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5-11
约会嘛, 都是追求者主动来着,朴禹瑞听说李洙她出来逛街,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就出门了。出门前是真没想到, 和人逛个街试个衣服会这么的心累, 心累到想要把人踢出追求者的范围内了。
李株赫这人呢,买东西的时候把本性暴露的一干二净。就是个大纠结怪。
明明试衣服的是朴禹瑞,购买者也是朴禹瑞, 穿着衣服出来随口问一句李株赫,“你觉得这件儿怎么样?”
李株赫摇头,“我看着还是刚刚那件好!”
朴禹瑞问:“那件绿色的裙子?”她想了想,夏天穿绿色的是比黑色的要好看很多啊。于是就打算叫服务员准备打包了, 李株赫有突然来一句,“这件黑色的也很显气质。”
没那么大手大脚的朴禹瑞站在镜子前, 哪件更好看呢?纠结着最后决定了,“买那件绿的吧!”
李株赫却又站出来,“要不试试这件?”拿出来一件晕染的绿色裙子出来。
也怪朴禹瑞意志不坚定,总会被李株赫的提议诱惑。但朴禹瑞还是有自己的审美的, 最后还是拿了第一次试过的适合鲜艳夏天的全绿色裙子离开了。
但这只是个开始,朴禹瑞之前买鞋的时候还没有发现, 他们两个其实逛街逛不到一起。
朴禹瑞对衣服的质量和时尚度要求很好, 而李株赫这个被作为评委的人又是个糊涂虫, 总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于是一上午就买了一条裙子。
换上换下衣服都累的不行的朴禹瑞一转头正好看见一件男装店, “要不你也买几件看看?”
“我?”
逛街一点都不是独属于女生的爱好, 朴禹瑞把人推进去,“快去试试, 我给你参谋。”
都不需要朴禹瑞参谋,李株赫自己一个人都能绕死在里面。拿着两件黑色的纠结来纠结去的, 朴禹瑞甚至都觉得版型也差不多,随便选一件就可以了,李株赫非要说,“你看这件领子上有亮片,穿着比较显亮气。”
“那就这件!”
“可是他这个亮片会扎脖子。”
“那就那件!”
“那件的话,没有一点装饰的话,会不会太老气了?”
“那就两件都买。”
“版型差不多的话,我都买的话是不是浪费钱啊。”
听这意思,还是个勤俭持家的好男人呢!
但来来回回看李株赫换了七八件衣服好不容易进入到最后的决赛圈了,可不想再换一家店重新来,她掏出卡,“你要是觉得浪费钱,我有个主意。你买一件我买一件,我买的那件呢就当是我送你呢,行不?”
李株赫摇头,“不行不行。”两件都买的话,还是浪费。
“那你就赶紧选一件!”
又墨迹了十几分钟,终于还是选择了那个带着亮片的黑色衣服。
要不说相处下来才能完全知道一个人的本性呢?两个人都是半斤八两,李株赫纯粹是选择困难症,朴禹瑞就不一样了,她的病状听起来更高级一点,叫什么完美主义者。
但完美主义者竟然还嫌弃选择困难症,没好气的问道:“平常都是谁来和你一起逛街啊?”
李株赫安安分分的回答,“权至龙。”
恰巧权至龙关心人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过来,朴禹瑞好笑的看着他,“我觉得你俩要是在一起挺合适的。”
李株赫被吓了一跳,“你别害我!”
“你反应这么大,难道私下里真有什么心思?”
李株赫和权至龙两个大直男理解不了某些腐女的心思,他只说:“要是和至龙生活在一起一天,我或许会浑身难受;生活在一起一周,我可能会崩溃;要是一辈子都在一起,可能我俩会疯掉一个。”
这么夸张吗?都让朴禹瑞有点好奇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了。
李株赫看到了朴禹瑞无意中活动脚腕的脚,提议道:“要不我们先去吃饭吧。”
朴禹瑞也点点头,“行,休息一下继续战斗。”
商圈里面一般都有开着的连锁店,看着指示标随便找了一家店,说是什么碳烤章鱼,看着是挺稀罕的海鲜,朴禹瑞说:“我高中出国后就没吃过了,要不去尝尝?”
回忆总是会给某些东西添上一层滤镜,明明在朴禹瑞记忆里面很好吃的章鱼,烤熟之后成为了嚼也嚼不烂的东西,最后全部归属于李株赫的肚子,她独自一人吃了一大碗拌饭。
“我记得小时候吃的不是这样的啊!章鱼不一样是那种很弹牙的肉质吗?”尤其是这八只脚丫子,怎么回事儿,想不想要让人把它吃下去啊,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你说的或许不是章鱼,是鱿鱼吧?”
“是吗?”难以置信自己记忆错误的朴禹瑞再次尝试,然后心累的问道:“为什么章鱼这么难吃?”
