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没得商量。”
我低下头看着她道,“想想你的女儿,想想你的母父,这份股权我就算是不签协议跟你耗着,我也得把你送进去里面戒毒,我这是在救你。”
元宇表情变了又变,我以为她不会回答我的话时,她就像是崩溃了一般开始抽泣起来:“你是不是一定要送我进去。”
我没搭理她,咬着烟头平息心口汹涌的情绪。
元宇又道:“我可以签股权转让书,你能不能再让我在外面待一个礼拜,我想陪陪我女儿。”
“只有一个礼拜。”我道,“下周一,如果你还没签订转让协议书,不管你还有什么想法,我都会直接报警把你送进去。”
“够了。”元宇道,“思榆,谢谢你。”
感谢的话不如不说。
说了还给人心里添堵。
我摇了摇头,离开了房间,来送饭的周乐与我擦肩而过。
在楼道上看着他打开门,将饭送了进去,元宇却没像之前一样对着他破口大骂,反而轻声地在跟他交谈什么。
一个人要学好很难,要学坏却只是一瞬之间。
欲望无穷大,能抑制住才能存活。
彻底入冬的气候寒冷刺骨,我带来首都的衣服不够穿,又开车去城里买了几套衣服,顺带着给其他几个人也买了点衣服,大包小包买了不少。
拎回来的时候,车后备箱里全都是棉服。
妹儿一看见车就兴奋,我一脚刹车踩下去,她扑腾着过来开后备箱,在她旁边跟着的小土狗,也兴奋地扒着她的腿摇尾巴。
一人一狗翘首以盼,在棉服山里面张望。
第264章 人来疯
我一手一个,提着她们俩的后脖颈,将她们俩从后备厢门前抓走,探头进去里面看:
“也没吃的,怎么那么热情?”
“人来疯。”
杨姐不知道从哪整了杯热茶,端在手里慢腾腾地吹了口气,
“见到谁的车都要扒开看一眼。”
“那你不是天天道歉?”我将一捆棉服拎了下来,“拿去试试,这两捆是你跟妹儿的。”
“破费了。”杨姐道。
“不贵。”我把车上的棉服照着分了分,最里面的一捆被我拿了出来,“这是给元宇的。”
“你拿去给她吧,她应该在马场。”
“马场?”我问道,“她不在民宿里待着了?”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杨姐道,“她想陪祖儿多玩会。”
马场里养了四五匹矮脚的小马,边缘一圈全部围上了栅栏。
我本来没想亲自把棉衣送过去。
这一整袋衣服,春夏秋冬全部囊括,全都是按着她在监狱的规格买的,花了小五千。
给她买这袋子衣服,已经尽了我最大的情分,别的东西再多的可就没了。
让我花钱出力送过去给她,岂不是显得我非常廉价。
我站在原地,思想斗争了小五分钟,最后还是一咬牙走向了马场。
主要是这天实在也太冷了,山渐为了修的漂亮,大路上一点遮挡都没有。
四面透风,吹得我像是挂在阳台上的风干腊肉。
送就送。
我一个礼拜都没见着她了,早晚也是要见一面。
股权转让的协议,元宇上午已经签好了,正式的手续还没办完,但该给的钱款可以预支一部分。
主要也是她上回给我看针孔的画面冲击力太强。
在触碰到我利益时,我能做到冷血无情的给出最佳的解决方法。
作为曾经的合作伙伴,心中的千言万语,最终却只能化为长长的叹息。
视线穿过栅栏,周乐牵着一匹棕红色的矮脚小马,祖儿低头像是在聊天,元宇站在旁边拿着水杯,脸上洋溢着笑容。
乍一看上去,这简直就是一幅完美的三口之家。
除了元宇脸颊消瘦到凹陷下去以外,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
我在石墩子上坐了半个多小时,脚底下踩灭了两根烟,元宇才扶着祖儿下马。
她牵着女儿交到了周乐的手中,一抬眼就看见了我。
“思榆......”元宇眼神有些抗拒道,“没到时间吧,明天才是星期一......”
“没到。”我摇摇头,“给你送点棉服。”
“等进去了以后穿吗。”元宇拨弄了一下那一捆子衣服,“多少钱买的?”
“四千六还是四千八,还送了五双袜子。”
“骟。”元宇笑道,“老娘这辈子就没穿过这么便宜的衣服,我一条底裤都要六千块。”
“有的穿就不错了。”我把打火机丢给她,“我自己穿的都是拼夕夕两百块一件的棉衣。”
“难怪我看你的衣服老粘毛。”
元宇低下头打开打火机,火苗喷涌的一瞬,吐出的白雾萦绕在她面颊上。
她感慨道:“今时不同往日,我也不是京姥了。”
“出来以后照样能当你的京姥。”我道,“人又不是只能活到五十岁。”
“思榆。”元宇道,“人犯错就要受惩罚,像我这样卷款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