸宽的火红钢圈戴在额头,双手藏在披风内。
“掌门,我派憋屈了半年,这下可要扬眉吐气,居高临下了。”一个洪亮愉快的声音从左下方游来,“少掌门当真是当代神龙,绝世英杰。”说完,此人仰首一阵哈哈,好不快意舒畅。
他大步移到衣华魄身侧,恭敬地一个颔首。
他身高七尺九寸,虎背熊腰,方正面孔,双目精灼,威武雄壮。
他是云一开,年约四十,是衣华魄同辈师兄弟,目前是火派八大长老之一。
衣华魄回他一个没有笑意的微笑。
这一切让人振奋的辉煌可是他儿子用快乐换来的。
作为父亲,儿子最重要。
作为掌门,派系最重要。
但是,人心是肉长的。肉长的心就会有自私的一面。
权衡轻重,还是儿子的痛是他最深彻的痛。
衣华魄心中黯然,只能在内心沈重地叹息。
他不能大声地说——我要我的儿子,不要火派!
火派六城八十一镇数百万人口难道不比他的一个儿子重要?
只要他一说,内患,必将汹涌而起,甚至远胜于外忧。
他的心矛盾而痛苦,额头渗出茂密的小汗珠。
这在冬日看来是不合时令的。
他身体虚,哪里能受得了山巅烈风的侵袭?
不知情的人十个人有九个这样认为。
一剑知道真相。
然而,他是忠实的仆人,因此应该做仆人该做的事。
云一开,目现关怀,道:“掌门,你身体欠佳,外面天寒风大,还是回房休养吧。”
衣华魄淡淡道:“云师弟,我没事。”他指指那些黑武士,“他们是从哪里来?”
云一开眼睛发亮,道:“掌门,谁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来,他们一下子就出现在山庄各处。”
这不是魔术是什么?衣华魄眉头皱了下,道:“哦,是少掌门带他们来的吗?”
云一开道:“正是。我这就叫少掌门来。”他飞离开去。
不多时,衣华魄眼前出现一张清秀熟悉的面孔。
他不禁欲揽儿子入怀。
这是东方血欢,不是衣明朗。所以他走上前在他耳边低言几句。
然后,东方血欢下山去了。
不可思议,天下竟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衣华魄目现惊讶。
他如果知道,还有三个少年和他儿子相像,他会作何表情?
云一开看着掌门,指着远去的少掌门,纳闷道:“少掌门他……他……”
他怎么不多待一会儿?
衣华魄微微笑道:“少掌门叫我安心休养。”
这是真心的微笑。东方血欢转达衣明朗的问候与关爱。
他心中感慨,儿子长大了,知道关心父亲了,感觉真好。如果没有那不幸的魔遇,会更好。
儿子长大本是幸福的事,可是同时那种沈重的哀伤萦绕心间。
他拍拍云一开肩膀,道:“云师弟,这几日派中琐事你们八大长老可要多操心啊。”说完,他与一剑下山,回寝室。
云一开大声道:“掌门就请一万个放心吧。”他目送掌门远去。他心中在奇怪:“为什么少掌门这样有出息了,掌门不怎么高兴呢?”
辰时两刻,东方血欢带领十万魔斗士遍布于火派的方圆五千多公里的边界线。
辰时三刻,南宫血乐带领的二十万魔斗士对水派的除却首城以外的五个边城同时发起攻击,猛烈而残酷。
魔斗士,在红月亮的世界里,储存量无以数计。
他们是用三滴血精与七滴水精加以膨胀形成人类成年男性的外表,然后,植入思想,好坏各占一半。
他们的思想只有四个质素,绝对忠诚,狡猾无比,勇往直前,无情无义。
他们无需吃喝,无需睡眠,永不疲倦。
他们是战争工具。
这次参与作战与防卫的三十五万魔斗士,右腕俱都戴着寸宽的火红钢镯,这是能量手镯,用来吸收宇宙的能量,作用:一是维持身体膨胀,二是输送爆炸因子。
他们额头戴的钢圈便是爆炸头圈,可以对目标射出光束,造成爆炸,无坚不催。
当爆炸某物时,只要视线对着它,扣起右手拇指,即可随心所欲实施爆炸。
五把刀在野外屠戮碎尸,他们手中握的刀是饮血魔刀,它可以分辨血质的优劣,凡是精华之血一滴不漏吸进刀身内,糟粕之血就任其洒落流淌。
魔斗士,便用血之精华为主要原料,融合水之精华,培炼而成。
魔斗士,从勾兑到成形,需要十二个时辰。
五把刀屠戮的目的便是为了大批量的制造魔斗士这种战争工具。
他们带着目的做每一件事。
掌握宇宙是他们的终级目标。
有时,五把刀觉得自己很悲哀,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去实现书魔未完成的野心。
有时,五把刀又觉得自己很伟大,称霸宇宙是强者的梦,是辉煌的事业,是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无论悲哀还是伟大,前方的道路已经铺好,走下去是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