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谁愿意跟他走就跟他走吧,要真生出孩子来,咱们女人国给养着,包他念书,包找媳妇,包分配工作。”我说。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感到到了自己的昏庸腐败,可是好奇心还是战胜了我仅有的那点儿一本正经。
美女一剪梅首先站了出来,说自己愿意跟艾悠未走。我不知道她是看上了艾悠未哪一点,也许是他那张帅气的脸,也许她就是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和任务吧。
我看着一剪梅那曼妙的身材,回味着她那动人的舞姿,心想,让她现在去生孩子简直是暴殄天物,万一她身体走形怎么办?现在可不比咱们二十一世纪那个时代,生完孩子还能用各种先进的方法减肥。我一定要让阿凡擡准备好秘制药方,让一剪梅生完孩子后还能保持良好的身材,跳出同样美妙的舞来。
一剪梅刚刚站出来的片刻,就有个男仆双目紧紧地盯着她,眼神中充满了艳羡。目测他已经暗恋一剪梅很久了吧,毕竟有这么个大美女在面前晃来晃去,男人很容易动心。只是碍于彼此的身份,他迟迟未能表白。现在心爱的姑娘就要嫁人啦,他心中必然是酸甜苦辣咸五味杂糅。
艾悠未除了要有一个女妻外,还需要一个男人让他怀上孩子,刚刚注视着一剪梅的男子大胆地毛遂自荐。依我看,他真正的目的恐怕是为了有机会多和一剪梅接触。我并没有多加阻碍,既然他们你情我愿,我何必去阻挠人家呢!
艾悠未对这两个人非常满意,靓女美男,排毒养颜,他赚大发了!
如今男儿国还不断有基友涌向女人国,也许是因为我大规模的张榜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另外宫中的各色事情也被传到了民间各地,尽管我纵情玩乐并没有耽误正事,但还是招来了不少的非议。在我收到的奏折里,不少人骂我昏庸无道,也有劝我痛改前非的,还有人说我好是个好苗子,不要轻易被奸人拐带了的。
当然,联名上书里提的最多的,就是把神马东西绞死。
这怎么可能!神马东西是我在女人国最亲密的人之一,她对可是我忠心耿耿。她呕心沥血丶抛下娇妻到民间寻找奇人,不过是为了博我一笑,我不懂她究竟有什么罪过,为什么大家都要针对她。
如今除了奏折上的事情让我烦恼,我在宫中的其他事情都还好,赖乐精时常伴我左右,无微不至地照顾我,阿凡擡对我肚子里的孩子非常上心,好得不得了,好得叫人怀疑。
终于有一天,我说出了心中的疑问:“阿凡擡,这孩子又不是你的,你干嘛这么在乎他啊,难不成你有恋童癖?”
阿凡擡是个比较严肃的人,我这么一说,他立刻脸红了,但是他的那股激qing劲儿还是马上上来了:“大王,这您的第一胎,一定要注意保养好,万万不可留下后遗症,而且我也希望有一天您能怀上我的骨肉,此刻我更应该照料您周全。”
阿凡擡的话让我再一次感动了,原来,他只是担心我的身体,原来,他只是希望我身体好,将来还能和他结出爱情的果实。这样的愿望,卑微着,却也伟大着。
为什么我的神经那么脆弱,动不动就被阿凡擡感动到?他的话说得句句在理,句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而我,缺少了一点心机,总是轻易地去信赖别人,对身边的人轻易地放下戒备,却不曾想,阿凡擡的精力主要放在孩子身上,而不是我的身上。这件事,隐藏着巨大的秘密,甚至,这是一个巨大的隐忧。
这些天有些无聊,本来在这个世界就有点没意思,在媒体不发达的年代,找点乐子真的不容易。我原本以为,我会一直这样没意思下去,没想到生活却给我来个刺激的惊喜。
我收到了男儿国的战书,他们说要三天之后攻到女人国来。
我去!咱们女人国和他男儿国都不大,打个鸟毛啊!你夺了这块地皮有什么用,这百姓不还是得在这地皮上呆着吗?