“或许是因为它直接碳烤,就会变得很硬。”李株赫反正只吃过那种爆炒的。
“好吧!”朴禹瑞于是拿着菜单又点了不少小菜上去,除了米饭总得尝试点别的东西吧。于是本来应该烤章鱼的锅上摆满了鸡蛋丶五花肉丶蔬菜丶香菇和一堆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泡菜类食物。
朴禹瑞说道:“我们还不如去家烤肉店呢。”
“我自己很喜欢去吃各种乱七八糟没见过的食物,但往往是十次有八次是踩雷。”朴禹瑞开始吐槽,“也不知道外面的餐厅怎么回事儿,明明网络上很多好评,可是餐点确实配不上内容。”
李株赫自动承担了烤肉的任务,看朴禹瑞那笨手笨脚的举动,再联想到这位很早就出国,似乎从来没有作为后辈给前辈服务过,李株赫就对她的手艺不抱什么期望。
李株赫和她闲聊说道:“我倒是和你不一样,我不喜欢去尝试新的饭店。选出那几个好吃的,就固定下来自己的吃饭地点。虽然每次都尝不到新鲜的食物,但也不会踩雷。”
朴禹瑞开玩笑,“我发现我们两个挺不搭的啊。”
把李株赫吓得,肉都剪空了,他支支吾吾的,“倒也不用这样说吧。”
“可惜,买衣服买不到一起,吃饭还吃不到一起。”朴禹瑞试探的问道:“今天的约会过去,你还坚持吗?”
李株赫严肃道:“你不会是故意的吧?还想要让我放弃?”
“一古,我可不敢,我怕某人又哭鼻子。”朴禹瑞哄着现在出力的人,“我就是随口一说,才第一次约会嘛!”
李株赫手上的动作却停下来了,“以后,我也能陪你一起去探店。”
“阿拉搜阿拉搜,以后会记得叫你一起的。”朴禹瑞却带着点敷衍,注意力全部在烤盘的肉上,“呀,快翻动一下啊,我们的肉都要烤焦了。”
李株赫没好气的说道:“我看着呢,不可能烤焦的。”他可是十几年烤肉的手艺了,这位只知道吃的就别瞎指挥了。
手艺确实不错,该说还是最经典的最好吃,搭配着蔬菜和一口泡菜夹着肉全部喂进去,今天有肉类进食朴禹瑞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乐趣了。
“金针菇呢?”金针菇也是烤肉中不可缺少的啊,本来就脆生生的口感带了肉的香气,美吃得很。
“我还要吃菠萝!”朴禹瑞之前都没发现,罐头装的大块腌制菠萝烤着吃竟然这么香甜,催着李株赫加餐加餐。
动手者永远是最后才能吃上的,反正还没结婚,李株赫已经自动成为了收拾厨馀的了。把朴禹瑞已经吃饱了剩下的肉和蔬菜全部蘸上调料粉直接一口全部喂进去,好吃不好吃没尝出来,反正快速进食是让李株赫迅速填饱肚子了。
“要不,以后你有空教教我怎么烤肉。”还算有点良心的朴禹瑞心虚的问道。
李株赫摇头,“算了吧,这可是个技术活,你连拉面还不会煮,还来挑战高难度的?”
午饭还没结束,一人拿着一个小瓶里的布丁当做饭后甜点做调味剂,“香芋味的好吃,你尝尝?”
朴禹瑞很不吝啬的把自己的布丁递过去,李株赫也交换着,“玉米味的要尝尝吗?”
“我不喜欢这个口味才会给你的啊!”朴禹瑞理所当然的说到。
李株赫运气再运气,你早该知道,朴禹瑞一句话就能把气氛打破就能噎死人的。
但某些人甜起来也真的让人招架不住。为了纠正李株赫选择困难症的毛病,下午逛街的朴禹瑞直接改变策略了,“我可是非常相信你的眼光的啊,咱们下午一眼定生死。”
具体什么意思呢?就是第一眼觉得好看的,那就买它了!
于是肉眼可见的效率快了不少,上午墨迹且熬人的购物模式改变很多,“李株赫,我知道我长得好看,但你也不至于一件都挑不出来吧?”“李株赫,哪件穿起来像甜妹?”“李株赫,你选个颜色。”给人了选择的馀地,挑选的机会就大了很多。
甚至给男人买衣服更快,就一个字——夸。“你穿这件好看,很帅气!”“这件好,显身材,你的大长腿的优势全部显露出来了。”
还有职业威胁,“我是杂志社主编还是你是?还不信我的眼光,我说这件好看就这件好看!”
八百般兵法齐上阵,李株赫选择困难症被解决大半,等出门提着大包小包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手里都提了一堆的购物袋了。