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多好,绿油油,美观又能吃。叶慬之遗憾想道。
他来到厨房,挽起袖子,把小葱和肉洗干净,分别切成葱花和肉丝。
接着起锅烧油,然后下入鸡蛋,打散。
热油发出滋滋的声音,浓郁的香味传出,锅中一片金黄的颜色,诱人极了。
叶慬之咽了口口水,继续往里面下肉丝、玉米粒和饭,加生抽和盐。
叶慬之是南城人,嗜辣,所以又想往里面加干辣椒。
顺带一提,《暗玫》中主角生活的城市正好也叫南城。但此南城非比南城,这座城市口味尤其清淡,和粤城有得一拼,叶慬之翻了半天才从角落里找出一包。
辣椒能很好地激发食物的香味,让本来就香的蛋炒饭更加香气扑鼻。
叶慬之想往锅里疯狂倒着辣椒,恨不得把所有辣椒都放进炒饭里,把这个锅子腌入味,让霸总以后吃的所有饭都有辣味,辣不死这个老登。
可刚放了一点点,呛人刺激的气味又让他莫名其妙想起林忱——他是说现实中那个林忱,身为南城人却吃不了辣。
南城的吃辣程度普遍很高,小孩子从小被父母耳提面命要学会吃辣,否则在饭局上就没有菜吃。
可林忱天生受不了辣。七岁那年,林爸为了让他学会吃辣,往他的饭里倒辣的小炒肉汤,让他必须吃完,否则不让他喝水。
当时叶慬之正好去他们家玩。叶慬之从小就很能吃辣,看着林忱被父母压着,一边哭一边吃那碗拌了辣汤的饭,自己则面不改色地吃更辣的菜,还一边嘲笑林忱不行。
那天林忱哭得不行,和叶慬之打了一架,打坏了一个绒毛枕头。
也不知道是被辣哭的还是气哭的。
至于最后自己是输还是赢,叶慬之也已经不太记得了。
此时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小林忱被辣到红扑扑的脸,半张着通红的嘴唇,和眼里不知是被辣出来、还是因委屈流出的泪。
小林忱就用那样的表情看着自己,气鼓鼓的,嘴里说着一些咒骂的话,是那个年纪的林忱能说出最恶毒的语言。
却因他的这副表情而变得软绵绵的。
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却让人更想欺负他,想听听他还能再骂出些什么来。
叶慬之不知为何,对这个场景印象深刻。
也许是因为这两天突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完全陌生的环境,唯一熟悉的就是这个从小到大的死对头。
谁让林霸总长着和林忱相似度极高的脸,所以想到林忱是很正常的事情。
叶慬之这样说服了自己。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小林忱被辣得可怜兮兮的神情。
他犹豫片刻,还是停下了继续往锅里加辣椒的手。继续翻炒片刻,加葱花,一碗蛋炒饭就出锅了。
一大盘蛋炒饭色香味俱全,每一颗米饭上都裹着蛋,一片金黄上点缀着葱花和辣椒,漂亮极了。
快饿死的叶慬之哐哐吃。
林家的佣人们闻到香味暗中观察。
新来的少夫人看着娇弱,胃口确是真大啊,炒了这么大一盆蛋炒饭。
而且别人家少夫人亲自下厨好歹都是做西餐甜点,谁家少夫人炒蛋炒饭?
这么大一盆,他吃得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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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慬之吃不完。
半小时后,他摸着肚子,瘫在饭桌旁的椅子上,看着桌上的空盘子,忍不住打了个嗝,叹了口气。
吃不下了。
叶慬之穿书前,一餐吃下两盘蛋炒饭不是问题。
毕竟他年轻,个子高,又健身,新陈代谢快,消耗量大,自然吃得也多。
他按自己以前的饭量炒了饭,却忘了小娇夫这具身体,全身上下没几块肌肉,饭量是真的小。叶慬之努力塞下一碗,就彻底吃不下了。
叶慬之看着锅里剩着的那些,华国人骨子里反对浪费的传统美德令他如坐针毡。
怎么办呢?
他叹了口气,忽然想起早上,林忱似乎也没吃多少早饭,便忙着去上班了。
他那么大的个头,现在也该饿了吧。
叶慬之脑袋上亮起一个灯泡。
他可以把这些饭打包送给林忱!
不仅不用倒掉,还能刷霸总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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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集团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四周都是落地窗,能让人将整个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
装饰华美,派头十足,采光充分,十分适合霸总站在窗前眺望,再来一句天凉王破。
一切看上去富丽堂皇,十分有气派。
突然,林忱的肚子叽里咕噜叫了一声,响彻整个安静的办公室。
正在汇报却听到老板肚子叫的助理,保持了面无表情的专业素养:“……”
林忱很饿,他早饭没吃几口,其实也不仅是因为吃不惯西餐。
还因为他的舌头被咬的伤口长口腔溃疡了,痛得什么都吃不下去。
没错,昨天他刚穿进来吻小娇夫时被咬了一口,到此刻已彻底发展成了口腔溃疡。
林忱又痛又饿呆了一个上午,助理接过一个报告:“总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