哼,布可乙真是个无敌渣货,前段时间还来求亲,我还好心好意地将本国最英俊的男人嫁给了他。本来两国已经结为姻亲之好,现在他忽然又下战书,还攻到女人国。呸,他就是个万年受,还攻!我要是见到他,一定要把他的脑子扯开当地毯铺,把他的脖子拧得跟麻花似的,把他切成山楂片,砸成年糕,剁成饺子馅,榨成爽歪歪!
虽然我现在挺着个大肚子,有些不方便,但我却坚决要在第一时间奔赴战场。我要让我将来的孩子能够有点气魄,还没出生就敢去这种地方,必定不是一般人。
侍卫们擡着轿子,我在里面虽然有些精神萎靡,可是头脑却清醒得很。赶了两天两夜的路,大家总算来到了边关。
一路上,那爱丝为我端茶倒水,让我好不感动。本来我觉得那爱丝一介女流,又没受过什么训练,跟随而来也是很辛苦的,所以不肯让她一起上路。可是她却说,自己毕竟是个四十岁的女人,比我身边的小年轻们有经验,而且她见过小侄女小侄子出生,说什么都要跟着我,照顾我。我心想,那爱丝啊,我没白对你好啊,虽然你做我房东时从来都要求颇多,可现在却是真心对我好呐。
我的心情并不好,一路上念叨着布可乙,什么鸟人啊,白眼狼,混球,反正所有不好听的词语用在他身上就对了。
到了边关,将士们看到我肚子都鼓成这样了,竟然还亲自来督军,感动得不得了,发誓要守住女人国,不让布可乙这混蛋占掉半分地皮。她们的士气真的是很高昂,没想到古代还有这么一群娘子军,气势如此之威武,真是让人感动不已。
我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便和将领们筹谋战事,第三日,边关的号角响起。果然,布可乙的军队来了。如果用大军压境来形容的话,真的是太过于擡举他们了,因为这个年代真的没有多少人口,更何况他们军队了。
这个年代打个仗真是相当繁琐,还要求对方主帅在大部队前面碰头,交接一下。我心中暗骂这规矩实在离谱,咱们可是敌人啊,敌人不就要攻其不备吗,你以为这是下棋啊?好吧我遵守规则,因为我担心人家说我们女人国战场品行不好。碰头就碰头,who怕who啊?
如今,我背后是女人国的精英,对面是男儿国的主帅,男儿国主帅的背后他们的军队。对视的一刹那,男儿国的主帅眼睛变直了,那种不可置信的表情,似乎是遇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他并不是因为我挺着大肚子上阵惊着了,更不是因为我长得好看吸引了她,真正让她诧异的,是我的身份,我的真实身份。
因为对面骑在马上这货是马子达。我揉揉眼睛,再看看,再揉,再看,终于揉得看谁都是一脸马赛克了才确定,这绝对不是一个跟马子达长得很像的人,而是他本尊。
天哪,当初我和那爱丝丶马子达丶奥柯鹿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没想到大家竟然一起穿越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群穿吗?
“看什么看,马子达!你一直这么盯着我,别说我会浑身不自在,更要命的是,那爱丝可是会吃醋的哟,她就在附近呢!”说着,我伸手往后指了指。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用中指指的,囧,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不良习惯,竟然如此顺手拈来。
马子达顺着我的方向看去,他那浑浊的眼睛,忽然亮得跟夜明珠是的。因为,不远处,在一匹漂亮的马上,他看到了那爱丝。那个曾经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子,那个向他表白被他拒绝的女子,那个因为他而快乐,也因为他而伤心过的女子。
那爱丝如今还是这么的楚楚动人,身材依旧丰满,面容依然漂亮。她穿越到这个世界后,也许会有些不适应,这里没有她喜欢的香奈儿,没有她爱逛的百货超市,也没有她喜欢吃的披萨,但是居住在王宫里,有那么多宫男伺候,御膳房的手艺也不差,宫里也没有太多劳她烦心的事情,真可谓吃得好丶穿得好丶睡得好,所以养得更加美丽动人了。马子达要是再不动心,那他肯定是没有男人的功能。
马子达一激动便从马上跳了下来,可是那跳的动作,实在是很像掉下来的,女将士们并没有听到刚刚我跟他说得什么,还以为他抽哪门子疯呢,,生怕他这是先发制人,深入到敌人内部,于是赶忙抵挡。然而,马子达一路扫开女将士们的阻拦,来到了那爱丝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