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杀人和说吃饭一样平淡,葛妙心惊肉跳,不但脑子里的粥又温吞吞的熬起来了,五脏六腑都倒上了大米,准备再熬一锅新的粥。
“所以你就和她吵架了?”
“恩。”
反正问都问到这里了,葛妙继续问下去:“那你的伤呢?”
“吵架的时候她说她很生气,拿起水果刀先割了我的胳膊。要割脸的时候,她说舍不得了,就没有用力气,只是划了一下。”
“……然后呢?”
“她发完脾气,我就走了。”
第11章 选择
不是殷莲刻意轻描淡写她和凌荇的争吵,是凌荇自己跳着脚尖叫:“我生气了!”
从她们刚认识的时候,凌荇生气一直都是这样。久而久之,在殷莲的眼里,凌荇又叫又骂又伤人的举动确确实实只能归类为‘生气’的表现。
而殷莲不会又叫又骂又伤人,殷莲便认为自己不会生气。
凌荇在金色阳光小区没有房子,最后一个死在她手下的人住的地方又被她玩游戏留了纸条报了警。
殷莲离开后,凌荇在楼顶的天台找到一张破席子,压在忙的顾不上休息的警察头顶上,在茫茫夜色中找着星星。
可是天太黑了,星星又偷懒,只有一颗孤零零地挂在天上,遥遥与凌荇相望。
凌荇问它:“你也自己在外面啊?”
星星闪着微弱的光。
凌荇说:“我女朋友又跑了。她真天真,以为跑了我就会找不到她了?我找到她,我就杀了她。”
星星被飘来的云遮住了一角。
凌荇把双手枕在后脑勺下面,“你不信我?是,我昨天是心软了。她长得那么好看,是我最——喜欢的样子。可是现在我不会心软了。我一定会杀了她的。”
风吹过了,星星不见了。
凌荇哼笑:“随你怎么说。反正杀她很简单,只看我的心情好不好,想不想留她一条小命。”
凌荇的双手被压麻了,她改呈‘大’字躺在席子上。她闭上了眼,享受着夜风温柔的哄睡,等待着明天第一缕阳光做她的闹钟。
希森市的春天总是很舒服。阳光柔柔,微风习习,以天为被也不会冷。
凌荇被太阳光喊醒,伸手摸一摸脸颊上睡出一楞一楞的凉席印子。她借着楼顶积的一小滩露水照了照脸。脸颊上之前被玻璃渣子扎的细碎伤口已经好了,只有现在被凉席压得一条一条的红痕。她觉得怪好玩儿,用手机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拍完了,凌荇点开联系人。殷莲的头像是一朵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非常丑陋的莲花,凌荇好几次都想让殷莲把它换掉,可至今没能成功。当然,也不会再成功了。
殷莲的手机已经作为证物被警察带走,她也没有任何想要新买手机的意思,那朵丑莲花恐怕要成为殷莲永久的丑头像。
凌荇把手机收回口袋,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煎饼果子。油很大,凌荇不爱吃。她还是喜欢吃酸菜牛肉面。
可是没有殷莲为她泡面,凌荇就没有那么有兴致吃了。她踏进金色阳光小区门口的便利店,发现柜台前摆着她十几岁时常吃的钻石糖。凌荇买了一包烟,薄荷蓝莓爆珠,抽起来又凉又甜,比钻石糖好吃。
“早饭就吃一个包子,别的不要了?”
凌荇蹲在路边,看着自己吹出来的烟随着风往天空飘,又消散在半途。她身后这道问话的男声熟悉又陌生。凌荇分出半点心思来听,一个女孩子回答说:“够了。”
“不会饿吗?”
“不会。”女孩子说,“舅舅你每天都在担心我吃不饱饭。我都十七了,哪会饿到自己啊?”
男声语重心长:“我知道你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喜欢减肥。减肥是小,饿坏肠胃是大。”
女孩子啼笑皆非:“舅舅!我压根没有在减肥!”
凌荇回过头,以下往上仰视着她身后的两个人。
男人大约四十几岁,皮肤被太阳晒出漂亮的古铜色,虽然只露出侧脸,穿的也是普通的灰色休闲衫,但足够看出他的坚毅和正气。凌荇认出他了,目光移到他眼前的少女身上。少女柳叶细眉毛,桃花眼,戴着一副银色的半框眼镜。她穿黑红格子的制服衬衫,肩膀上绣着校徽。凌荇认字不多,但是偏偏认得这个校徽:希森市最好的私立学校,新闻和人们的口中常常会提到它。
“是你!凌荇——”警察的感知觉一向敏锐。早在凌荇看他的第一眼江寄林就已经注意到了这道视线。只是他当时没有特别在意。而等到这道目光转到江闻笛的身上,江寄林向她投去了目光。
凌荇丢掉了手上的烟,对江寄林会认出她并不意外。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我的游戏好玩吗?”
江寄林把江闻笛护到身后,右手往腰后去摸他的枪。他紧紧盯着凌荇,“你还在这?殷莲呢?”
“马上就要死了。我正在去杀她的路上。”周围有上班上学的路人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目光。凌荇的感觉好极了,脸上的笑容愈扬愈浓,“怎么样,江副队长,你不是也要抓她吗?要不要和我组队?”
“你休想和我耍什么花招!凌荇,你涉嫌故意杀/害四人,现在我命令你立刻束手就擒!”江寄林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凌荇。
“四个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凌荇往后退了两步,久久没有打理过的粗粗的眉毛拧起来,“喂喂,拿枪指着我干嘛?你有本事就直接打死我啊。”
江寄林的枪口从凌荇的额头挪到她的膝盖。凌荇知道轻重,枪口对着额头时警察未必会真开枪,可对着膝盖就不一定了。她可真不想真吃枪子儿,往围观的人群边跳了一步,凌荇做了个鬼脸:“我开玩笑的,江副队长一点儿幽默感也没有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